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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6(同济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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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846 同济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3 00:00│同济科技(600846):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 《关于对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132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一是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提名董事的规定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审批权限以及内部审计有关规定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3】127 号)第 6.1.9 条第二款第一项、第 6.1.10 条第二款第六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 号)第 5.7 条第三款规定。 二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个别付款通知单中有关付款信息填写、审批流程不规范,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财会【2010】11 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三是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 2022 年一季度报告未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 四是公司部分董事未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 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问题,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 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公司治理、内部控 制的规范性,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所述事项,将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并积极对照 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形成整改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不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规范运作意 识,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0846_20240413_GMD4.pdf ─────────┬──────────────────────────────────────────────── 2024-03-23 00:00│同济科技(600846):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现场+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公司 2016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全体监事和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余翔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以举手表 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重整投资方案以收购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铖置业 有限公司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同意上海同铖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出资不超过 11.15 亿元收购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济科技关于拟参与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以收购其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关于经营权限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全文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0846_20240323_65LT.pdf ─────────┬──────────────────────────────────────────────── 2024-03-23 00:00│同济科技(600846):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同济科技(600846):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0846_20240323_A4CA.pdf ─────────┬──────────────────────────────────────────────── 2024-03-23 00:00│同济科技(600846):关于拟参与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以收购其100%股权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持有的上海同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铖置业”),拟通过 参与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录润置业”)破产重整方式出资不超过 11.15 亿元收购录润置业100%股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铖置业于 2024年 3月 22日收到录润置业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沪录润管字[20 24]第 13 号),同铖置业被确定为录润置业的重整投资人。 本次参与录润置业破产重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1、同铖置业虽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但若后续与管理人的磋商谈判未能达成一致,双方有权不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宣布 投资交易终止。 2、以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与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或者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拟参与本次破产重整,重整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公司全资持有的同铖置业拟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出资不超过 11.15亿元收购录润置业 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23 年 9 月 1 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三中院”)作出(2023)沪 03 破 64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受理录润置业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管理人。2023 年 11 月 7 日,管理人发布 《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参与录润置业破产重整。公告要求意向投资 人须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前提交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保证金。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经同济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同铖置业报名参与录润置业的破产重整,并支付保证金 5000 万元。由于涉及商业秘密,根据《同济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关于暂缓披露的规定,公司暂缓了关于本事项 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缓情形已消除。 上海市三中院于 2024 年 1 月 8 日裁定对录润置业进行重整。2024 年 1 月 25日,管理人发布《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 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 2024 年 3 月 21 日,同济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整投资方案以收购上海录润置业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同铖置业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同意同铖置业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出资不超过 11.15 亿元,收购 录润置业 100%股权。 2024 年 3 月 22 日晚,同铖置业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同铖置业被确定为录润置业的重整投资人。如 重整方案最终通过,公司已缴纳的 5000 万元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投资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拟参与录润置业破产重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以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需经债 权人会议与出资人组表决及上海市三中院裁定通过。 二、重整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管理人发布的《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重整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重整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747266528R 法定代表人:黎志强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高路 11 号 602 室 成立日期:2003-02-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87,000.00 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咨询,投资管理;建筑材料,建筑装潢材料,钢材,通信设备,日用百货,礼品,化工原料 及产品(除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市益田深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8.8506%,深圳市华拓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1494% 公司与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二)重整标的主要资产情况 录润置业具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编号为沪房管(杨浦)第 0000332 号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专门负 责坐落于“新江湾城街道412 街坊 9 丘”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录润置业名下主要资产为项目所属的土地使 用权及在建工程。 1、项目基础情况 根据“沪房地杨字(2011)第 006787 号”房地产权证,项目坐落于“新江湾城街道 412 街坊 9 丘”,土地用途为商业及办公 ,占地面积为 26,456.60 平方米,使用期限起始日期为 2008 年 4 月 22 日,商业使用年限为 40 年,办公使用年限为 50 年。 2、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项目于 2017 年 1 月开始施工,因资金问题于 2021 年 10 月停工至今,截至停工时,项目南侧的写字楼及局部商业裙楼,主 体结构已封顶,正处于外立面施工阶段;项目北侧的商业裙楼,已完成桩基、围护工程及二道支撑施工,仍处于地下施工阶段。 