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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28(佳都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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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728 佳都科技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30 00:00│佳都科技(60072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8.6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 1 月 20 日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佳都科技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 年 2 月 1 日及 3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佳都科技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4-02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433,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865%, 购买最高价格为 5.20 元/股,最低价格为 4.3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5,300.4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728_20240330_N6JO.pdf ─────────┬──────────────────────────────────────────────── 2024-03-01 00:00│佳都科技(60072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8.6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 1 月 20 日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佳都科技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433,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865%, 购买最高价格为 5.20 元/股,最低价格为 4.3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5,300.4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00728_20240301_EJXR.pdf ─────────┬──────────────────────────────────────────────── 2024-02-07 00:00│佳都科技(600728):关于募集资金账户42.2万元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佳都科技关于募集资金账户 42.2 万元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根据东兰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桂 1224 民初 1456 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被冻结资金 422,000.00 元已于 2024年 2 月 6 日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账户名称 账号 解除冻结金额(元) 账户状态 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佳都科技 8204****2523 422,000.00 正常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集团股份 东山支行 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7/600728_20240207_QVIX.pdf ─────────┬──────────────────────────────────────────────── 2024-02-03 00:00│佳都科技(60072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及金额: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上述协定存款最高金额合计不 超过 77,000.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协定存款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 77,00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 受托方名称 产品 产品 留存额度 预计年化收益率(超 起息日 到期日 名称 类型 (万元) 过留存额度部分) 佳都科技集团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协定 保 10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 2024 年 2 2025 年 1 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分行 存款 本 定存款基准利率 月 1 日 月 14 日 佳都科技集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型 10 2024 年 2 2025 年 1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 月 2 日 月 14 日 支行 佳都科技集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0 2024 年 2 2025 年 1 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月 2 日 月 14 日 注 1:以上协定存款不存在结构化安排,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可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 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1)产品名称及类型:协定存款,属于活期存款(保本型); (2)计息及结息方式:账户余额未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计入活期积数,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公布的活期存款挂牌 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计入协定积数,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其中,协定存 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协定存款签约账户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 (3)合同有效期: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自动失效。 2、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 (1)产品名称及类型:协定存款,属于活期存款(保本型); (2)计息及结息方式:客户指定的账户余额按照每日日终余额为准,低于最低留存额度(含)的部分按照该结算账户适用的活 期利率计息,超出约定的留存额度的部分按照协议分档留存额度相对应的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本协议为第一档执行利率:中国人 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该账户余额每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 (3)合同有效期: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 2024 年 2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4日止。 3、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的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1)产品名称及类型:协定存款,属于活期存款(保本型); (2)计息及结息方式:结算账户存款按活期存款资金和协定资金分别计息,活期存款资金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算周 期内遇到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协定存款资金按结息日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结算周期内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招商银行对结算账户 实行按季结息,协定存款结清时,按结清日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人民银行对计息或结息方式进行调整,招商银行将按规定作相应调 整。 (3)合同有效期:自 2024 年 2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止。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协议存款,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要求条件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分别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上述商业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 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履行审议的程序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五、备查文件 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 3.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的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3/600728_20240203_BO3C.pdf ─────────┬──────────────────────────────────────────────── 2024-02-01 00:00│佳都科技(60072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8.6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 1 月 20 日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佳都科技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382,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76%, 购买最高价格为 5.1917 元/股,最低价格为 4.530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1,061,159.4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728_20240201_SH1Z.pdf ─────────┬──────────────────────────────────────────────── 2024-01-31 00:00│佳都科技(600728):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下述担保无反担保,且属于 2023 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 2023 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方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纬科技”)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申请授信,以质押保证金方式提供不超过 18.84 万元的履约 保函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2.71 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 75.48 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 保余额为 52.71 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97.2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方纬科技综合授信需要,近日方纬科技与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签署了《开立非融资类保函》,以质押保 证金方式约定保函金额的最高限额提供担保,保函金额不超过 18.84 万元,以保函金额为限承担担保责任,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止。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 (二)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 2023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3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方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90%。法定代表人:周志文,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35 号大院中大蒲园区 628 栋中大科技园楼 A 座自编号 411B 房(仅限办公用途使用),注册资本:2175.3825 万元人民币。方纬科 技经营范围为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7,365.80 万元、总负债 3,926.8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653.58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2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 3,438.99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221.77 万元、营业利润-3,721.5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22.63 万元。截 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 4,922.10 万元、总负债 2,826.5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2,674.92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 2,095.58 万元;2023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605.00 万元、营业利润-1,003.4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18. 91 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方纬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署的《开立非融资类保函》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 保证人:广东方纬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东方纬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8.84 万元人民币 2. 保证方式:以质押保证金方式担保 3. 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本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2025 年 12 月 1 日止。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担保 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无论保函是否退回注销。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80.65 亿元(包括已经董事会审批的银行授信担保 73 亿元以及厂商信用担保 7.6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48.80%;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 保金额为 75.48 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2.71 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比例为 97.25%。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子公司以质押产品为自己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 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与广东方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开立非融资类保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0728_20240131_CB6O.pdf ─────────┬──────────────────────────────────────────────── 2024-01-30 00:00│佳都科技(600728):2023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的情形。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000 万元至 4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 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00 万元 至-3,5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000 万元至 4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 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2、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00 万元至-3,500 万元,同比增加 14.00% 到 38.57%。 (三)本次预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2022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211.21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69.63 万元 (二)2022 年年度每股收益:-0.1517 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态势稳中向好,在 AI 大模型技术和产品研发、“五年十城”区域业务布局、AI 产业生态合作三个维 度上持续发力,各项经营数据显著改善。报告期内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包括: (一)报告期内广州、成都等地的在手订单持续稳定交付,拓展济南、天津、宁波、南昌、茂名等多地轨道交通和城市治理智慧 化业务,新签智能化业务订单较去年实现增长,营业收入和毛利同比提升,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去年有所改善。 (二)公司践行高质量发展,采取稳健的经营策略和严格的风控措施,加大回款、优化营运资金管理,预计经营性现金流回正, 同比大幅改善。 (三)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公司战略投资的人工智能上市企业公允价值变动及股权处置等事项对当年净利润影响 3.39 亿元(税 后)。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报为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0/600728_20240130_L6Y5.pdf ─────────┬──────────────────────────────────────────────── 2024-01-25 00:00│佳都科技(600728):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8 人,参与表决 8 人。参加本次会议的 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10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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