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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27(永安期货)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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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927 永安期货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728,579,065.99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541,776,689.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用于现金分配利 润为3,776,849,183.45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17,900,000.0 4元。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完成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工作,以截至2023年12月7日总股本1,455,555,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888,888.92元。以此计算,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和已分配的现 金红利之和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7%。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G31M.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永安期货(600927):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Y6D6.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大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 4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1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情 况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大华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完成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并针对审计发现 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四)2024 年 4月 1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审议<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地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KXX7.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规划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独 立董事、外部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当具备现 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基于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战略及业务发展规划、盈利预期、资本需求、股东意愿及监管政策要求等因素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三、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按照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和股东大会批准,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根据当年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当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分配。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处于优先顺序。公司一 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 各项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特殊情况指:(1)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限制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2)实施现金分红可能影响 股东长期利益的情况。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 保持同步。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 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 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项处理。 四、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选择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 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 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1/2 以上表决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 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相关决策程序同上述政策制定决策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DF6V.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 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冯晓女士、独立董事朱燕建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小文先生,其中主 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冯晓女士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2023 年 3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 务所”)对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情况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公司稽核督查总部对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审计委 员会汇报了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改进计划和专项稽核项目。 2023 年 4 月 2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 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关于修订<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的议案》和《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 8 月 1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情况沟通会,会议就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 告编制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项讨论。 2023 年 8 月 1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和《关于增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 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的议案》和《关于永安资本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 2023 年 11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为 2023年度审计事前沟通会,会议听取了大华事务所对 2023年年 度报告审计工作的专项汇报,公司稽核督查总部对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回头看”项目、2023 年内控内审情况进行了专项汇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情况,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事务所召开审计沟通会,就年 度审计的审计计划、内控执行、风险判断等审计重点事项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或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 ,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在审计过 程中,审计机构认真负责地执行审计工作并对重点审计领域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 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汇报,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 计划认真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促进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积极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之 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进行了平等协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委员会委员运用自身会计及审计相 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 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其职权范围内的职责,充分发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DUQY.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小文) ─────────┴──────────────────────────────────────────────── 永安期货(60092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小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S9EI.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永安期货(600927):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MF61.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董事会议事规则 ─────────┴──────────────────────────────────────────────── 永安期货(600927):董事会议事规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6TUA.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永安期货(600927):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QIEL.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2023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2号)等相关规定,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指母公司,下同)2023年 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相关指标具体报告如下: (1)净资本不得低于 3,000 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3,600万元。 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净资本为 409,803.76万元,符合标准。 (2)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不得低于 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 120%。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 313%,符合标准。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 2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 24%。 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净资产)为 39%,符合标准。 (4)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 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 120%。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 670%,符 合标准。 (5)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 15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 120%。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比例(负债/净资产)为 11%,符合标准。 (6)规定的最低限额结算准备金要求。 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 39,468.98万元,符合标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SD7J.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 根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函》,股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推荐胡珍珍女士(简历附后)担任永安期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马笑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2024 年 4 月 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会议同意胡珍珍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马笑渊先生 继续担任监事职务。本次监事人员变更完成后,马笑渊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马笑渊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始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马笑渊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CVDE.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燕建) ─────────┴──────────────────────────────────────────────── 永安期货(60092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燕建)。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27_20240426_HK3H.pdf ─────────┬──────────────────────────────────────────────── 2024-04-26 00:00│永安期货(600927):财通证券关于永安期货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永安期货(600927):财通证券关于永安期货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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