3、项目资产抵押查封情况 (1)项目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项目资产抵押情况如下: 序号 抵押权人 抵押资产 担保债权金额 抵押顺序 1 上海银行股份有 淞沪路 711号临地下 3- 10.00 亿元 一押 限公司浦西支行 地下 1 层在建建筑物 2 上海银行股份有 淞沪路 711号临地下 3- 13.60 亿元 二押 限公司白玉支行 地下 1 层在建建筑物 (2)项目资产涉及查封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25日,项目资产涉及 8轮司法查封,首次查封起始日期为2022 年 6 月 1 日。 (三)重整标的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5 日,共有 87 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 105 笔债权,债权申报金额合计 10,912,131,024.27 元。 截至 2024 年 1 月 5 日,管理人已将审查确认的 29 户债权人申报的 37 笔债权提交全体债权人与债务人核查。上海三中院已 裁定确认其中 25 户债权人申报的 33 笔无争议债权,债权确认金额合计 1,583,490,744.90 元。 三、破产重整方案 1. 资产评估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9 月 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送审稿),采用成本加和法,录润置业全部资 产价值评估值为 12.88 亿元,比账面值 10.91 亿元评估增值 1.97 亿元,增值率 18.03%。 上述《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尚需完成国资监管部门核准备案并由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2. 收购方案 同铖置业以不超过 11.15 亿元的投资金额报名参与录润置业破产重整,收购录润置业 100%股权,以获得录润置业名下全部资产 (包括新江湾城街道 412街坊 9 丘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建筑物、库存现金、车辆等)。 3. 投资资金金额及用途 根据破产重整投资方案,同铖置业出资金额不超过 11.15亿元,用于支付录润置业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税款和职工债权、工程 款优先债权、担保债权、普通债权及预留款项。 4. 后续交易步骤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表决及法院裁定批准后,录润置业原股东、录润置业及 管理人应配合同铖置业完成股权交割和资料移交。 5. 后续开发计划 公司将充分发挥在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方面多年来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产业优势,根据市场变化等因素,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 下,争取对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开发周期、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将项目打造成为高品质的绿色低碳、自主智能未来产业科 技园。 四、审议程序 1、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报名参与 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支付保证金的议案》。 2、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重整投资方案以收购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3、本次通过破产重整方式收购录润置业 100%股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收购录润置业 100%股权,获得新江湾城街道412 街坊 9 丘地块项目的开发权,打造基于绿色低碳、 自主智能的未来产业科技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基金+基地+研究院”的发展策略,有利于促进与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战略 合作协议落地,助力杨浦科创带和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该项目位置优越,收购价格已充分考虑项目本身的价 值;通过破产重整收购,经专业论证,后续重整及开发过程中的风险可控。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项目方案,并考虑对持有物业资产进行 置换,促进公司资产结构优化。 如以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能获得债权人会议与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或者上海市三中院裁定批准,公司以自有资 金出资不超过 11.15亿元收购录润置业 100%股权,该笔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与出资 人组表决通过或者上海市三中院裁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参与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 披露。 六、风险提示 1、后续与管理人的磋商谈判如未能达成一致,双方有权不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宣布投资交易终止。 2、以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与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或者上海市三中院裁定批准尚存在不确 定性。 3、重整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 2024-01-26 00:00│同济科技(600846):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同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青置业”) 本次担保金额: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同青置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 50,000万元借款。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同青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青浦区西虹桥项目的建设开发,公司全资孙公司同青置业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申请借款 50,00 0万元,期限 12 个月。本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决策程序 2023年 4月 1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议案》;2023 年 10月 12日,该议案经公 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3-003、2023-005、2023-040) 上述担保事项金额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授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保证担保总量 5.4亿元 ,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4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决定担保在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间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 70%的担保对象处 获得担保额度。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同青置业资产负债率为 66.25%;公司本次为同青置业提供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 且调剂符合规定。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同青置业的担保余额 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同青置业的担保总额5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同青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CW521P1F 成立时间:2023 年 8月 28日 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 158号 2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资本:68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 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同青置业总资产 200,758.64万元,总负债 133,000.00万元,净资产 67,758.64万元 ;2023年 1-9月,同青置业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241.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同青置业 100%股权,同青置业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 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50,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同青置业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是根据其房产项目的开发需要,并依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开 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公司对同青置业拥有控制权,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同青置业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此担 保行为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53,345.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1%;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53,345.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1%;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 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6/600846_20240126_808M.pdf ─────────┬──────────────────────────────────────────────── 2024-01-20 00:00│同济科技(600846):2023年第四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公告 ─────────┴──────────────────────────────────────────────── 2023 年 10 月至 12 月,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签施工合同额约人民币 8.04 亿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26.04%;其中超过 1000 万元以上的施工合同 13 个,合同金额累计 7.63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10-12 月新签合同数量 10-12 月新签合同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万元) 房屋建设 3 54,719.51 建筑装饰 6 12,229.00 专业工程 4 9,373.77 合计 13 76,322.28 公司 2023 年 1-12 月新签施工合同额 35.0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7.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的情况。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0/600846_20240120_AHYY.pdf ─────────┬──────────────────────────────────────────────── 2023-12-29 00:00│同济科技(600846):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补助金额:2023 年 1 月至今,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获得各类政府补 助 2663.93 万元(未经审计)。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的上述补助均为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共获得政府补助 2663.93 万元(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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