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802 福建水泥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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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福建水泥(60080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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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建福),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永安建福 10,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928.5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重新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永安建福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10,000万元续授信(期限一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023年度,公司计划为永安建福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永安建福提供的担保总额(合同金额)10,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3,928.50万元,本次重新签订担保合同后,公司为永安建福提供的担保总额1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428.50万
元。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5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担
保计划》,同意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管控在122,000万元以内,其中为永安建福担保额度10,000万元。计划有效期限从本
计划生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生效时止。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及 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561666064J
成立时间:2010年08月30日
公司住所:永安市曹远镇坑边
法定代表人:林勇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水泥包装袋的生产;购销:用于水泥制造的各种原料、工业废料。
股东情况: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
2、主要财务数据
永安建福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12 月 31 日 2023年 9 月 30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028.28 74,348.96
负债总额 18,816.49 11,998.92
净资产 63,211.78 62,350.04
2022年 1-12 月 2023年 1-9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2,309.98 44,767.83
净利润 -3,692.30 -861.7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3.债务人: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4.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83,5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 47,941.41 万元,分别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54.40%和 31.23%。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含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00802_20240402_DO9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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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福建水泥(600802):关于董事会秘书取得任职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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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振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7)。
王振兴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第 1 期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并已于近日取得了上海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证明编号:2403157)
王振兴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长王金星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802_20240330_NDO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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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福建水泥(60080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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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公司 OA 系统、打印稿、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胜祥同志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陈宣祥同志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
)。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还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同意。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00802_20240326_086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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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福建水泥(600802):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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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谢增华女士的辞呈,谢增华女士因到龄
退休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辞职后,谢增华女士在公司仍担任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谢增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00802_20240326_USO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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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福建水泥(600802):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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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00 万元到
-2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继续亏损。预计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39107万元到-30107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00 万元到-29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
露数据)相比,将继续亏损。
2.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9107 万元到-30107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263.6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531.50 万元。
(二)每股收益:-0.53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受市场需求下滑影响,2023 年度公司水泥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5.66%,水泥平均售价同比下降 15.87%。由于水泥售价下降幅
度大于成本降幅,水泥销售毛利率同比减少,导致本期主营业务出现较大亏损。
2.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海峡水泥)受石灰石开采问题、石灰石外购成本高及水泥市场价格较低等影响,窑
系统全年处于停产状态,以及水泥市场销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海峡水泥及出现亏损的有关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评
估,预计将出现一定的评估减值。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实现非经常性损益约 1107 万元(税前),主要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289 万元等,增加了当期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因测试评估尚在进行,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公司暂估数。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其它重大不
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0802_20240131_ROO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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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00:00│福建水泥(60080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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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月 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 29号福能方圆大厦 12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3,400,4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9.111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金星先生主持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非独立董事
华万征先生因公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4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彭家清先生、
张姝女士、李日亮先生因公请假。
3、 董事会秘书王振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26,260 62.5097 375,600 37.4903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26,260 62.5097 375,600 37.4903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3,024,887 99.7184 375,600 0.281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与财务公司重新 626,260 62.5097 375,600 37.4903 0 0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 626,260 62.5097 375,600 37.4903 0 0
合作实施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议案 2涉及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 131,895,707 股)、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持股 502,920 股),该 2 个股东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石
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蒋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2/600802_20240112_CH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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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00:00│福建水泥(600802):关于福建水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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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4〕第 004号
致: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王新颖、蒋慧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本
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公
司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相符。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股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的决议一并公告。基于上述声明,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
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分
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下午在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
29 号福能方圆大厦 12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金星先生主持。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36人,代表股份 133,400,4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58,248,400股)的比例为29.1110%。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9 人,代表股份 132,097,0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28.8265%;(2)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7人,代表股份 1,303,4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844%。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
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132,398,627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26,
26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097%;反对375,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在关联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132,398,627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626,26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097%;反对375,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7.4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33,024,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184%;反对37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2/600802_20240112_K4O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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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00:00│福建水泥(60080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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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60080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8/600802_20231228_QE4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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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00:00│福建水泥(60080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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