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900 长江电力 更新日期:2024-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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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长江电力(60090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到期赎回暨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
│及信托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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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通知,三峡集团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完成“中
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G 三峡 EB1”)的到期赎
回及摘牌工作,本期可交换债券合计换股 1,276,432,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2%。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完成后,三峡
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71,920,5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89%,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883,572,45
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三峡集团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9 年,三峡集团发行了 G 三峡 EB1 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发行规模为 200
亿元,期限为 5 年。三峡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1,742,000,000 股标的股票划转至“三峡集团-中信证券-18 三峡 EB 担保及信托财
产专户”(以下简称“G 三峡 EB1 专户”),后续在 2019 年 7 月、2020 年 7 月、2021年 7月、2022年 7月、2023年 7月分别补充
了 79,300,000股、73,000,000股、63,500,000 股、31,104,000 股、94,954,000 股担保及信托登记,即目前已累计办理 2,083,858
,000 股担保及信托登记。三峡集团已于2024 年 4 月 9 日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到期赎回及摘牌工作,本期可交换债券合计换
股 1,276,432,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2%。
二、三峡集团拟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情况
鉴于三峡集团已完成本期债券到期赎回及摘牌工作,三峡集团与G 三峡 EB1 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办理解
除担保及信托登记(退出登记)手续,将 G 三峡 EB1 专户中剩余未交换的 807,425,206 股标的股票划转回三峡集团证券账户。
截至公告披露日,G 三峡 EB1 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807,425,206 股,持股比例为 3.30%。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完成后,
G 三峡EB1 专户中的 807,425,206 股公司股份将划转至三峡集团证券账户,G 三峡 EB1 专户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三峡集团将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1,471,920,5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89%,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883,572,45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2.6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0900_20240417_PX2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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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长江电力(600900):关于续聘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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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488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
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常经营,不
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
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
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丽江,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彦波,201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 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洪武,2007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
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32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
和单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900_20240410_0R5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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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长江电力(60090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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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2人,实到5人,委托出席7人,其中张星燎董事、胡伟明董事委托马振波董事,王洪董事、滕卫恒董事委托张必贻董事,苏天鹏董事
、洪猛董事委托燕桦董事,黄德林董事委托黄峰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马振波副董事长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所属子企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业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38.193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所属子企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业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325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
聘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后续公司将按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要求,结合项目情况,
履行具体项目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二)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计划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具体担保种类、方式、
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超出担保计划范围的,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
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开展2024年度国债逆回购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有效期为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后续公司将按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要求,结合项目情况,
履行具体项目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振波、张星燎、胡伟明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900_20240410_00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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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长江电力(600900):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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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2024 年度,公司预计将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三峡集团”)及其内部相关单位发生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接受劳务或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租入或租出资产等 6 类日常关
联交易,合计61 项,总金额约 348,309 万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所需,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预计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委托管理资产 中国三峡集团及 107,250 91,571
和业务 相关子公司
小计 107,250 91,571 /
受托管理资产 中国三峡集团及 5,000 7,382
和业务 相关子公司
小计 5,000 7,382 受托业务量增加
接受关联方劳 中国三峡集团及 248,650 160,597
务 相关子公司
小计 248,650 160,597 根据抽蓄项目实际进
展,发生金额减少
向关联方提供 中国三峡集团及 18,210 19,916
劳务 相关子公司
小计 18,210 19,916 /
租入资产 中国三峡集团及 8,670 8,316
相关子公司
小计 8,670 8,316 /
租出资产 中国三峡集团及 4,580 4,002
相关子公司
小计 4,580 4,002 /
合计 392,360 291,784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上年(前次)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实际发生金额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委托管理资产 中国三峡集团及 107,619 91,571
和业务 相关子公司
小计 107,619 91,571 /
受托管理资产 中国三峡集团及 20,500 7,382
和业务 相关子公司
小计 20,500 7,382 受托业务量增加
接受关联方劳 中国三峡集团及 186,151 160,597
务 相关子公司
小计 186,151 160,597 根据抽蓄项目建设进
度,增加相关投入
向关联方提供 中国三峡集团及 21,015 19,916
劳务 相关子公司
小计 21,015 19,916 /
租入资产 中国三峡集团及 8,241 8,316
相关子公司
小计 8,241 8,316 /
租出资产 中国三峡集团及 4,783 4,002
相关子公司
小计 4,783 4,002 /
合计 348,309 291,78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截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53.14%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中国三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三峡集团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
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物联网
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境内旅游业务。
中国三峡集团战略定位为: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在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共抓长江大
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中承担基础保障功能,在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中承担引领责任,推进
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建成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清洁能源集团。
(三)执行、履约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国三峡集团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每年均与中国三峡集团及其内部相关单位发生一系列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分为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受
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接受关联方劳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等。
关联交易的价格,按下列原则确定:
该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如该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但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如该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
作为定价的依据。
目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除工程监理、招标服务、租入中国三峡集团土地等采用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均以市场价为基础,
交易双方依据交易标的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行情,结合发生成本情况,共同协商定价,充分保证了价格的合理性。
日常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主要有按“季支付、年度结算”、“半年支付、年度结算”、“年度结算”等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企业,从事电力生产,拥有大型水电站运行管理等核心能力;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开展抽水蓄
能电站投资和运维业务。中国三峡集团及所属单位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
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能够在偏远地区或复杂条件下,为公司电力生产及抽蓄业务提供稳定、专业化的供水、供电
、物业、仓储、大件运输、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设计咨询等服务。因此,为满足大型水电站运营及抽蓄业务等关键要求,关联交易是
必要的。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资产、业务及产供销系统,在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中国三峡集团保持独立,具备完整优良的独立生产
经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关联交易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900_20240410_ZN2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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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长江电力(60090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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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3
年4月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804,436,06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01元。截至2023年4月4日,本
公司共募集资金
16,096,765,580.61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费用并剔除增值税影响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52,226,841.19元。
截至2023年4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
0174”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募集资金已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所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在置换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全部
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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