公司公告☆ ◇600704 物产中大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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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物产中大(600704):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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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日召开十届三次董事会,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注册发行 2022-2024 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 2022年 8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
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2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TDFI57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
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发行了 2024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名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 简称 24物产中大 SCP003
公司 2024年度第三期超
短融
代码 012480963 期限 177 天
起息日 2024年 03月 20日 兑付日 2024年 09月 13日
计划发行总额 20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20 亿元
发行利率 2.10% 发行价格 100.00元/百元面值
主承销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0704_20240323_V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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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00:00│物产中大(600704):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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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十届三次董事会,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
请注册发行 2022-2024 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
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 2022年 8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2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TDFI57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
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2024年 3月 14 日,公司发行了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如下:
名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 简称 24物产中大 MTN001
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
代码 102480932 期限 3 年
起息日 2024年 3月 18日 兑付日 2027年 3月 18日
计划发行总额 20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20 亿元
发行利率 2.60% 发行价格 100.00元/百元面值
主承销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0/600704_20240320_S2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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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00:00│物产中大(600704):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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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十届三次董事会,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
请注册发行 2022-2024 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
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 2022年 8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2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TDFI57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
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发行了 2024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名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 简称 24物产中大 SCP002
公司 2024年度第二期超
短融
代码 012480596 期限 269 天
起息日 2024年 02月 27日 兑付日 2024年 11月 22日
计划发行总额 20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20 亿元
发行利率 2.18% 发行价格 100.00元/百元面值
主承销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9/600704_20240229_J7Y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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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00:00│物产中大(60070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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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基本情况: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于 2024年 1 月 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发来的《关于累计增持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达 2.31%的告知函》
,国资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期间,通过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浙商资
管浙江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16,056,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1%,累计增持占公
司总股份的 2.31%。国资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0日至 12月 8日期间,通过上述相同方式,已增持公司总股份的 2.00%,详见公司 2
023 年 12 月 12 日《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2%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国资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40,266,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73%。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名称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物产中大的控股股东。
(二)已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占比:本次增持前,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1,424,210,4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2%。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国资公司基于对物产中大业务未来发展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本公司股份。国资公司坚
定支持物产中大做大做强,推动公司价值发现与价值提升。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国资公司通过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浙商资管浙江国有上市公司高质
量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股(人民币普通股)。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系增持主体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的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国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浙商资管浙江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出资。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进展: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期间,国资公司通过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浙商资管浙江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物产中大股份 16,05
6,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1%。
截至本公告日,国资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40,266,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73%。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涉及要约收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704_20240201_ICF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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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 00:00│物产中大(600704):关于参与增资入股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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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6日、9 月 27 日、9 月 29 日、11 月 21 日披露了
公司关于参与增资入股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人寿”)的相关公告。公司拟与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杭
州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增资入股信泰人寿,增资不超过 93.74亿元,其中:公司
以自有资金增资不超过 60.65 亿元。增资后公司持有信泰人寿的股权比例为 33.00%,公司提名董事不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一,公司对信泰人寿不构成控制,信泰人寿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已经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准予备案。
近日,信泰人寿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来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批复》(浙金复〔2024〕8 号),批准信泰人寿注册资本变更为 10,204,081,633元人民币。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4/600704_20240124_K54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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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00:00│物产中大(600704):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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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宋宏炯总经理提名,聘任胡健先生为公司数字总监,任期自
2024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简历附后)
2、关于《“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的备案报告》的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8/600704_20240118_34K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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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00:00│物产中大(600704):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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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日召开十届三次董事会,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注册发行 2022-2024 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 2022年 8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
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2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TDFI57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
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发行了 2024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名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 简称 24物产中大 SCP001
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超
短融
代码 012480117 期限 180 天
起息日 2024 年 01月 11日 兑付日 2024年 07月 09日
计划发行总额 15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15 亿元
发行利率 2.31% 发行价格 100.00元/百元面值
主承销商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7/600704_20240117_55L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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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0:00│物产中大(600704):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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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露宁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露宁女士因到龄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露宁女士提交的辞
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露宁女士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露宁女士在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规范运作等方
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04/600704_20240104_VBV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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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0:00│物产中大(600704):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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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本次诉讼之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302,061,246.6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
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租赁”)
与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刘悉承、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刘畅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事项,向杭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2 日立案受理。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大广场 1号楼 16 层。
法定代表人:邹百定。
2、被告一: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3、被告二: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被告三: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5、被告四: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6、被告五:刘悉承。
7、被告六: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8、被告七: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被告八:刘畅。
(二)基本案情
2016年 8月 17 日,原告向杭州通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出资 1.6亿元,参与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
股份认购并获配 13,082,500股。原告、杭州通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一、被告五签署《差额补足协议补充协议之一》
,约定被告一的合伙企业份额回购义务,被告五对被告一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原告与被告六签署《担保协议》,与被告七签
署《保证合同》,被告六、被告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021 年 1 月 6 日,原告与被告一、二、三、四、五签署《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约定原告有权随时要求被告一回购原告持
有的全部标的份额,被告二、三、四、五对被告一承担的收购价款的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原告与被告一签署《质
押合同》,被告一以其持有的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股股份为《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及与之相关的确认被告一债
务的法律文件等主合同项下被告一应支付的回购价款、违约金和实现债权费用在内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金额为 2.8
亿元,已办理出质登记。2022年 7月 25 日,原告与被告八签署《保证合同》,被告八为被告一的回购价款、违约金和实现债权费用
在内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被告一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收购价款,被告二、三、四、五、六、七、八未履行担保责任,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遂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二、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收购价款 235,626,666.67元(暂计算至 2023年 11月 30日,其后以 16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10%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 66,000,000 元(暂计算至 2023 年 11 月 30日,其后以 16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
五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3、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用 350,000元。
4、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用 84,580元。
(以上款项暂合计 302,061,246.67元)
5、依法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六、七、八对上述第一、二、三、四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依法判令原告就被告一持有的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万股股份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对上述第一、二、
三、四项债务在 280,00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7、依法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三、诉讼的进展情况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2 日立案受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大租赁与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刘悉承、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赛
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刘畅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
四、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
为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04/600704_20240104_5LZ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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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00:00│物产中大(600704):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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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票 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宋宏炯总经理提名,聘任罗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4/600704_20231214_I6J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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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00:00│物产中大(60070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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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基本情况: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发来的《关于累计增持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达 2%的告知函》
,国资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12 月 8 日期间,通过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浙商资管浙江国
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 51,933,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0%。国资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11 月 10 日期间,通过上述相同方式,已增持公司总股份的 1.00%,详见公司 2023年 11 月 11日《关于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国资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24,210,4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42%。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名称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物产中大的控股股东。
(二)已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占比:本次增持前,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1,372,276,7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42%。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国资公司基于对物产中大业务未来发展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本公司股份。国资公司坚
定支持物产中大做大做强,推动公司价值发现与价值提升。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国资公司通过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浙商资管浙江国有上市公司高质
量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股(人民币普通股)。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系增持主体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的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国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浙商资管浙江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出资。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进展:2023 年 11月 13日至 12月 8 日期间,国资公司通过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管理人设立的浙商资管浙江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物产中大股份 51,933,7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00%。
截至本公告日,国资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24,210,4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42%。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涉及要约收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2/600704_20231212_34I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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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00:00│物产中大(600704):关于举办“走进上市公司”活动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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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600704):关于举办“走进上市公司”活动情况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08/600704_20231208_U7G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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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0:00│物产中大(600704):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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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月 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0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更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的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及生态环境部等相关国家部委要求,结合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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