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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1(石化油服)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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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871 石化油服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30 00:00│石化油服(600871):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 2015年 2月 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 3月 2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4 年 3 月 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 工作程序,根据和参考《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薪酬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薪酬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薪酬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承办薪酬委 员会的有关具体事务。 薪酬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由董事会办公室提名并经薪酬委员 会委任。薪酬委员会秘书协助薪酬委员会开展工作,包括协 助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办事机构之间的沟 通。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亦同时不再担任委员职务,由公司根据需 要按照前述三、四条规定补充委员人数。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咨询委员,咨询委员应薪酬委员 会的要求向薪酬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章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 研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非货币收入、养老金及补偿金等)政策、架构以及制定薪酬政策的程 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薪酬政策的程序须正规 并具透明度。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 研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事项并提出建议。 (三) 参照董事会制定的企业方针及目标,审查并批准按业绩厘定的薪酬,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四) 当拟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方案时,应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水平、有关人员须付出的时 间及承担的职责, 以及其在公司内担任的其他职位等。 (五) 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 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丧失职务、终止职务及因其行为失当而遭罢免所涉及的补偿安排进行审查并 提出建议。 (七) 确保任何董事或其联系人不得参与拟定其自身的薪酬。 (八) 研究、审阅、拟定及/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就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九) 研究、审阅、拟定及/或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持股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十)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十一) 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薪酬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薪酬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有权聘请专业人员,其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应对薪酬委员会采取合作和支 持态度,提供有关资料,积极配合薪酬委员会的工作。 第八条 薪酬委员会主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 召集、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 (二) 主持薪酬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 审定、签署薪酬委员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 组织检查经董事会通过的薪酬委员会意见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五) 代表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六) 薪酬委员会主任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 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四章 薪酬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和决策程序 第九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根据需要及时 召开。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薪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上市 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薪酬委员会进行讨论 和审议。 第十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签发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 议材料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执行前述通知期。 第十一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 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亲自出席薪酬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 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三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由全体委员过半数(包括以书面形式委托其 他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薪酬委员会决议或 意见由到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有关决议或意见应 由参会的薪酬委员会委员签署。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 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薪酬委员会主任有权多投一票。 第十四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及通讯表 决。 第十五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出现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规定的应当停止履 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情形,参 加薪酬委员会会议并表决的,其表决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十六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个人的议题时,当事人 应回避。 第十七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议或意见,应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八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并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 独立董事委员的意见,由参会的薪酬委员会委员签署。 第十九条 薪酬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编制并保管所有会议文件和资料, 应当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薪酬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冲突的,以法 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的制定和修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871_20240330_2GML.pdf ─────────┬──────────────────────────────────────────────── 2024-03-30 00:00│石化油服(60087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 2015年 2月 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 3 月 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 工作程序,根据《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至少由 5 名董事组成,设主任一名,可设副主任 一名。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指定的委员担任。 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公司改革发展部,负责承办战略委 员会的有关具体事务。 战略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由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部) 提名并经战略委员会委任。战略委员会秘书协助战略委员会 开展工作,包括协助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办事机构之间的沟通。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亦同时不再担任委员职务,由公司根据需 要按照前述三、四条规定补充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咨询委员,咨询委员应战略委员 会的要求向战略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总经理班子提出的公司发展战略方案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二) 对投资额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单个项目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三) 应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要求,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投资方案、重大投 资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 董事会提出意见; (四)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五) 境内外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六)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研究,及时向董事会提出改进和调整的建议。 战略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有权聘请专业人员,其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战略委员会采取合作和 支持态度,提供有关资料,积极配合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 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二) 主持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 审定、签署战略委员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 组织检查公司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 (五) 代表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六) 战略委员会主任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行其职责, 副主任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由主任或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 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四章 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和决策程序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副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根据 需要及时召开。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战略委员会职责范围 内的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战略委员会 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签发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 议材料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执行前述通知期。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 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亲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 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以上(包括以书面形 式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 会决议或意见由到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有关决议 或意见应由参会的战略委员会委员签署。每一名委员有一票 表决权,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战略委员会主任有权多 投一票。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投票表及通讯表决。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出现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规定的应当停止履 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情形,参 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并表决的,其表决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议或意见,应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并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 独立董事委员的意见,由参会的战略委员会委员签署。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编制并保管所有会议文件和资料, 应当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战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冲突的,以法 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的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871_20240330_3Z79.pdf ─────────┬──────────────────────────────────────────────── 2024-03-30 00:00│石化油服(600871):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油服)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石化油服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石化油服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871_20240330_T1V7.pdf ─────────┬──────────────────────────────────────────────── 2024-03-30 00:00│石化油服(600871):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石化油服(600871):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871_20240330_NUD5.pdf ─────────┬──────────────────────────────────────────────── 2024-03-30 00:00│石化油服(60087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 2022 年 3 月 29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 3 月 26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 为明确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 工作程序,根据《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至少 3 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由董 事会指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提名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承办提名 委员会的有关具体事务。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同时不再担任委员职务,由公司根 据需要按照前述第三条及第四条的规定补充委员。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届满之前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 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当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低于本工作 规则规定的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按照前述第三条及第四条 的规定补充委员。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咨询委员,咨询委员应提名委 员会的要求向提名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至少每年对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和组成(包括技能、 知识、经验及多元化方面)进行检讨和研判,并就 任何为配合公司战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包括任免、聘任及解聘事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 工作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公 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三) 在境内外人才市场以及公司内部广泛物色合格人选,对董事候选人、总经理人选、总经理提出的副总经 理、总会计师以及董事长提出的董事会秘书、公司 秘书人选等进行审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 评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五)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六)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八) 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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