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775 南京熊猫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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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南京熊猫(600775):股份质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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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熊猫集团持有公司 210,661,444 股 A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日,熊猫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05,091,43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9.8
9%,占公司总股本的11.50%。
一、股份质押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熊猫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 本次质押股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占其 占公 质押
名称 为控 数 为限 补充 日 日 所持 司总 融资
股股 售股 质押 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比例 用途
熊猫 是 105,091,430 否 否 2024 年 4 2026 年 中国电 49.89% 11.50% 为相关
集团 月 18 日 10 月 26 子财务 委托贷
日 有限责 款提供
任公司 股票质
押担保
合计 105,091,430 49.89% 11.50%
2、熊猫集团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熊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例 押前累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况
计质押 量 比例 比例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数量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熊猫 210,661,444 23.05% 0 105,091,430 49.89% 11.50% 0 0 0 0
集团
合计 210,661,444 23.05% 0 105,091,430 49.89% 11.50%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1、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熊猫集团 100%股权,以下简称“中电熊猫”)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
国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熊猫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为中电熊猫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股票质押担保。
2、熊猫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均无到期质押。
3、熊猫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熊猫集团将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和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质押股份不涉及对熊猫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775_20240420_EEB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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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0:00│南京熊猫(600775):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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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
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至 4 月 19 日(星期五)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通道”或通过公司邮箱dms@panda.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
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下午13:00-14:00 举
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夏德传先生
董事、总经理:胡回春先生
独立董事:熊焰韧女士
总会计师:胡寿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栋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
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至 4 月 19 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
预征集通道”,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dms@panda.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娟、刘宇轩
电话:025-84801144
邮箱:dms@panda.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
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0775_20240413_OX4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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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南京熊猫(60077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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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经天路 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其中:A股股东人数 2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7,104,130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33,334,13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13,770,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7.04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5.5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胡回春先生受托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长夏德传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会计师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处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具体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3,267,030 94.400 67,100 0.027 0 0
H 股 13,768,000 5.572 2,000 0.001 0 0
普通股合计: 247,035,030 99.972 69,100 0.028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审议《关于修 484,975 87.53 69,100 12.47 0 0
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及授权本
公司管理层处
理修改《公司
章程》部分条
款的具体事宜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景忠、杨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775_20240410_LFW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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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南京熊猫(600775):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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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号 B座 5、7-8层(210036)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Dajie,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25-89660900传真/Fax: + 86-25-89660966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致: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景忠律师、杨菲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4
年 4月 9日在南京市经天路 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 海 证 券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发布了《南京熊
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席
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 4月 9日下午 2:30在南京市经天路 7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 4月 9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4月 9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4月 9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上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名,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共 246,558,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98%。
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9名,代表股份共 545,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名,代表股份 247,104,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27.04%。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
计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035,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反对 6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84,975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529%;反对 6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471%;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该议案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结论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
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775_20240410_HV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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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南京熊猫(60077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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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60077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0775_20240403_A05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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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南京熊猫(600775):2023年度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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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600775):2023年度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775_20240329_R63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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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南京熊猫(600775):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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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600775):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775_20240329_2G4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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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南京熊猫(600775):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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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和 24 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来盈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酬金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周玉新先生在审议本人薪酬时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
映出公司在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认为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的议案
本次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程序合法、操作规范、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核销处理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
本次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 2024 年董责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权益,控制其因非主观故意导致的不当履职行为,
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而遭受索赔的风险,促进其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 2024 年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董责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年
4、保险费总额: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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