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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4(创业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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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874 创业环保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创业环保(600874):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唐福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 .com.cn)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科技创新绿色公司 债券,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注册发行方案 发行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 债券品种及期限:期限不超过 1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将根据市场及资金需求灵活调整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以一次或分期发行 上市或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绿色项目有息负债、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等合法合规用途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申请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 的一切事宜; (2)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注册 手续;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7)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对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对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 东大会。 其中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作为普通决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在境内外公布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的议案; 作为特别决议案: (8)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融资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4,640万元的担保及对本公司董事会相关授权的议案; (9)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0)关于注册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11)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改战略委员会名称、职责及其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工作职责,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增加 ESG相关工作职责。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874_20240424_EL4C.pdf ─────────┬──────────────────────────────────────────────── 2024-04-24 00:00│创业环保(600874):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创业环保(600874):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874_20240424_P9UL.pdf ─────────┬──────────────────────────────────────────────── 2024-04-24 00:00│创业环保(60087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3日以现场结合 视频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术彬先生主持。本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17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一季报,并同意在境内外公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授权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874_20240424_J704.pdf ─────────┬──────────────────────────────────────────────── 2024-04-24 00:00│创业环保(600874):关于对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99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不低于本公司担保金 额对应的未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颍上公司” )成立于 2016年 5月 20日,注册资本 5300 万元,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 2016 年 6 月,颍上公司与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该项目经营期为 30年,总投资额 1.76亿元。 为缓解颍上公司资金压力,颍上公司申请向银行流动贷款不超过 990 万元,本公司为颍上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颍上公司为本公 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990万元 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今日刊发公告的其他担保金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为 301,716.75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08%。根据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1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融资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72,440,000 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 权的议案》,该事项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颍上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阜阳市颍上县八里河镇东大道以东朱岗村附近 2.法定代表人:曾凡平 3.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餐厨垃圾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等。 4.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经审计的颍上公司资产总额 14333.02 万元、净资产6972.59 万元、负债 7360.44 万元、流动资产 54 63.86 万元、流动负债 4083.56万元、营业收入 5046.61 万元,净利润 523.8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1.35%。 截至 2024 年 3 月底,颍上公司资产总额 13282.94 万元、净资产 6890.92万元、负债 6392.02 万元、流动资产 4515.87 万 元、流动负债 3369.15 万元、营业收入 818.62万元,净利润-81.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8.12%。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颍上公司 100%股份,颍上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颍上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99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 颍上公司以不低于本公司担保金额对应的未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颍上创业水务有 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颍上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990万元贷款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 署反担保协议。贷款须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01716.7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3.08%,无逾期担保。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874_20240424_UMND.pdf ─────────┬──────────────────────────────────────────────── 2024-04-24 00:00│创业环保(600874):关于对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4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不低于本公司担 保金额对应的未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海公 司”)成立于 2007 年 10月,注册资本 3755.30万元,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厂及自来水厂的配套设施等。 2008 年 4 月,静海公司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宇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现变更为天津子牙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正式签署了静海天宇科技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了天宇科技园污水厂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 25 年;2017 年 1 1月签署特许经营补充协议,特许经营期重新调整为 30年。 为缓解静海公司资金压力,静海公司申请向银行提取流动资金贷款 400万元,本公司为静海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静海公司为本公 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万元 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今日刊发公告的其他担保金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为 301,716.75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08%。根据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1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融资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72,440,000 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 权的议案》,该事项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静海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天津市静海城东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宇科技园 2.法定代表人:李伟杰 3.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厂及自来水厂的配套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技术的 研发、推广;水处理设施、环境工程项目咨询服务。 4.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静海公司资产总额 9908.15 万元、净资产 1830.30万元、负债 8077.85 万元、流动资产 5402.69 万 元、流动负债 8077.85 万元、营业收入 568.62万元,净利润 -258.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1.53%。 截至 2024年 3 月底,静海公司资产总额 9719.67万元、净资产 1718.22万元、负债 8001.45万元、流动资产 4941.82 万元、 流动负债 7501.45 万元、营业收入 141.77万元,净利润-112.15万元,资产负债率 82.32%。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静海公司 100%股份,静海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静海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 静海公司以不低于本公司担保金额对应的未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天津静海创业水 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静海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00万元贷款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 署反担保协议。贷款须全额用于静海天宇科技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01716.7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3.08%,无逾期担保。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874_20240424_88MJ.pdf ─────────┬──────────────────────────────────────────────── 2024-04-24 00:00│创业环保(60087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授权董事会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2.定价方式 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3.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发行的股票 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 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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