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955 维远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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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维远股份(600955):关于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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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29 日 上 午 10:00-11:00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 2023年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4年 4月 29日上午 10:00-11:00,公司董事长魏玉东先生,董事、总经理李秀民先生,独立董事巴树青先生,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吕立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宋成国先生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
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 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本次业绩说明会中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问题 1:您好,请问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现金流比较充裕,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谢谢!
问题 2:贵公司的环氧丙烷项目是否已投产出合格产品,预计什么时候能公告投产?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环氧丙烷项目正在进行开工前准备。谢谢关注!
问题 3:公司去年净利润为什么下降?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业绩主要是因为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产品价格下降导致。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将持续推动降本
增效,在巩固原主营业务相对优势的同时,努力布局新的产业链条,公司各装置现运营正常,各在建项目有序推进,不断提高企业抗
风险能力和业绩水平,提高公司投资价值,争取以更好的业绩持续回报投资者。谢谢!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详细情况请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
nfo.com/)。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955_20240430_KNR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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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维远股份(60095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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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6,000 万元~12,000 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7.85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325%
累计已回购金额 292.981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6.08 元/股~16.45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87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公司回购股份
的持有期限为 3 年,如 3 年内未转让/出售的,公司将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对相应股份依法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2024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78,5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25%,购
买的最高价为 16.45 元/股、最低价为16.0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929,81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55_20240426_69M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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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维远股份(600955):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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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29日(星期一)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
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年 4月 23日(星期二) 至 4月 28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
过公司邮箱 wyhxzqb@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3月 19日发布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并于 4月 23日发布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度及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
24年 4月29日上午 10:00-11:00举行 2023年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
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29日 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魏玉东先生
董事、总经理:李秀民先生
独立董事:巴树青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吕立强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宋成国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年 4月 29日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
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年 4月 23日(星期二) 至 4月 28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wyhxzqb@163.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46-5666889
邮箱:wyhxzq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955_20240423_4OX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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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维远股份(600955):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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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要求,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3月产量 2024 年 1-3月外销量 2024 年 1-3月销售
(吨) (吨) 金额(万元)
酚酮相关产品 304,264.47 160,417.76 111,838.31
新能源新材料 66,485.63 49,004.63 48,407.91
相关产品
专用化学品 124,034.24 64,972.60 38,779.70
工业气体 247,651.60 165,806.19 12,042.62
注:1、酚酮相关产品主要包括:苯酚、丙酮、异丙醇、双酚 A。
2、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主要包括:碳酸二甲酯、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改性合金等产品。
3、专用化学品主要包括:丙烯、碳四等。
4、工业气体主要包括:氢气、氮气、氧气、仪表空气、液氧、液氮、液氩等。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主要产品 2024年 1-3月均价 2023年 1-3月均价 2024 年 1-3月同比
(不含税) (不含税) 变动幅度(%)
苯酚 6,653.89 6,926.23 -3.93
丙酮 6,481.81 4,970.52 30.41
双酚 A 8,123.57 8,484.00 -4.25
聚碳酸酯 11,586.11 12,663.65 -8.51
异丙醇 7,123.25 5597.27 27.26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主要原材料 2024年 1-3月均 2023年 1-3月均 2024 年 1-3月同
价(不含税) 价(不含税) 比变动幅度(%)
纯苯 7,092.67 6,211.43 14.19
丙烷 4,838.30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
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955_20240423_2A6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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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维远股份(60095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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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60095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955_20240423_MPB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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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维远股份(600955):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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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55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A股 2024/4/24 - 2024/4/25 2024/4/25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4月 10日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5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
,250,000.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A股 2024/4/24 - 2024/4/25 2024/4/2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派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
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的股东、东营远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营永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营汇泽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本次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055元。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
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由公司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9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
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95 元。如 QFII 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
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
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95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
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税前每股人民币 0.055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46-5666889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955_20240419_KF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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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维远股份(60095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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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60095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0955_20240412_ABQ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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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维远股份(600955):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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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被否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应参加的董事 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 7 名。会议由魏玉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选举魏玉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魏玉东、李秀民、李润生,主任委员为魏玉东。
2、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李润生、魏玉东、巴树青,主任委员为李润生。
3、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巴树青、魏玉东、刘兴华,主任委员为巴树青。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刘兴华、李秀民、巴树青,主任委员为刘兴华。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李秀民为公司总经理。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崔占新、陈承恩、崔汝民、吕立强、马晓、宋成国为副总经理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吕立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宋成国为财务总监。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事先
认可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李先新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董事长魏玉东、总经理李秀民、董事会秘书吕立强、财务总监宋成国简历已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详见《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简历见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955_20240411_GQT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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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维远股份(600955):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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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应参加的监事 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 3 名。会议由董利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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