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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6(凤凰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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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716 凤凰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9 00:00│凤凰股份(60071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凤凰股份(60071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716_20240419_IZHJ.pdf ─────────┬──────────────────────────────────────────────── 2024-04-11 00:00│凤凰股份(600716):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 4月 18日 15:00—16:00 会议内容: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微信小程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2023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为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互动方式举行“2023年度业 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和形式 召开时间:2024年4月18日 (周四)15:00-16:00 召开形式:微信小程序网络互动方式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董事长王译萱先生;董事、总经理张淼磊先生;独立董事刘静女士;独立董事尹东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毕胜先 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颜树云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5:00前通过邮件的形式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邮箱:baibw@pp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16:00 在微信中搜索“约调研”小程序,点击“网上说明会”,搜索“凤凰股份”即可参 与交流;或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帮武 联系电话:025-83566283 电子邮件:baibw@ppm.cn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716_20240411_P0ZT.pdf ─────────┬──────────────────────────────────────────────── 2024-04-01 00:00│凤凰股份(60071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凤凰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凤凰股份(60071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凤凰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1/600716_20240401_9F1E.pdf ─────────┬──────────────────────────────────────────────── 2024-03-30 00:00│凤凰股份(60071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凤凰股份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 凤凰股份(60071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凤凰股份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716_20240330_LGGH.pdf ─────────┬──────────────────────────────────────────────── 2024-03-30 00:00│凤凰股份(600716):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 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 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名、注 册会计师 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 1月 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 3月 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 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就报表中财务数据的形成、报表附注的披露及 关联交易情况交换了意见,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 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着 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静、王译萱、陆金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716_20240330_8DKP.pdf ─────────┬──────────────────────────────────────────────── 2024-03-30 00:00│凤凰股份(600716):关于公司改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天衡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天衡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 截至 2023年末,天衡拥有合伙人 85名、注册会计师 41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2名。天衡 2023年 业务收入(经审计)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 万元。2022年度天衡为 90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23.04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3 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0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天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 )5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8 次(涉及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合伙人:胡学文,注册会计师,1999 年 6 月注册执业,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执业,未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史玉苗,2016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衡执业,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 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 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在天衡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7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 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 57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9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 10年,对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的相关 规定,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为保证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改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 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 11 月 7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根据《选聘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公司 启动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天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天衡资格证照、诚信 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为天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天衡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 情况,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上审议《关于改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716_20240330_BX1M.pdf ─────────┬──────────────────────────────────────────────── 2024-03-30 00:00│凤凰股份(600716):拟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集团” )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含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下同)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截止本报告 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51,264.48万元,贷款余额为 7,200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凤凰集团借款余额为 150,000 万元。●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王译萱、白云涛、赵留荣三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平台及渠道,进一步加强本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经与财务公司协商一致,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接受财务公司为本 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协议期限三年。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为隶属于凤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所规定的关联法人,本 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1号1座26楼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 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类)。 财务公司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财务公司依据有关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包括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末,财务公司经 审计的总资产61.91亿元,2023年实现营收0.85亿元,利润总额0.54亿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提供服务的范围: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中间业务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财务 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交易额度 1、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 不超过 30亿元(含本数)。但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该贷款余额的存放可不受此限。 2、信贷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每日使用余额(包括所支付的服 务费用或利息支出)不超过人民币合计 30亿元(含本数)。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存款服务: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同等条件下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 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 存款的存款利率; (二)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以及乙方的相关规定收取相关 费用,该等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信贷服务:财务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并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 率水平; (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 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多元化金 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 控和防范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和长远发展。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以3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该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 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拟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译萱、白云涛、赵留荣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51,264.48万元,贷款余额为7,200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凤凰集团的借款余额为 150,00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716_20240330_7X64.pdf ─────────┬──────────────────────────────────────────────── 2024-03-30 00:00│凤凰股份(6007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 原则上应当独立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 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如委员人数不足三名,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公司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 议案。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审计活动。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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