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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56(新天绿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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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956 新天绿能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新天绿能(600956):《公司章程(修订稿)》 ─────────┴──────────────────────────────────────────────── 新天绿能(600956):《公司章程(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56_20240426_F5QD.pdf ─────────┬──────────────────────────────────────────────── 2024-04-26 00:00│新天绿能(60095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高军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56_20240426_54S8.pdf ─────────┬──────────────────────────────────────────────── 2024-04-26 00:00│新天绿能(6009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通过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9 名。会议由董 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 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本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 30 亿元永续中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由董事长曹欣博士变更为总裁谭建鑫先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范维红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同时,董事会聘任刘涛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刘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与总会计师职务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 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56_20240426_U7VR.pdf ─────────┬──────────────────────────────────────────────── 2024-04-26 00:00│新天绿能(60095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 ,与公司有关的变更主要为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做出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17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未涉及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二、与公司有关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解释17号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做出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列示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 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 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 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 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 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 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 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 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 流动性划分。 (二)披露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1.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2.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 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则应当披露这 一事实。 (三)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 、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所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56_20240426_5J3S.pdf ─────────┬──────────────────────────────────────────────── 2024-04-26 00:00│新天绿能(600956):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0 号)核准, 公司已向 22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7,182,677 股,发行价格 13.6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95 ,799,887.5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5,055,183.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全部 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809266_A01 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相应的监管协 议。 二、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前期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款余 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总会计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并签订协定存款有 关协议,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后续,公司将及时与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签订办理协定存款事宜的合同,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正常需求、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 立健全了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该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款余额,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 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56_20240426_SU5E.pdf ─────────┬──────────────────────────────────────────────── 2024-04-26 00:00│新天绿能(600956):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根据公司初步统计,2024 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 4,117,271.81 兆瓦时,同比增加 0.27%; 完成上网电量 4,022,218.03 兆瓦时,同比增加 0.16%。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累计完成发电量 4,117,271.81兆瓦时,同比增 加 0.27%;累计完成上网电量 4,022,218.03 兆瓦时,同比增加0.16%。2024 年 1-3 月,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为 0.43 元/ 千瓦时,同比下降 2.48%;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 1,434,772.09 兆瓦时,交易电量占比 35.67%,同比增加 3.59 个百分点。 地区 发电量 2024 年一季度 同比变动 2024 年累计 同比变动 (兆瓦时) (%) (兆瓦时) (%) 风电业务 4,078,334.37 0.36% 4,078,334.37 0.36% 河北 2,945,808.72 -2.53% 2,945,808.72 -2.53% 山西 134,000.46 12.71% 134,000.46 12.71% 新疆 80,689.96 85.92% 80,689.96 85.92% 云南 216,585.46 23.75% 216,585.46 23.75% 山东 26,659.82 15.50% 26,659.82 15.50% 内蒙古 241,631.09 -3.64% 241,631.09 -3.64% 广西 75,494.89 10.39% 75,494.89 10.39% 江苏 83,253.58 -12.96% 83,253.58 -12.96% 河南 36,464.79 9.16% 36,464.79 9.16% 黑龙江 93,772.07 13.43% 93,772.07 13.43% 江西 42,242.87 -16.56% 42,242.87 -16.56% 湖南 49,511.52 -15.01% 49,511.52 -15.01% 陕西 38,285.83 -7.91% 38,285.83 -7.91% 辽宁 13,933.30 - 13,933.30 - 太阳能业务 38,937.43 -8.29% 38,937.43 -8.29% 河北 12,345.09 -15.95% 12,345.09 -15.95% 新疆 6,944.21 -4.19% 6,944.21 -4.19% 黑龙江 15,823.06 -4.00% 15,823.06 -4.00% 辽宁 3,825.08 -5.32% 3,825.08 -5.32% 合计 4,117,271.81 0.27% 4,117,271.81 0.27% 地区 上网电量 2024 年一季度 同比变动 2024 年累计 同比变动 (兆瓦时) (%) (兆瓦时) (%) 风电业务 3,984,251.33 0.25% 3,984,251.33 0.25% 河北 2,882,292.40 -2.66% 2,882,292.40 -2.66% 山西 131,287.05 12.94% 131,287.05 12.94% 新疆 77,402.91 86.24% 77,402.91 86.24% 云南 210,564.11 23.56% 210,564.11 23.56% 山东 25,907.24 15.69% 25,907.24 15.69% 内蒙古 235,574.79 -3.57% 235,574.79 -3.57% 广西 74,175.20 11.81% 74,175.20 11.81% 江苏 81,296.45 -12.71% 81,296.45 -12.71% 河南 35,542.36 9.17% 35,542.36 9.17% 黑龙江 89,860.40 13.13% 89,860.40 13.13% 江西 41,514.66 -16.63% 41,514.66 -16.63% 湖南 48,571.55 -14.97% 48,571.55 -14.97% 陕西 36,549.41 -8.73% 36,549.41 -8.73% 辽宁 13,712.82 - 13,712.82 - 太阳能业务 37,966.69 -8.35% 37,966.69 -8.35% 河北 12,179.47 -15.80% 12,179.47 -15.80% 新疆 6,629.53 -4.17% 6,629.53 -4.17% 黑龙江 15,434.49 -4.21% 15,434.49 -4.21% 辽宁 3,723.20 -5.24% 3,723.20 -5.24% 合计 4,022,218.03 0.16% 4,022,218.03 0.16% 根据公司初步统计,2024 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输/售气量 223,012.17 万立方米,同比增加 33.86 %,其中售气量 198,665.63 万立方米,同比增加 39.35%;代输气量 24,346.54 万立方米,同比增加 1.30%。截至 2024 年 3 月 3 1 日,累计完成输/售气量 223,012.17 万立方米,同比增加 33.86%,其中售气量 198,665.63 万立方米,同比增加 39.35%;代输 气量 24,346.54 万立方米,同比增加 1.30%。 输/售气量 2024 年一季度 同比变动 2024 年累计 同比变动 (万立方米) (%) (万立方米) (%) 燃气业务 批发 96,583.26 10.58% 96,583.26 10.58% 零售 63,805.23 20.12% 63,805.23 20.12% CNG 1,964.31 -3.01% 1,964.31 -3.01% LNG 36,312.83 46589.68% 36,312.83 46589.68% 售气量合计 198,665.63 39.35% 198,665.63 39.35% 代输气量 24,346.54 1.30% 24,346.54 1.30% 输/售气量合 223,012.17 33.86% 223,012.17 33.86% 计 本公告所载经营数据为本公司初步统计数据,可能与中期报告及╱或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供参考。上述经营数 据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因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而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56_20240426_5MO1.pdf ─────────┬──────────────────────────────────────────────── 2024-04-26 00:00│新天绿能(60095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新天绿能(60095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956_20240426_1S7R.pdf ─────────┬──────────────────────────────────────────────── 2024-04-26 00:00│新天绿能(600956):中德证券关于新天绿能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绿能”、“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天绿能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 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0号)核准,公 司已向2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182,677股,发行价格13.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95,799,887 .5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5,055,183.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9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809266_A01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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