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881 亚泰集团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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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亚泰集团(600881):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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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4年 4 月 27 日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因年报编制工作
尚未完成,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现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4 月 30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
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网站和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881_20240424_C8Q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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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亚泰集团(600881):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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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600881):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881_20240418_R6B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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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亚泰集团(600881):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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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5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5 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
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47,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0
,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的石灰石矿采矿权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4,2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亚泰
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8,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6,0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
担保;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
的综合授信19,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
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4,0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敞口7,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
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85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公司继
续为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
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37.5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
为准;同意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
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授信额度78,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和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吉林龙鑫药
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建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矿产资源
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亚泰大健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吉林省亚泰永
安堂健康调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各
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42,584.41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9.54%,
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881_20240418_FPA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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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亚泰集团(60088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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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29,053,30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1.673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1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9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在吉林公主岭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40,297,403 81.6573 16,310,210 1.5849 172,445,690 16.7578
2、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29,631,536 80.6208 26,976,077 2.6214 172,445,690 16.7578
3、 议案名称:关于为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29,631,536 80.6208 26,976,077 2.6214 172,445,690 16.7578
4、 议案名称:关于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
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19,908,601 78.3079 26,976,077 2.9343 172,445,690 18.7578
5、 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40,203,703 81.6482 16,403,910 1.5940 172,445,690 16.7578
6、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29,631,536 80.6208 26,976,077 2.6214 172,445,690 16.7578
7、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29,631,536 80.6208 26,976,077 2.6214 172,445,690 16.7578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通过。
2. 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蕙、商家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亚泰集团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
的审议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881_20240411_41T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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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亚泰集团(600881):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亚泰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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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接受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或“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亚泰集团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张晓蕙律师、商家碧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及会
议的召开程序进行审核见证。
亚泰集团已向本所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的陈述和说明均是真实、有效、完整的,且已向本所提供了一切足以影响
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亚泰集团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亚泰集团 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亚泰集团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公告通知,通知详细列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股权登记办
法、表决方式等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通过该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4年 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 14 点。现场会议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审议内容等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披露的内容一致。
经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亚泰集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4 月 3 日,出席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亚泰集团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5 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029,0
53,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7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共计 298,935,7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1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67 人,持有或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730,117,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7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对涉及关联股东的议案进行了
回避表决,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现场监票、计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亚泰集团提供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的统计数,并由该公司
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本次股东大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四)经本所律师查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经合法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
公司董事签名存档。
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亚泰集团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的审议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下接签字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881_20240411_C68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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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 00:00│亚泰集团(60088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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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4 月 10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年4
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的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在吉林 √
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2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吉林公主岭农 √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为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租赁(上 √
海)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案
5 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 √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6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 √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 2024年 3月 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
.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
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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