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903 贵州燃气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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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贵州燃气(600903):关于参加2024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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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发布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3 年度
经营情况及其他关切问题,在贵州证监局指导下,公司将参加贵州证券业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4 年贵州辖
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召开时间:2024 年 5月 9日 15:40-17:30
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出席本次活动人员:公司董事长杨铖先生,独立董事张瑞彬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梅女士,财务总监贾海波先生。
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 http://rs.p5w.net 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提前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提问通道自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至2024 年 5 月 7 日截止,请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提
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梅女士
电话:0851-86771204
邮箱:gzrq@gzgas.com.cn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0903_20240427_B6R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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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贵州燃气(60090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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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60090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903_20240420_30Q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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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贵州燃气(60090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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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60090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903_20240420_GDF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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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贵州燃气(600903):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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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600903):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903_20240420_BHT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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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贵州燃气(60090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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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 17号”)。解释 1
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 20
24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7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
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年 4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本次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
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年 4月 8 日,公司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年 4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903_20240420_UG0J.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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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贵州燃气(60090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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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
运作》要求,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现就公司独立董事张瑞彬先生、冯建先生、丁恒
先生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拟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瑞彬先生、冯建先生、丁恒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9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903_20240420_XAQ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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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贵州燃气(60090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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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拟以 2023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50,002,01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1,400,072.40 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0,371,075.57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45,333,968.01 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1,358,637,627.45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69,309,616.89
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755,130,204.92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52,345,960.31 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
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50,002,01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1,400,072.40 元(含税),占 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 45,333,968.01元的 91.32%;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087,762.78 元之比为 53.02%。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
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4月 8 日,公司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
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
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
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四)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903_20240420_S60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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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贵州燃气(60090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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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60090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903_20240420_UX8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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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贵州燃气(60090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瑞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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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瑞彬,男,1972年 9月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CPA),国际财资管理师(CTP)。现任
贵州财经大学教师,兼任华控康泰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五道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寰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3年 8月 29日任公司独立董事,亦
是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召开董事会 7 次。自 2023 年 8 月 29日任职以来,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参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事会次数 加董事 方式出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大会
会次数 席董事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张瑞彬 3 1 2 0 0 否 2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自 2023年 8月 29日任职以来,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
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对所有
专门委员会类别 2023 年召开 应参加会议次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7 2 2 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 2 2 0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情况如下: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 2023年 8月 29日任职以来,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规定,召开了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推荐我本人作为召集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对报废处理方式、决策程
序进行重点监督,切实关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自 2023年 8月 29日任职以来,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
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对 2023年度审计计划、内部控制事项密切关注,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
划,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人参加了 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
题进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 2023年 8月 29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在公司现场工作 3天。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业绩说明会及与会计
师事务所沟通,积极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
运作。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审议了《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真审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或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自 2023年 8月 29日任职以来,本人查阅了《关于 2023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及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司对外担保的主体均为
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通过对担保对象主体资格、资信状况、担保目的、风险可控情况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因素进行审核,未
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及其控股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通过查阅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现
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独立董事职责,自 2023 年 8 月 29 日任职
以来,本人查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内部
控制体系,有效防范了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
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自2023年8月29日任职以来,本人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对拟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他们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自 2023年 8月 29日任职以来,本人查阅了《关于转让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 50%股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及其公告,通过审核本次交易的背景、定价情况、审议程序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有利于加强保障公司天然气稳定供应,减少天然气供应保障不确定性因素。本次交易的出售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自 2023年 8月 29日任职以来,本人查阅了《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及审议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审慎、认真地行使好独立董事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共同致力公司高质
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独立董事:张瑞彬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903_20240420_8SY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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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贵州燃气(600903):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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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600903):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903_20240420_OEQ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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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贵州燃气(600903):红塔证券关于贵州燃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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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600903):红塔证券关于贵州燃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903_20240420_53L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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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贵州燃气(600903):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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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2023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3,46
0.33 万元,影响 2023 年度归母净利润金额为 2,371.95万元,超过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度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3,356.37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993.0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60.32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00
二、资产减值损失 103.96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03.96
合 计 3,4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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