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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33(爱柯迪)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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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933 爱柯迪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9 00:00│爱柯迪(60093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933_20240329_1IS9.pdf ─────────┬──────────────────────────────────────────────── 2024-03-29 00:00│爱柯迪(60093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柯迪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爱柯迪(60093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柯迪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933_20240329_GHCY.pdf ─────────┬──────────────────────────────────────────────── 2024-03-29 00:00│爱柯迪(600933):国金证券关于爱柯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 ─────────┴──────────────────────────────────────────────── 爱柯迪(600933):国金证券关于爱柯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933_20240329_E1DI.pdf ─────────┬──────────────────────────────────────────────── 2024-03-29 00:00│爱柯迪(60093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爱柯迪(60093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933_20240329_1QKK.pdf ─────────┬──────────────────────────────────────────────── 2024-03-29 00:00│爱柯迪(60093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 ─────────┴──────────────────────────────────────────────── 爱柯迪(60093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933_20240329_P29J.pdf ─────────┬──────────────────────────────────────────────── 2024-03-29 00:00│爱柯迪(600933):验资报告 ─────────┴──────────────────────────────────────────────── 爱柯迪(600933):验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933_20240329_JN9S.pdf ─────────┬──────────────────────────────────────────────── 2024-03-21 00:00│爱柯迪(60093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公 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 3人,实际到会监事 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晓彤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的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反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0933_20240321_EKBU.pdf ─────────┬──────────────────────────────────────────────── 2024-03-21 00:00│爱柯迪(60093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8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 集资金需存储于由银行开立的资金专项账户中。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0933_20240321_V1PW.pdf ─────────┬──────────────────────────────────────────────── 2024-03-06 00:00│爱柯迪(600933):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爱柯迪(600933):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6/600933_20240306_0KQD.pdf ─────────┬──────────────────────────────────────────────── 2024-03-06 00:00│爱柯迪(600933):关于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 年 8 月 2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5 号),同意注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全文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柯迪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 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6/600933_20240306_QGQP.pdf ─────────┬──────────────────────────────────────────────── 2024-02-06 00:00│爱柯迪(600933):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2月修订) ─────────┴──────────────────────────────────────────────── 爱柯迪(600933):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2月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6/600933_20240206_P3T8.pdf ─────────┬──────────────────────────────────────────────── 2024-02-06 00:00│爱柯迪(60093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2月制订) ─────────┴────────────────────────────────────────────────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方式召开,但会 议主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况;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 签字即视为出席了专门会议并同意专门会议决议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该亲自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委托人姓名; (二) 被委托人姓名; (三) 代理委托事项; (四) 对会议议案行使投票权的指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及未做明确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的说明; (五) 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 授权委托书签署时间。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发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应采用书面方 式,包括以专人送达、传真、信函、电子邮件。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 送达日期;以传真方式送出的,发出之日即为送达日期;以信函方式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出的,邮件进入对方邮箱之日为送达日期。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 说明;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书面同意,可豁免前述条款规定的通知时限。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 会议期限; (三) 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 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会议进行表决时,每名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 权。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表决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 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对重大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无 法发表意见的障碍。 第十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本条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形成会议决议并建立书面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对审议事项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 出的意见,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所讨论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 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三) 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五)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在专门会议中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记录。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管理层和相关部门须予以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运营情况、所议事项基本情况资料及需做出决策判断的 必要资料)和信息,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 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并做好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专门会议的相关档案,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议签到表、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决议、经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档案的保存期限为 10 年。 第二十条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6/600933_20240206_SYPL.pdf ─────────┬──────────────────────────────────────────────── 2024-02-06 00:00│爱柯迪(60093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公 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8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建成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4)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前述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董事会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及安排将另行通知,具体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6/600933_20240206_7NXF.pdf ─────────┬──────────────────────────────────────────────── 2024-02-06 00:00│爱柯迪(60093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投资 风险,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系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营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 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 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 (三) 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 (四) 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五) 以联营或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向其他企业投资; (六) 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七) 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相关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公司所有投资行 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三)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四)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 (六)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 万元。 本制度中涉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均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财务指标。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 12 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除应当披露并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三)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 (六)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除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外,其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 第八条 对外项目的投资建议,由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书面提出。 第九条 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的投资建议进行研究。 第十条 总经理认为可行的,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制项目投资方案的草案并对项目的可行性作出评审意见,报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应当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和论证。 第十二条 需要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项目,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政府部门批文的,还应同时 取得相关批文)。 第四章 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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