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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66(园城黄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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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766 *ST园城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ST园城(600766):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 ● 公司2023年度报告将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如公司未能如期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将触及退市情形。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4年4月19日收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所”)《年审会计师告知函》,4月24日收到《关于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情况的函》,根据上述 内容,如果和信所无法就公司相关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和信所拟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和信所为公司 2023年度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于2024年 4月 30日披露 2023年度报告后,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定于 2024年 4 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及相关附件文件,截止目前公司 2023年度报告尚未完成编制工作,尚未召开 2023年度董事会。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如公司 在2024年4月30日未能如期披2023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触及退市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延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766_20240425_GC1Q.pdf ─────────┬──────────────────────────────────────────────── 2024-04-25 00:00│*ST园城(600766):收到和信所《告知函》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和信所《告知函》提示:“如果我们无法就园城黄金公司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 基础,拟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收到和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所” )发来的《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情况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目前园城黄金公司财务报表尚未经董事会批准报出,审计报告无法出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将对贵公司 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告知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因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园城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 2024006号)。目前尚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程度。 二、酒水业务的合规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 有待核实收入0.16亿元,主要涉及酒水饮料业务,发现公司2023年茅台不老酒销售价格与2024年度审计期间部分电商平台店铺的销售 价格存在差异,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存疑,尚需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核实结果目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对酒水饮料业务执行了审计程序,包括访谈、函证、盘点及凭证抽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尚无法消除其对相关业务合规性的疑虑。 综上,如果我们无法就园城黄金公司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拟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和信所出具的《告知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766_20240425_E22X.pdf ─────────┬──────────────────────────────────────────────── 2024-04-25 00:00│*ST园城(600766):关于园城黄金审计情况的函 ─────────┴──────────────────────────────────────────────── *ST园城(600766):关于园城黄金审计情况的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766_20240425_DRIM.pdf ─────────┬──────────────────────────────────────────────── 2024-04-25 00:00│*ST园城(600766):关于收到上交所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烟台园 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6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 容如下: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晚间,你公司提交公告称,将2023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由2024年4月25日变更为2024年4月30日。根据本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13.1.1条等相关规定,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你公司应当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并 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同时就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风险予以充分提示。如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本所将依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依规启动终止上市流程。 二、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06号)。202 4年4月24日,你公司收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告知函,明确如无法就立案和酒水饮料业务合规性等事项获取充分、适 当的证据,将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你公司股票将因 此被实施终止上市。目前距离法定的年报披露截止日仅剩数日,你公司应当向市场充分提示终止上市风险。 三、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年审机构依规开展审计工作,不得干预年审机构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分歧或应披露事项,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并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四、你公司前期曾发生无视信息披露基本要求,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的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你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切实整改,全力组织开展年报编制工作,确保年报如期披露,并保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再度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本所将结合前次违规行为予以从重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编制2023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766_20240425_7PGW.pdf ─────────┬──────────────────────────────────────────────── 2024-04-24 20:50│*ST园城(600766):关于园城黄金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ST园城(600766):关于园城黄金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credibility/supervision/inquiries/enquiry/c/8151617022109012.pdf ─────────┬──────────────────────────────────────────────── 2024-04-24 00:00│*ST园城(6007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近日,公司收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函,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相关规定,如果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将在披露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后,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约的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为 2024年4月25日。 ●公司及董事长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9日、4月22日、4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钢材、燃料油贸易等业务,主营业务、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 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焕成先生书面问询,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焕成先生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 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针对近期相关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年审会计师 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上述公告已公告相关事项的全部内容,并充分揭示风险。