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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61(株冶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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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961 株冶集团 更新日期:2024-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9 00:00│株冶集团(600961):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投金冶” ),持有株洲冶 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6,117,1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湘投金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0,728,7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湖南湘投金冶私 5%以上非第 66,117,110 6.1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募股权投资基金 一大股东 得:66,117,110 股 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拟减持 名称 数量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股份来 原因 (股) 源 湖 南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5/6 按 市 场 价 发 行 股 资 金 需 湘 投 10,728,700 1% 超过:10,728,700 ~ 格 份 购 买 求 金 冶 股 股 2024/8/5 资 产 取 私 募 得 : 股 权 66,117, 投 资 110股 基 金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湘投金冶承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 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因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 定。若本企业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 定期届满后,本企业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 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 方面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0961_20240409_1UZV.pdf ─────────┬──────────────────────────────────────────────── 2024-04-04 00:00│株冶集团(600961):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23-061”“2023-062”临时公告的 后续进展公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系株洲冶炼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被上诉人;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恩菲”)为被上诉人;中国十九冶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九冶”)仍为原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工程款及利息 32,345,209.35 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预计不会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有色”)收到常宁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湖南华平宇磊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平宇磊”)起诉株冶有色的《民事起诉状》以及《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原告华平宇磊请求判令株冶 有色向华平宇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7,989,364.5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4,355,844.85元;请求判令中国恩菲、十九冶对上述工程 欠款以及逾期支付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中国恩菲、十九冶、株冶有色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3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华平宇磊在上诉期内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二、诉讼裁判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湘04民终136号】,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裁定认定 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 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的连续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00961_20240404_FJG3.pdf ─────────┬──────────────────────────────────────────────── 2024-03-30 00:00│株冶集团(600961):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补助金额:2024年 1月 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获得政府补助合计 1,454.78万元。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的损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1,454.78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99%。 (二)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核算单位 获得时间 补助类型 补助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 号 期经审计净利 润的比例(%) 1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 2024年1月 与收益相关 80.00 0.77 限责任公司 2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 2024年2月 与收益相关 31.00 0.30 限责任公司 序 核算单位 获得时间 补助类型 补助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 号 期经审计净利 润的比例(%) 3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 2024年3月 与收益相关 30.00 0.29 限责任公司 4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 2024年3月 与收益相关 22.32 0.21 限责任公司 5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 2024年3月 与收益相关 194.62 1.87 有限公司 6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 2024年3月 与收益相关 192.79 1.85 有限公司 7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 2024年3月 与收益相关 104.95 1.01 有限公司 8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 2024年3月 与收益相关 110.00 1.06 有限公司 9 湖南株冶火炬新材 2024年3月 与收益相关 683.10 6.57 料有限公司 10 上海金火炬金属有 2024年2月 与收益相关 6.00 0.06 限责任公司 合计 1,454.78 13.99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961_20240330_1ITN.pdf ─────────┬──────────────────────────────────────────────── 2024-03-02 00:00│株冶集团(60096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 │流通公告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6,117,11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66,117,11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3月 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部分限售股。 (一)股票发行核准情况 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 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 号),核准公司向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水口山集团”)发行 321,060,305 股股份、向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投 金冶”)发行 66,117,11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 3月 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 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87,177,415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三)锁定期安排 水口山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 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重组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重 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则水口山集团认购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 湘投金冶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 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因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 约定。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 理。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股为公司本次交易中向湘投金冶发行的 66,117,110股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 5月 22 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新增 股份 158,237,374 股,总股本变更为 1,072,872,703 股。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 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为湘投金冶。湘投金冶承诺:1、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企业因本次重组取得的股 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3、若本企业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转让和交易上市 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 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所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前述股东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6,117,11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3月 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股数量 公司总股本比 量(股) 数量(股) (股) 例 1 湖 南 湘 投 66,117,110 6.16% 66,117,110 0 金 冶 私 募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合计 66,117,110 6.16% 66,117,11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87,177,415 -66,117,110 321,060,30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85,695,288 66,117,110 751,812,398 股份合计 1,072,872,703 - 1,072,872,703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2/600961_20240302_8GI0.pdf ─────────┬──────────────────────────────────────────────── 2024-03-02 00:00│株冶集团(600961):关于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的核查 │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集 团”、“上市公司”或“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口山集团”)持 有的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100.00%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湘投金冶”)持有的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833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文 件的有关规定,对株冶集团本次交易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部分限售股,具体情 况如下: (一)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2023 年 1 月 12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水口山有色金 属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 号),核准上市公司向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 团有限公司发行 321,060,305 股股份、向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66,117,11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 (二)股份登记情况 2023 年 3 月 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 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87,177,415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三)锁定期安排 水口山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 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 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则水口山集团认购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 湘投金冶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 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因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 约定。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 理。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股为公司本次交易中向湘投金冶发行的 66,117,110股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 司新增股份 158,237,374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72,872,703 股。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为湘投金冶。湘投金冶承诺:1、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企业因本次重组取得的 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3、若本企业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转让和交易上 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 年 3 月 8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6,117,1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16%;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及其持股明细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号 股股数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股数量 (股) 本比例 (股) (股) 1 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 66,117,110 6.16% 66,117,110 0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7,177,415 -66,117,110 321,060,3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685,695,288 66,117,110 751,812,398 合计 1,072,872,703 - 1,072,872,703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所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前述股东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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