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1098 中南传媒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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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00:00│中南传媒(601098):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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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的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数据
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362,048.89 1,246,461.49 9.27
营业利润 176,517.63 152,811.61 15.51
利润总额 173,799.19 151,044.31 1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83,916.00 139,923.17 31.44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54,254.27 146,833.67 5.05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2 0.78 3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32 9.70 增加 2.62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2,523,862.49 2,481,875.31 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1,540,360.74 1,464,287.37 5.20
者权益
股 本 179,600.00 179,6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8.58 8.15 5.28
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本公告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3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
持稳中求进、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双效统一,加快建设新型主流出版传媒集团,公司连续十五届入选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1,362,048.89万元,同比增长 9.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916.00 万元
,同比增长 31.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4,254.27万元,同比增长 5.05%。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2,523,862.49万元,较年初增长 1.69%,资产结构稳定,继续保持较好的流动性和较强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1.44%。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带动的利润增长;其次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中央宣传部2023年10月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司
预计未来适用的所得税政策将发生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变化导致的适
用税率变化的,应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进行重新计量,并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等项目,因会计
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而产生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经测算需计入报告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金额约为2.41亿元,由此形成报告期损益的一次性调整,计入
非经常性损益。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上述差异幅
度不会超过 20%,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2/601098_20240202_7CK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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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00:00│中南传媒(601098):关于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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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年 1 月 11 日收到职工监事龚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
工作调整原因,龚勇先生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龚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及公司
职工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会影响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龚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2/601098_20240112_Q5C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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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00:00│中南传媒(601098):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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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 8日,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向中南传媒出具承诺函,内容如下: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在国家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将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
限公司、湖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湖南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以合法方式、按公允价格注入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将积极督促与配合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上述承诺。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2/601098_20231212_56K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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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00:00│中南传媒(601098):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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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传媒(601098):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2/601098_20231212_7OV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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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00:00│中南传媒(60109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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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于 2023 年 12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6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斗召集,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为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本次签订合同构成关联交易,委托管
理费用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2/601098_20231212_RDW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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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00:00│中南传媒(601098):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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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
、债权人利益,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
市公司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分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途径和类型
第三条 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地将有权处置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
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
。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捐赠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公共安全、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公益性事业的捐
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或个人提供的用于生
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为了履行社会责任、弘扬人道主义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的捐赠。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及要求
第六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的原则:
(一)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
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二)权责清晰。对外捐赠的财产应当权属清晰、权责明确,应当为公司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等。公司经
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三)量力而行。对外捐赠应充分考虑公司及子分公司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
外捐赠支出规模和标准。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安排对外捐赠支出。
(四)诚实守信。按照公司内部议事规则审议决定并已— 2 —
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切实维护企业形象。
第七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当为企业外部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个人。对公司内部职工、与公司在经营或财务方面具备控
制或被控制关系的单位,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第八条 公司为宣传企业形象、推介公司产品发生的赞助性支出,应当按照宣传推广费进行核算。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资产范围
第九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包括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等)。
第十条 公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
,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捐赠为实物资产的,其价值按捐赠时的账面含税成本计算。
第五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捐赠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批准,子分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捐赠。
第十三条 公司产业运营中心是公司对外捐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汇总、审核、上报和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 对外捐赠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一)子分公司于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一年度对外捐赠预算报告,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报公司总部审批。公司总部及子分公司
对外捐赠预算由公司产业运营中心汇总,相关业务部门、资产财务部会签,相关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经公司总办会审
议后:
1.公司年度对外捐赠预算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含)的,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年度对外捐赠预算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3.公司年度对外捐赠预算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年度对外捐赠预算报告需对年度对外捐赠支出方案、支出规模等进行说明。
(三)如年度中需调整对外捐赠总预算进行调整,根据拟调整金额参照本条第(一)项中预算金额的分级权限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年度预算内对外捐赠事项,子分公司在履行其内部审批程序后实施;公司总部预算内捐赠事项由相关部门发起后,经
资产财务部、产业运营中心会签,报相关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年度预算外对外捐赠事项,子分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报公司总部审批。公司总部及子分公司的年度预算外捐赠
均执行以下审批程序:
单次对外捐赠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经公司产业运营中心、相关业务部门、资产财务部会签,相关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
理签批后,呈报董事长审批。单次对外捐赠金— 4 —
额超过100万元(含)的事项,需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按照第十四条规定的金额权限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七条 子分公司应建立本公司对外捐赠的管理办法,明确对外捐赠范围、方式及捐赠报告的内部审批流程等事项。捐赠报告
应当包括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及方式、捐赠财产构成与数额等内容。
第十八条 在实际发生对外捐赠支出后,应取得受赠方出具的合法的捐赠收据和财产交接清单,并规范账务处理。
第十九条 公司及子分公司财务部门对已经实施的对外捐赠事项建立备查账簿登记,子分公司应于每年1月30日前,填报本年度《
捐赠信息报送表》报送公司产业运营中心、资产财务部。备查账簿登记和《捐赠信息报送表》的内容应当包括捐赠事由、捐赠对象、
捐赠途径及方式、捐赠财产构成与数额、捐赠资产交接程序、当年度捐赠预算累计开支情况等内容。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总部及子分公司对外捐赠事项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未执行规定程序擅自进行的捐赠,或超出范围的捐赠,或者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转移公司资产等违法违规的捐
赠,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按照前述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中南传媒〔201
5〕60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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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2/601098_20231212_5QQ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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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00:00│中南传媒(60109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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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年 12月 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于 2023年 12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玻先生召集,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中南传媒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
托经营管理合同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编号:临 2023-05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彭玻、杨壮、黄步高、熊名辉、周亦翔、王清学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南传媒总部机构优化调整的议案》
为有效推进“建设世界一流新型主流出版传媒集团”战略目标的落地,建设一个更加高效、更加专业、更加精干,更加具有战略
前瞻性、产业引导性、业务带动性的总部,拟对总部机构及其职能设置进行优化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2/601098_20231212_LU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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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00:00│中南传媒(601098):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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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传媒(601098):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2/601098_20231212_79O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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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00:00│中南传媒(601098):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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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传媒(601098):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2/601098_20231212_XN2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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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00:00│中南传媒(601098):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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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74号)
核准,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 10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800万股,发行价为 10.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4,268.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1,032.43 万元,
余额为人民币413,235.57 万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2,300.20
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0 年 10 月 25 日,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
华验字〔2010〕268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新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闻印务”)及其子公司湖南天闻
新华印务邵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闻印务邵阳公司”)分别增设 1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户名和开户信息分别为:
1、户 名: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账 号:4305017536360000104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2、户 名:湖南天闻新华印务邵阳有限公司
账 号:4305017536360000104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以上详见《中南传媒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编号:临 2023-047)。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和主要内容
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及子公司天闻印务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就上述账户 1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天闻印务、天闻印务邵阳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账户 2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协议的主
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甲方一”和“甲方二”,并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3050175363600001045,截至 2023 年 11月 21 日
,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新技改项目等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 8 月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
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青松、于新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净额”)的 20%(即 82460.04 万元)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
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本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
时公告。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
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甲方三:湖南天闻新华印务邵阳有限公司(“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并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三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3050175363600001046,截至 2023 年 11月 21 日
,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新技改项目等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 8 月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
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青松、于新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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