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1179 中国西电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3 00:00│中国西电(601179):关于中国西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的回复函
─────────┴────────────────────────────────────────────────
中国西电(601179):关于中国西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的回复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1179_20240413_3ZRO.pdf
─────────┬────────────────────────────────────────────────
2024-04-13 00:00│中国西电(60117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 年 4 月 11 日、4 月 1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年 4 月 11日、4月 12 日连续 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4年 4 月 11 日披露,《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1179_20240413_EFQT.pdf
─────────┬────────────────────────────────────────────────
2024-04-12 00:00│中国西电(601179):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927号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西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国西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国西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1179_20240412_CWP0.pdf
─────────┬────────────────────────────────────────────────
2024-04-11 00:00│中国西电(601179):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
度规定,2023年度,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西电)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田高良先生、李新建先生、李亚军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田高良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
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成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20
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3年 2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调整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二)2023年 4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拟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8.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重点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2023年 7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拟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四)2023年 8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财务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五)2023 年 9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六)2023年 10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聘请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聘请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2023年 11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中国西电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恒驰电气62.96%股权的议案;
2.关于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度中国西电为西电国际提供非融资性担保的议案;
4.关于 2023 年度西电国际为其全资子企业提供非融资性担保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年限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研究讨论审计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对外部审计机构在工作是否勤勉尽责、对其审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评估,并对外部审计
机构的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及指导性意见。
(二)指导和评估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审计工作的汇报,督促公司审计计划的实施,分析重大经营风险事项,研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
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重点关注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重要缺陷情况,并督促内控缺陷的整改,审阅外部审计机构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
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上年度财务决算批复整改事项等;
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四)确认、审查及管理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审查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是否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是否符合诚实守信、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是否有损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有效管
控了关联交易风险。
(五)负责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上
位法规定,按照董事会的授权规范开展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报告期内,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服务意识、
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自身职责。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作风,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及关
联交易的监督与核查,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贡献力量,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1179_20240411_ECX0.pdf
─────────┬────────────────────────────────────────────────
2024-04-11 00:00│中国西电(601179):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情况概述
(一)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目的
为避免汇率波动对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降低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货
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二)交易方式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公司及所属子公
司拟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业务组合。
(三)交易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额度为 7.94 亿美元、1.94亿欧元、2.72 亿港币、5.38亿林吉特、4 亿韩元、0.05亿
英镑和 0.90亿沙特里亚尔。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 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进行货币类衍生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货币类衍生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货币类衍生业务也存有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即因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导致货币类衍生业务可能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即因交易对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衍生品合约,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履约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时,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
带来操作风险。
4.境外交易风险:如货币类衍生业务在境外开展,可能发生交易所在地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的境外交易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恪守风险中性管理原则,通过资产债务结构调整,自然对冲风险;严守金融衍生业务原则,不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利和
投机。
2.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3.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岗位、人员分离原则,由公司管理层审批交易,交易人员、品种及额度明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操
作。
4.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对金融衍生业务的管理原则、职责权限、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绩效评估、责任追究
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系统规范金融衍生业务行为,严格控制金融衍生业务风险。
5.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
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具
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1179_20240411_DI09.pdf
─────────┬────────────────────────────────────────────────
2024-04-11 00:00│中国西电(601179):关于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西电或公司)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西电财司)之间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以下简称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成立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财务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的防
范和处置工作,对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对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关联方金融业
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西电财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西电财司经营情况,并从其它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
,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
蔓延,将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三条 建立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将资金存放在西电财司前,取得并审阅西电财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风险
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发生金融业务期间,定期取得并审阅西电财司的月报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评估西电财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小组根据信息资料分析每半年出具一份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与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第四条 公司与西电财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风险应急处置
第五条 当西电财司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一)西电财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财务公司业务范围规定的情形;
(二)西电财司任一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三)西电财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西电财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西电财司的股东对西电财司的负债逾期 1年以上未偿还;
(六)西电财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七)西电财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八)西电财司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九)西电财司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责令进行整顿;
(十)西电财司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乙方原因出现逾期超过5 个工作日的
情况;
(十一)西电财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中涉及构成公司关联方的主体发
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 7 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十二)西电财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
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十三)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六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西电财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
查发生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
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四)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七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处置应急小组应与西电财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西电财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
险扩散和蔓延。对于出现第五条第(十)至第
(十二)项风险情形的,应促使公司不得继续向西电财司新增存款。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八条 突发性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西电财司的监督,要求西电财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重新对西电财司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并适当调整在西电财司开展的金融业务比例。
第九条 领导小组联合西电财司对突发性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
更加有效地做好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视实际情况中止或终止与西电财司的金融业
务合作。若领导小组经评估确定下一年度拟继续与西电财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西电财司重新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预案的解释权、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条 本预案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1179_20240411_1APG.pdf
─────────┬────────────────────────────────────────────────
2024-04-11 00:00│中国西电(60117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
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