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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71(恒源煤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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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971 恒源煤电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3 00:00│恒源煤电(600971):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煤炭》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0971_20240413_HNVG.pdf ─────────┬──────────────────────────────────────────────── 2024-04-09 00:00│恒源煤电(60097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恒源煤电(60097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0971_20240409_W9H9.pdf ─────────┬──────────────────────────────────────────────── 2024-03-30 00:00│恒源煤电(60097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恒源煤电(60097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971_20240330_COEJ.pdf ─────────┬──────────────────────────────────────────────── 2024-03-30 00:00│恒源煤电(60097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 发出,会议于 3 月 28 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公司董事杨林、焦殿志因公出差原因分别委托董事周伟、 朱四一代为出席,全体董事参与了表决。经与会董事推选,会议由公司董事周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恒源煤电 2023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恒源煤电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恒源煤电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3 年末总股本1,200,004,8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8.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20004151.4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详情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5)。 四、审议通过《恒源煤电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 943.94万吨,商品煤产量 745.49万吨,商品煤销量 761.86 万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86 亿元, 利润总额22.7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0.36 亿元,每股收益 1.7元。截止 2023 年末,公司总资产 212.63 亿元,其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26.02 亿元。 公司计划 2024 年生产原煤 946.98 万吨,销售商品煤 738.71 万吨,公司预计营业总收入 71.10 亿元以上,营业总成本 60.5 7亿元以下。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恒源煤电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杨林、周伟、陈稼轩、傅崑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 六、审议通过《恒源煤电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杨林、周伟、陈稼轩、傅崑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 4-017) 七、审议通过《恒源煤电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3 年原煤产量 943.94 万吨,同比增加 1.07%,商品煤产量 745.49 万吨,同比增加 6.07%,商品煤销量 761.86 万吨 ,同比增加 8.19%,煤炭主营业务收入 72.99 亿元,同比减少 7.22%,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86亿元,同比减少 7.24%。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并同意将《恒源煤电 2023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恒源煤电 202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恒源煤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并同意将《恒源煤电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恒源煤电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恒源煤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内容,并同意将《恒源煤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恒源煤电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恒源煤电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恒源煤电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杨林、周伟、陈稼轩、傅崑岚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恒源煤电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 号2024-018)。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971_20240330_2BTW.pdf ─────────┬──────────────────────────────────────────────── 2024-03-30 00:00│恒源煤电(60097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第七届独立董事刘小浩) ─────────┴──────────────────────────────────────────────── 2020 年 2 月 12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 届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选举我和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袁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4月 25 日,届满离职。 2023 年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 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 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组成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由 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分别为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和刘小浩先生。第七届董 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委员 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并占多数。 (二)个人简历 刘小浩,男,1976 年出生,博士,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 年 5 月至今任教于江南大学。担任 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我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并表决,其中现场参会 1 次,通讯方式参会 2 次,未出现委 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6 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次。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我利用参会时间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联 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参与审议了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修订《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 估报告等涉及关联交易的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我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12 亿元,该项担保严格按要求履 行了相关程序。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拟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司高管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 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3月 30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2 年末总股本1200004 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0004884 元(含税)。我对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 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作为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亲自出席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审计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 年任职期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对公司 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任职期间,我本着诚实守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团结协作,积极履职,为公司的发展做了突出的贡献。根据规定,我已经 届满离职,感谢公司在我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独立董事:刘小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971_20240330_6SG3.pdf ─────────┬──────────────────────────────────────────────── 2024-03-30 00:00│恒源煤电(60097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第七届独立董事张云起) ─────────┴──────────────────────────────────────────────── 经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推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 我和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刘小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 4 月 25日,届满离职。 2023年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 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 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组成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由我和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和刘小浩先生 4 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均由独立董 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并占多数,我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二)个人简历 张云起,男,1964 年生,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专长于企业战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2008 年 5月 至今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共参加 3次董事会,均以通讯方式参会,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共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6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次。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主要通过通讯会议、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联系 ,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通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对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修订《安徽恒源煤 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涉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认真审查了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截止报告日,公司仅有一笔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该项担保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合规。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进行了审查 ,认为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司高管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理 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3月 30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2 年末总股本1200004 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0004884 元(含税)。我对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 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作为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亲自出席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审计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任职期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对公司 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任职期间,我本着诚实守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届满离职,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是我将继续关注公司,在专业知识和能力范围内,继续为公司发 展建言献策。祝愿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能更上一层楼。 独立董事:张云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971_20240330_E8G6.pdf ─────────┬──────────────────────────────────────────────── 2024-03-30 00:00│恒源煤电(60097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第七届独立董事袁敏) ─────────┴──────────────────────────────────────────────── 2020 年 2 月 12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 届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选举我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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