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焕成先生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近日收到和信会计事务所发来的《年审会计师告知函》:“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有待核实收入0.16亿元,主要涉及酒水饮料业务,发现公司2023年 茅台不老酒销售价格与2024年度审计期间部分电商平台店铺的销售价格存在差异,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存疑,尚需进一步审计程 序核实,核实结果目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对酒水饮料业务执行了审计程序,包括访谈、函证、盘点及凭证抽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尚无法消除其对相关业务合规性的疑虑,亦未形成结论性意见。 对酒水饮料业务待核实收入在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后,如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对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合规 性的疑虑,将带来对公司整体财务报表及编制基础真实性和准确性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告知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最终审计意见类型以和信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 五、其他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 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766_20240424_JSL5.pdf ─────────┬──────────────────────────────────────────────── 2024-04-24 00:00│*ST园城(6007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复函(王焕成) ─────────┴──────────────────────────────────────────────── *ST园城(6007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复函(王焕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766_20240424_6AW0.pdf ─────────┬──────────────────────────────────────────────── 2024-04-23 00:00│*ST园城(600766):《年审会计师告知函》 ─────────┴──────────────────────────────────────────────── *ST园城(600766):《年审会计师告知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766_20240423_CDYA.pdf ─────────┬──────────────────────────────────────────────── 2024-04-23 00:00│*ST园城(6007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股份至5%的提示性公告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孙炜昵持有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 5.79%下降至5.0000004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孙炜昵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炜 昵女士于 2024年4月18日至4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了公司1,767,936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孙炜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由12,979,278股减少至1,1211,342股,持股比例由5.79%下降至 5.00000040%,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孙炜昵 义务人基 住所 山东莱州市 本情况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 4 月 18日至 2024年 4月 19日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明细 (股) (%) 大宗交易 20240418 A股 998000 0.44508502 大宗交易 20240419 A股 769936 0.3433737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 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 孙炜昵 无限售流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通股 (股) (%) (股) (%) 12,979,278 5.78845915 1,1211,342 5.00000040 注:本公告中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孙炜昵女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766_20240423_UHJ0.pdf ─────────┬──────────────────────────────────────────────── 2024-04-23 00:00│*ST园城(600766):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 烟 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董事长牟赛英女士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09号)。因你涉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你立案。 公司和公司董事长牟赛英女士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的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766_20240423_VI0K.pdf ─────────┬──────────────────────────────────────────────── 2024-04-23 00:00│*ST园城(600766):关于收到《年审会计师告知函》的公告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和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所”)发来的 《年审会计师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 有待核实收入0.16亿元,主要涉及酒水饮料业务,发现公司2023年茅台不老酒销售价格与2024年度审计期间部分电商平台店铺的销售 价格存在差异,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存疑,尚需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核实结果目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对酒水饮料业务执行了审计程序,包括访谈、函证、盘点及凭证抽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尚无法消除其对相关业务合规性的疑虑,亦未形成结论性意见。 对酒水饮料业务待核实收入在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后,如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对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合规 性的疑虑,将带来对公司整体财务报表及编制基础真实性和准确性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告知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最终审 计意见类型以和信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为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766_20240423_X60A.pdf ─────────┬──────────────────────────────────────────────── 2024-04-23 00:00│*ST园城(60076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炜昵) ─────────┴──────────────────────────────────────────────── 上市公司名称: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 园城 股票代码: 6007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孙炜昵 通讯地址:山东省莱州市******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 年 4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己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孙炜昵 园城黄金、上市公司 指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 指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 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础情况 姓 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 与上市 (包括 他国家或者 公司关 曾 用 地区的居留 系 名) 权 孙炜昵 女 中国 370625196301**** 山东省莱 否 持 股 ** 州市***** 5% 以 上股东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园城黄金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力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无继续减持其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 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2,979,2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7884591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1,211,34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00004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 名称 孙炜昵 义务人基 住所 山东莱州市 本情况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 4月 18日至 2024年 4月 19日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 持 数 量 减持比例(%) 明细 (股) 大宗交易 20240418 A股 998000 0.44508502 大宗交易 20240419 A股 769936 0.3433737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 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 孙炜昵 无限售流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持有数量(股) 持 有 比 例 通股 (股) (%) (%) 12,979,278 5.78845915 1,1211,342 5.00000040 注:本公告中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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