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819 耀皮玻璃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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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耀皮玻璃(600819):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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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月 08 日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沙海祥
董事会秘书:陆铭红
财务总监:高飞
独立董事:郑卫军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5 月 08 日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星期五) 至 05 月 07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
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stock@s
ypglass.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电话:021-61633599
邮箱:stock@sypglas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819_20240423_3JU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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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耀皮玻璃(6008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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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4 月 15 日、4 月 1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
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4 月 15 日、4 月 1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发函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 A 股股票交易自 4 月 12 日、4 月 15 日、4 月 16 日连续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 20%,跌幅较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建材-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经查询中证行业指数,截止公告日,该行业市盈率为
14.66,公司市盈率为-34.34。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大公报》
, 公司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0819_20240417_8VA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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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耀皮玻璃(600819):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马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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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600819):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马益平。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819_20240330_YAU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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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耀皮玻璃(60081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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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市场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的总经理权限作相应修改,具体如下:原《公司章程》(2023 年 12月修订)中: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九)制定实施单笔不超过 500 万元,且一年内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的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事项;
……
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九)制定实施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一年内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的公司购买或者处置资产的事项
;
……
同步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中相同内容:具体如下:原《总经理工作细则》(2009 年修订)中: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可以制定实施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的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事项。
第十五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内,总经理可以制定实施单笔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事项。
拟修改为: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可以制定实施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的公司购买或者处置资产的事项。
第十五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内,总经理可以制定实施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的公司购买或者处置资产的事项。
《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中的其它条款内容不变。
上述修订内容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819_20240330_BUD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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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耀皮玻璃(600819):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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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4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4年 3 月 28 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 3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名。
(五)会议由监事长陈宗来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现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章程》等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的 2023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充分考虑了公司相关资产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
合谨慎性原则,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历年经营和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预计的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
价为依据,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陈宗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需要。决策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中的总经理权限事项符合公司现状,有利于抓住市场商机,提高决策
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修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大连耀皮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连耀皮浮法线的本次冷修技改的目标是使大连耀皮的生产线具备产品性能提升和运行成本降低的能力,满足 TCO
玻璃市场增量需求及进一步提升 Auto–LowE 玻璃性能,技改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性能,增加镀膜宽度,满足未来产品
结构的变化,除应用在光伏和光热等领域,还可使用在自动驾驶的传感器上;同时,也提升了环保设施处理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减
少碳排放,实现节能减碳的目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 1、2、3、5、6、7、8、9、10 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819_20240330_I9H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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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耀皮玻璃(600819):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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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全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4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4 年 3 月 2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
(四)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8 名
(五)董事长殷俊先生主持会议,监事长陈宗来先生、董秘陆铭红女士、财务总监高飞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
报告”。
(三)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2024年 3 月 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见2024年 3 月 30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五)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232,772.44 元人民币,
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869,092,074.37 元人民币,扣除 2022 年度现金分红4,674,580.35 元人民币,2023 年度实际可分配利
润 739,184,721.58 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正处于产品结构升级调整和产业
布局更加完善的阶段,为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正常经营储备资金及战略发展资金的需求,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34,916,069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674,580.35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七)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计提 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殷俊先生、沙海祥先生、刘澎先生、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二)关于大连耀皮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艾杰旭特种玻璃(大连)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议案》,于 2023年 5 月完成相关收购事宜,并更名为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耀皮”),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根据收购方案中的冷修计划,大连耀皮计划于 2025 年进行冷修技改,结合大连耀皮目前的生产运行情况,生产线冷修技改方案
如下:
大连耀皮浮法线于 1995 年 4月 5 日点火投产,2006 年 9 月至 2007年 3 月第一次冷修,截止目前,生产线已运行了 17年,
已超过设计使用寿命,存在大窑等关键设备老化严重,环保设施无法满足国家新颁布的环保标准要求等问题。因此,考虑到安全,环
保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经公司相关部门研究,计划投资 2.77 亿元人民币进行冷修技改。
本次冷修技改的目标是使大连耀皮的生产线具备产品性能提升和运行成本降低的能力,满足 TCO 玻璃市场增量需求及进一步提
升 Auto–LowE 玻璃性能,同时保证各设备安全和环保地运行到下一个窑期。
本次冷修技改计划于 2025年 2月开始停产,2025年 7月开始生产。冷修后,熔窑窑龄设计为 15 年,超白玻璃生产时间将由 4
年增加至 7.5年,可以生产 1.0mm-19mm 镀膜和不镀膜的普白和超白玻璃,年产量 17万吨。按收购报告(含冷修计划)中财务测算
,预计平均投入资本收益率 ROIC 为 13.1%(按 15年平均计算)。
本次技改完成后,大连耀皮生产线将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性能,增加镀膜宽度,满足未来产品结构的变化,除应用在光伏和光热
等领域,还可使用在自动驾驶的传感器上;同时,也提升了环保设施处理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实现节能减碳的目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另外,会议还听取了如下汇报事项
1、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3.1 郑卫军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3.2 李鹏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3.3 马益平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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