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600969(郴电国际)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0969 郴电国际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3 00:00│郴电国际(60096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电国际”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并参与投资新田岭钨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0969_20240323_BBZ4.pdf ─────────┬──────────────────────────────────────────────── 2024-03-23 00:00│郴电国际(600969):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 投资金额:约 2400万元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投资背景 随着郴州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电国际”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郴电新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电新能源”)大力开拓新能源业务,创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 深化新能源领域市场改革。为实现自身业务增长需要,郴电新能源拟投资建设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郴州市苏仙区卜里坪街道黄禾田村。现场勘查第四污水处理厂生物池、高效沉淀池、远期规划用地,合计面积约 51163 m2 的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 5.97MW,概算总投资约为 2400万元,资金来源为 20%自有资金,其余 80%为银行贷款 ,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运营,按“无人值班,线上监测”的模式管理。光伏电站发电后优先给污水处理厂使用,富余 电量供郴电国际电网消纳,由郴电新能源直接收取电费。 (三)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于 2023 年 11月 30日完成苏仙区发改局备案;于 2024 年 1月 29 日同郴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湖南郴电格瑞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了四方租赁协议。 (四)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5.97MWp,概算总投资约为 2400 万元,25 年年平均发电量 548万 kWh,25 年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 为 917小时,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运行模拟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 11.39%,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11.38 年,因此, 该项目财务评价可行。 二、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国家“双碳经济、绿色发展”顶层设计和一系列政策红利密集释放的大背景下,本项目符合郴电国际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且 项目收益稳定、风险可控。项目落地后有利于快速做大郴电国际新能源资产;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郴电国际能源结构以应对新一轮电价 市场化改革挑战,有利于助推郴电国际“打造中国优秀综合能源服务商”战略目标落地。 三、项目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国家电价政策调整变化风险。随着近年来新能源行业的蓬勃发展,湖南省新能源相关发电上网电价可能出现政策调整,影响项目 收益。 应对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实现并网投运。 四、备查文件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0969_20240323_R55G.pdf ─────────┬──────────────────────────────────────────────── 2024-03-23 00:00│郴电国际(600969):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并参与投资新田岭钨业分布 │式光伏项目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合资公司的名称: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2081 万元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实现自身业务增长需要,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电国际”或“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郴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电新能源”)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 1 元 转让价获得北京中和零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零碳”)持有的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伊电投”)49 %股权,拟参与投资新田岭钨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新田岭钨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是郴州市北湖区 2022 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拟利用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已关闭尾矿库闲置 空地及废弃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共分为 7 个单体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3MWp,建设面积约为 540 亩。项目总投资 21237 万元, 建成后在运行期 25 年内年平均上网电量 4090 万 kWh,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约为 944h,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8.58%。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中和零碳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霍海平 2.注册资本:人民币 67600万元整 3.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内 1 号楼 2层 213室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主要经营业务:电力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零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 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仪器仪表。 6.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7.财务情况: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日,总资产为 1353644.85 万元;净资产为 -80846.50 万元(未经审计)。 (二)湖南郴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敦操 2.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3.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民生路口万国大厦第六层 601 室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主要经营业务: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电池充换电服务;光伏、风力、生物质能发 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新能源及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咨询等。 6.与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情况: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日,总资产为 5596.81万元;净资产为 4693.91万元(未经审计)。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街道小溪村 1号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办公楼 1 层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6.资金来源和股权结构:资金来源为合资公司自筹,中和零碳持股 51%,郴电新能源持股 49%。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太阳能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财务情况: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总资产为 13127.53万元;净资产为 0 万元(未经审计)。 四、本次投资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中和零碳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郴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1.甲方拟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 49%股权;乙方拟受让标的公司该 49%股权。 2.基于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双方同意,受让方应就本次股权转让向转让方支付的对价为壹元整(¥1.00)元。 3.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按以下方式支付:北交所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1 个工作日内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 扣除壹元整(¥1.00)作为本次交易价款。 4.甲乙双方约定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新田岭钨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总额 21237 万元的 20%,约 4247 万元,甲乙双方按持 股比例分期实缴出资额。即郴电新能源投资 2081 万元参与开发新田岭钨业分布式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资。 5.收购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对比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收购前持 收购后持 股比例 股比例 1 北京中和零碳能 100% 51% 源有限公司 2 湖南郴电新能源 49% 发展有限公司 五、本次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田岭钨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合作方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信 誉。经过财务分析,项目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可增加郴电国际电源供应降低外购电成本,夯实地方 电网基础,构建坚强的地方电网体系,有利于助推郴电国际“打造中国优秀综合能源服务商”战略目标落地。 