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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38(中国海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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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938 中国海油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中国海油(60093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中国海油(60093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38_20240426_8R28.pdf ─────────┬──────────────────────────────────────────────── 2024-03-22 00:00│中国海油(600938):中信证券关于中国海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中国海油(600938):中信证券关于中国海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0938_20240322_NMZD.pdf ─────────┬──────────────────────────────────────────────── 2024-03-22 00:00│中国海油(600938):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及附属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海洋石油 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现将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截至 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超过 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人。 二、2023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3日与安永华明签署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安永华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财 务公司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履职过程中,安永华明与公司就审计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资源配备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对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与客 观性、专业胜任能力、业务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评估,重点关注了其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等质量管理制度 的建立及实施情况,并对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其他情况进行了监督。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安永华明在 2023年度的履职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业务素质、质量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能够在审计工作 中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允表达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0938_20240322_DFFZ.pdf ─────────┬──────────────────────────────────────────────── 2024-03-22 00:00│中国海油(600938):2023年末期股息分配方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末期股息 0.66港元(含税)。 本次末期股息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 关公告中披露。 一、2023 年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 1,891.48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基数派发末期股息。本次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每股 0.66 港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47,566,763,984 股,以此计算 2023 年度末期股息总额为 31,394,064,229.44 港元(含税),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每股 0.59港元(含税),2023 年度全年股息合计每股 1.25 港元(含税),总派息额59,458,454,980.00 港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约 43.6%。公司实际派发的末期股息总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确定。股息将以港元 计值和宣派,其中 A 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折算汇率按股东周年大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 间价平均值计算;港股股息将以港元支付。 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末期股息派息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 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公司 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末期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议 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审议。本次末期股息分配方案符合《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末期股息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0938_20240322_L2CJ.pdf ─────────┬──────────────────────────────────────────────── 2024-03-22 00:00│中国海油(600938):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 中国海油(600938):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0938_20240322_UH1H.pdf ─────────┬──────────────────────────────────────────────── 2024-03-22 00:00│中国海油(600938):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海油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00500_A01号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0938_20240322_HVNQ.pdf ─────────┬──────────────────────────────────────────────── 2024-03-22 00:00│中国海油(600938):关于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查验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油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海油财务 2 023 年度财务报表,对海油财务的经营资质、内控、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海油财务的基本情况 海油财务于 2002 年 5 月 13 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业,于 2002 年 6 月 14日完成工商登记。 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 6 号海油大厦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7H2110000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818Y 注册资本:4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占股比 62.90%;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占股比 31.80%;中 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3.5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占股比 1.77%。 经营范围涵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允许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 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 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 海油财务的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海油财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三会一层组织架构,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海油财务治理结构健全,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 理层、各业务管理部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门及审计稽核部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 关系清晰的风险管理架构,为海油财务有效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海油财务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 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业务风险进 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同时,海油财务建立了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并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审查和统一授信,完成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实现流动性比 率实时监测,完成标准化监管数据平台搭建,不断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测与报告的效率、质量与技术水平。 (三)控制活动 海油财务从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实际出发,制定了切实可行内部控制目标: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保证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实行全覆盖、重要性与制衡性相匹配、审慎性与成本效益兼顾的内部控制政策。 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审查方面,海油财务针对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同业授信业务等重大经营事项不断完善风险审查机制。合规风 险管理方面,海油财务建立合规审查前置机制,明确合规一票否决制度,保障合规审查独立性和有效性。重大风险季度监测方面,海 油财务建立以季度为周期的风险管理报告机制,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合规风 险等多个维度对整体风险进行详尽分析,为海油财务对所面临风险的全局性、趋势性研判提供信息支持。重大风险事件的报送及跟踪 处置方面,建立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报送机制,确保对重大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资产损失和消 除不良后果、避免发生系统性经营风险创造条件。信息系统控制方面,海油财务不断推进开展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审批流 全链条线上化工作,在提升业务办理效率的同时进一步管控断点审批风险;通过开展数据治理项目,建立数据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信 息系统安全事件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的信息化安全保障。审计监督方面,海油财务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 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海油财务信息沟通 渠道通畅,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均有便利的渠道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海油财务确立稳健谨慎的风险偏好,以“稳健、理性、主动、全员”的风险管理理念,在整体风险容忍度范围内开展各类业务。 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将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2023 年,海油财务标准普尔评级为 A+,穆迪评级为 A1,为中国商业金融机构的最高评级水平。海油财务自开业以来,持续保 持不良资产、不良贷款为零的良好记录。 三、 海油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海油财务资产合计 2,401.64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49.56 亿元。2023 年 1-12月,海油财务实 现利润总额人民币 16.07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2.52 亿元。 (二)管理情况 海油财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 对海油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 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规定,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海油财务的各项监管 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监管指标要求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监管机构的最低监管要求(目前按 10.5%执行),海油财务实际资本充足率为 17.17%,有 较强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监管指标要求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海油财务实际流动性比例为37.90%,流动性状况良好,风险可控。 3、监管指标要求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海油财务实际贷款比例为 28.22%,贷款资金来源充足、流 动性安全可控。 4、监管指标要求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海油财务实际集团外负债余额为 0 亿元(集团外负债包括:同业拆入、卖 出回购款项、应付债券),集团外负债比例为 0%。 5、监管指标要求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海油财务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为 0.12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0.0063%。 6、监管指标要求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为 0.12 亿元,是存放同业余额的 0 .0002 倍。 7、监管指标要求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及转贴现余额均为 0.12 亿元,占资本净额 的 0.077%。 8、监管指标要求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财务公司实际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为 0 亿元,占存款总额的 0 %。 9、监管指标要求投资比例不得高于 70%,海油财务投资比例为 36.30%。 10、监管指标要求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海油财务实际固定资产比例为 0.02%。 四、 公司与海油财务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海油财务开展了存款、贷款、结算等相关业务。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海油财务存款余额 219.79 亿元,报告期内每日存款余额均控制在标准内,未超过公司与海油财务 2023—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设定的每日最高存款上限。 公司在海油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海油财务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没有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安排。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贷款余额 161.49 亿元,其中在海油财务贷款余额 8.82 亿元,占比 5.46%。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安排经营支出,并合理进行投资理财,实现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运用。公司与海油财务之间的前述关联交易 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海油财务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风险评估意见 海油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可较好控制风险。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未发现海油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根据对海油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 价,公司未发现海油财务在与期末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公司认为:海油财务运营合规,资金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业务风险可控。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0938_20240322_9HY6.pdf ─────────┬──────────────────────────────────────────────── 2024-03-22 00:00│中国海油(60093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2 号)的核准,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9,000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80 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29,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09,908.67 万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及 2022 年 5月 23 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及 2022 年 5 月 24 日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0157570_A02 号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0157570_A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2,908.75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 463,519.77 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 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于 2022年 4 月 18 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对于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另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1: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余额(人民币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NRA0200235229100058036 1.20 2 电信大楼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FTN44821300048500160 35,499.233 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NRA98350001101000005 1.14 金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0200235229100057781 112,963.41 电信大楼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洋 275294596306 315,054.79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11900001710602 0.00 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 421421001012002429056 0.00 行营业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本余额明细表数据若出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的下属机构。3 美元存款按实际购 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2023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 2022 年 4 月 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 明(2024)专字第 70000500_A02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 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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