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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8(丽尚国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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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738 丽尚国潮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7 00:00│丽尚国潮(60073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有序调整对外投资,近期对公司子公司参股企业北京逍遥贰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逍遥贰场”) 和杭州选品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选品星”)进行了评估测试,并参考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72 2.84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58.93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 2021年7月,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国潮”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丽尚控股”)出资1000万元投资逍遥贰场,投资完成后持有逍遥贰场25%股权。 2021年12月,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国潮”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丽尚控股”)出资1500万元投资选品星,投资完成后占选品星15%股权。 1、逍遥贰场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00,295.37 9,075,301.40 负债总额 3,248,647.15 647,749.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51,648.22 8,427,552.38 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90,357.29 3,834,175.46 净利润 -3,775,904.16 21,977.62 2、选品星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098,635.98 27,626,821.18 负债总额 13,923,232.15 4,449,358.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75,403.83 23,177,462.61 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623,115.06 29,612,492.04 净利润 -11,115,194.65 -3,294,844.80 上述两家公司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公司拟有序调整对外投资,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杭州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 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持有的逍遥贰场和选品星的股权进行评估和测试,并依据评估报告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 价值变动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按照杭州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逍遥贰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杭立评报字〔2024〕第026号),经评估,逍遥贰场于2023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人民币522.40万元,公司按持有其股权的份额价值为130.60万元。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对该项投 资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针对逍遥贰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53.44万元(计提减值前),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22. 84万元。 (三)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报告日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金 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或流动性受限,本公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 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按照杭州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北杭州选品星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杭立评报字〔2024〕第035号),经评估,选品星于2023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 ,944.31万元,公司按持有其股权的份额价值为291.65万元。本公司针对选品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450.58万元(确 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前),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58.9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及确认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 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共计1,881.77万元,合计对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影响1,881.77万元 。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0738_20240327_XKRD.pdf ─────────┬──────────────────────────────────────────────── 2024-03-27 00:00│丽尚国潮(600738):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被担保人名称: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控股”)● 本次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为丽尚控股融资 8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均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预计额 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 487.85万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控股与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 了 800万元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实际融资金额和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与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市公司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 4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 的议案》,同意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 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10 亿 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 总额合计不超过 8.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自主决定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 合同、质押/抵押合同、担保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事项已经 2023年 5月 15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 《2023-024 丽尚国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21 日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工万创意中心 2 幢 201 室 5、法定代表人:唐华兵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玩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 制品除外);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食品经营(销售 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美发饰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 配方乳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8、丽尚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3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1,662,099.76 525,391,806.61 负债总额 694,790,568.66 499,003,871.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71,531.10 26,387,935.54 财务指标 2023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5,622,674.11 269,887,686.42 净利润 -8,802,164.44 -34,819,317.85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金额: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 (五)担保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 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六)担保期限: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 止。 四、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3,989.6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63%,担保余额为 66 ,509.7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79%。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为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逾期金额为 487.85 万元;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0738_20240327_414J.pdf ─────────┬──────────────────────────────────────────────── 2024-03-23 00:00│丽尚国潮(600738):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逾期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7月 12日、2022年 7月 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 控股”)为参股公司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投黑虎”)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民生 银行”)的 3,12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 2022 年 8 月3日至 2024年 1月 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2-038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 担保的公告》。 后续丽尚控股收到民生银行的《授信逾期通知书》,旅投黑虎与民生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授信金额为 1,001.33 万元的授信已于 2023年 9月 30日到期。旅投黑虎未按期偿还上述借款,现已逾期。丽尚控股对该笔授信提 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应履行保证责任积极协助民生银行进行催收或筹集资金代为偿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 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3-079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公告》。 至今,旅投黑虎已还本金 5,173,602.78 元,尚欠本金 4,839,697.22 元。 二、对外担保逾期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中国民生银行已就上述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已受理该案件。现将本次诉讼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被告: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借款 4,839,697.22元及逾期罚息(暂 计 2,763.16 元)及复利; 2、请求判决被告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对第 1 项下被告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判决原告对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在原告处开立的账户内的保证金 1,001,330.00 元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担保费、律师费 15 万元由被告承担。 (二)相关诉讼事项判断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外担保逾期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将积极配合、妥善处理此次诉讼事项。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 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0738_20240323_HII5.pdf ─────────┬──────────────────────────────────────────────── 2024-03-22 00:00│丽尚国潮(60073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年 3月 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 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 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黄玉婷女士因工作变动 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提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同意提名李君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下午 14:00 在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 2 幢 1 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0738_20240322_AACY.pdf ─────────┬──────────────────────────────────────────────── 2024-03-22 00:00│丽尚国潮(600738):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黄玉婷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玉婷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黄玉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玉婷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玉婷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就任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黄玉婷女士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黄玉婷女士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黄玉婷女士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中城骥瑜(浙江)实 业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李君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李君彪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君彪先生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城骥瑜(浙江)实业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0738_20240322_JUNI.pdf ─────────┬──────────────────────────────────────────────── 2024-03-22 00:00│丽尚国潮(60073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 2 幢 1 单元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8 日 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公司亦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 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 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38 丽尚国潮 2024/4/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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