六、项目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的主要风险在于上网电价的调整,公司将加快项目建设,在电价调整前实现项目并网投运,同时在电价调整后,对项目重新 进行经济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七、备查文件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0969_20240323_N38W.pdf ─────────┬──────────────────────────────────────────────── 2024-03-20 00:00│郴电国际(600969):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已立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电国际”、“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常州中天邦益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中邦公司”)为本案一审阶段被告,二审阶段上诉人,再审阶段被申请人;公司全资子 公司湖南汇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银国际”)为一审第三人,二审阶段上诉人,再审阶段被申请人。 3.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案未开庭,再审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04年10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银国际与恒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龙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 共同合作开发新项目、设立合资企业,同时协议约定项目年净资产收益率达到约定条件后,恒龙公司可在该项目上每年收取约定数额 的管理费等。该协议约定的有效期为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相关书面合作协议。据此,恒龙公司对该协议所涉项目的管理 费金额存在争议,进而引起本案合同纠纷,向常州中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的《郴电国际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要求常州中邦公司支付管理费及相应利息等。 (二)一审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公告了汇银国际及常州中邦公司发来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市中院”)关于本案的( 2021)苏04民初3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常州中天邦益气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恒 龙科技有限公司2012至2019年度的管理费和经营团队奖金人民币32,122,104.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32,122,104.4元为基数 ,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全部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恒龙科技有 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166元,由原告恒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34,000元,由被告常州中 天邦益气体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96,166元。” (三)二审情况 2023 年 9 月,公司公告了汇银国际及常州中邦公司发来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省高院”)关于本案的民事裁 定书【(2023)苏民终 474 号】,裁定书认定并裁定如下:“一审法院受理该案并进行实体审理,对同一实体问题再行处理,违反‘ 一事不再理’原则。综上,常州中邦公司的上诉理由成立,其上诉请求应予支持。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应予纠正。…… 一、撤销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 04 民初 366 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恒龙公司的起诉。一审案件受 理费人民币 230,166 元,退还恒龙公司人民币34,000 元,退还常州中邦公司人民币 196,166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退还恒龙公司 人民币 230,166 元,退还常州中邦公司人民币 230,166 元。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四)再审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汇银国际及常州中邦公司发来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4)苏民申 2231号】,恒龙科技有限公司因与汇银国际、常州中邦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4民初36 6号民事判决及江苏省高院作出的(2023)苏民终474号民事裁定,向江苏省高院申请再审,江苏省高院已立案审查。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再审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 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4)苏民申 2231 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0/600969_20240320_QCEZ.pdf ─────────┬──────────────────────────────────────────────── 2024-03-12 00:00│郴电国际(600969):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以书面、通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 议于2024年 3 月 1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00969_20240312_O8FU.pdf ─────────┬──────────────────────────────────────────────── 2024-03-12 00:00│郴电国际(600969):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雷蕾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决定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书面辞职报 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雷蕾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在新任监事 就任前,雷蕾女士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雷蕾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继任监事填补其缺额 后生效。 2024年 3 月 11日,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补选吕英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简历附后),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公司监事会对雷蕾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00969_20240312_9331.pdf ─────────┬──────────────────────────────────────────────── 2024-01-31 00:00│郴电国际(600969):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且变动幅度超过 50%的情形。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 023 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0 万元到-9500 万元。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16500 万元到-19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0 万元到-9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 (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11897 万元到 14397 万元。 2、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6500 万元到-1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 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7236 万元到 9736 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是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7.0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63.53 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132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每股收益:-0.3037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综合购电成本增加。一是受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的政策影响,从国网和南网购电均价同比大幅上涨,导致公司综合购电成 本大幅增加。二是受气候影响,2023 年郴电国际供电区域内降雨量同比减少,小水电出力不足,网内小水电上网电量减少近 20%。 三是因网内小水电发力不足,从国网和南网购电量占比较去年同期增加近 5%。 (二)供水板块本期亏损增加。东江引水一、二期工程已全部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及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且供水价格仍 未调整到位,收益成本难以平衡。 (三)发电板块发电量不足。受降水量偏少及小水电站机组检修影响,2023 年公司发电量同比减少,发电板块收入减少,导致 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 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业绩。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不存在重大分歧,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跟踪协调输配电价、自来水价调整,抢抓优质低价电源,努力破解城市发展供水瓶颈,降低企业成本 ,科学安排生产计划,提升营业收入。同时依托郴州市新能源优势,进一步加快网内新能源并网消纳,加快新能源、储能和微电网投 资建设,优化电源比例结构,降低购电成本,努力保持电力主营业务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回报股东,体现上市公司的责任担 当。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0969_20240131_L5I4.pdf ─────────┬──────────────────────────────────────────────── 2023-12-30 00:00│郴电国际(60096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的信息沟 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于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 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 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5、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在投资者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良好 的资本市场形象; 2、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3、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4、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3、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4、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5、公司的文化建设;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