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1137 博威合金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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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博威合金(60113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问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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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60113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问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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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博威合金(60113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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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月 21 日、3 月 2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1日、3月2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二)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1日、3月2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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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 00:00│博威合金(60113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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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奈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康奈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康奈特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 45,6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康奈特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原担保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本次为康奈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银行综合授信业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2023年度,公司计划拟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亿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子公司范围包括公司现
有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
及预计新增担保,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
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
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及2023年5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博威合金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
23-044)。
本次为康奈特提供的20,000万元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前后陈村
法定代表人:谢朝春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21 日
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包装材料
、玻璃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电子产品、电器配件、太阳能硅片及组件、五金模具、机械设备的批发。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1,717.55 151,404.80
负债总额 67,940.03 64,150.61
净资产 83,777.52 87,254.19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4,013.22 192,123.26
净利润 3,800.36 3,439.20
注:以上仅为子公司单体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1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
保证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1.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4 保证期间:三年;
1.5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康奈特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康奈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
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
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285,699.69万元(
其中包含4,304.24万美元按照2024年3月8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0978折算,人民币金额为30,550.63万元;3,170万欧元按照2024年
3月8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7915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4,699.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49%,均为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23%,均
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9/601137_20240309_7H6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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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博威合金(60113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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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
本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博23转债”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博威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评估”)对公司及公司 2023年
12 月 22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 23转债”,债券代码:113069)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评级时间为 2022年 12月 7日。
联合资信评估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 2月 28日出具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博 23 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01137_20240301_WNO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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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博威合金(60113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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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60113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01137_20240301_ECD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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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00:00│博威合金(6011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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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0日在博威大厦11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参会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
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 37,011.4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82,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3/601137_20240123_PBK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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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00:00│博威合金(60113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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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7,011.41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509 号)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70,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期限 5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1,7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00,0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249,056.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6,750,943.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54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
方/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号 总额 资金金额
1 3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 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 107,000.00 107,000.00
料带材扩产项目 公司
2 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 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 39,900.00 39,900.00
料线材扩产项目 公司
3 1GW 电池片扩产项目 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 23,100.00 23,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170,000.00 170,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博威合金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
6,818.5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 占总投资的
实际投入金额 比例(%)
3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 107,000.00 5,436.42 5.08
目
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 39,900.00 13,929.58 34.91
目
1GW 电池片扩产项目 23,100.00 17,452.59 75.55
合计 170,000.00 36,818.59 21.66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92.8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1,113.21 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89.62 70.75
律师费用 56.60 56.60
资信评级费用 42.45 42.45
信息披露费用 18.87 18.87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15 4.15
合计 1,324.90 192.82
综上,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7,011.41万元,本次
置换金额合计人民币 37,011.41万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7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 37,011.41 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
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
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7,011.41 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7,011.41 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7 号),认为“博威合金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博威合金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
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
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3/601137_20240123_VZU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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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00:00│博威合金(601137):国信证券关于博威合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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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
威合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威合金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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