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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88(龙江交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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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1188 龙江交通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00:00│龙江交通(601188):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4 月 24 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 ://roadshow.sseinfo.com/) 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17 日(星期三) 至 04 月 23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htdc@hljjt.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3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 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4月 24日 下午 15:00-16:30举行 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 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月 24 日 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海龙先生 总经理:傅世学先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戴琦女士 财务总监:李志强先生 独立董事:邵华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4 月 24日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年 04月 17日(星期三) 至 04月 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htdc@hljjt.co 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崔卓玥 车德红 电话:0451-51756888 邮箱:htdc@hlj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1188_20240418_142J.pdf ─────────┬──────────────────────────────────────────────── 2024-04-18 00:00│龙江交通(60118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龙江交通(60118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1188_20240418_0GDT.pdf ─────────┬──────────────────────────────────────────────── 2024-04-10 00:00│龙江交通(6011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辰崧”)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5,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74%。 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 1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 8.70%,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 本次补充质押后,广州辰崧累计质押 93,0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 80.87%,占公司总股本的 7.07%。 2024年 4 月 9 日,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辰崧《关于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手续,购回日期为 2024年 6 月 13 日,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交易情况: 股东名称 初始交易 原购回日 延期购回 参与交易 补充质押前 补充质押后 日期 期 日期 证券公司 交易数量 交易数量 (股) (股) 广州辰崧投 2022年 9 2024年 3 2024年 6 国海证券 83,000,000 93,000,000 资合伙企业 月 23日 月 15日 月 13 日 股份有限 (有限合 公司 伙) 本次补充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 本次质押股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名称 为控 数(股)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股股 售股 质押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广州辰崧 否 10,000,000 否 是 2024 2024年 国海 8.70% 0.76% 融资 投资合伙 年 4 月 6月 13 证券 担保 企业(有 8日 日 股份 限合伙) 有限 公司 合计 / 10,000,000 / / / / / 8.70% 0.76% / 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不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广州辰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5,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74%;本次补充质押后,广州辰 崧累计质押 93,000,000 股,占广州辰崧所持股份比例为 80.8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07%,本次补充质押后广州辰崧及其一致行 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股) 比 累 后 股 司 况 例 计质押数量 累计质押 份比例 总股 已质 已质押股 未质 未质押股 (%) (股) 数 (%) 本 押 份 押 份 量(股) 比例 股份 中冻结股 股份 中冻结股 (%) 中 份 中 份 限售 数量 限售 数量 股 股 份数 份数 量 量 广州辰崧投 115,000,0 8.74 83,000,000 93,000,00 80.87 7.07 0 0 0 0 资合伙企业 00 0 (有限合伙 ) 穗甬控股有 145,800,0 11.08 102,000,00 102,000,0 69.96 7.75 0 102,000,0 0 43,800,0 限公司 48 0 00 00 48 合计 260,800,0 19.82 185,000,00 195,000,0 74.77 14.82 0 102,000,0 0 43,800,0 48 0 00 00 48 三、备查文件 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1188_20240410_Z967.pdf ─────────┬──────────────────────────────────────────────── 2024-04-04 00:00│龙江交通(601188):关于完成黑龙江诺康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3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黑龙江诺康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黑龙江诺康石墨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简称“诺康石墨”)90%股权竞拍,与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创投”)签订联合体协议,约定公 司受让 90%股权,杉杉创投受让 10%股权,并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在挂牌价(人民币3,442.483976 万元)基础上参与竞拍。具体内容 详见 2024 年 3 月 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 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龙江交通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7、009 号)。 公司与杉杉创投以联合体的形式完成了诺康石墨 100%股权的收购。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3,098.235578 万元完成对诺康 石墨90%股权的收购,杉杉创投出资 344.248398 万元完成对诺康石墨 10%股权收购)。交易完成后,诺康石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 4 月 2 日,诺康石墨完成了相关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一)更名情况 诺康石墨本次换发营业执照对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变更前 黑龙江诺康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后 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工商变更情况 名称: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9MAC1ULCFXK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浩 注册资本:叁仟肆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 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密封件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非 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密封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时间:2022 年 9 月 30 日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 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 B1号楼 3层 三、备查文件 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01188_20240404_UH4H.pdf ─────────┬──────────────────────────────────────────────── 2024-04-03 00:00│龙江交通(6011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标记和司法冻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甬控股”)持有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 145,800,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8%。 本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 102,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 69.96%;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43,800,048 股,占其 持股比例的 30.04%。本次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的股份合计占其持股比例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8%。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日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5,800,048股全部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 ,公司及时向穗甬控股发送了《关于穗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状态的询证函》核实相关情况。根据穗甬控股发来的《关于所持 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告知函》,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标 冻结/ 冻结/ 冻结申 冻结 备注 名称 标记股份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记股份是否为限 标记起始日 标记到期 请人 原因 (股) (%) (%) 售 日 股 穗甬 102,00 69.96% 7.75% 否 2024年 2027 上海市 财产 司 法 控股 0,000 4 月 1 年 3月 浦东新 保全 标记 有限 日 31 日 区人民 公司 法院 穗甬 43,800 30.04% 3.33% 否 2024年 2027 上海市 财产 司 法 控股 ,048 4 月 1 年 3月 浦东新 保全 冻结 有限 日 31 日 区人民 公司 法院 上述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股份涉及的案件号为(2024)沪 0115民初 29496 号,冻结申请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本次股 份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原因: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 财产保全,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总额为 209,410,135.97 元。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穗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 合计占 (股) 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其所持 公司总 股份比 股本比 例(%) 例(%) 穗甬控股 145,800,048 11.08 43,800,048 102,000,000 100% 11.08 有限公司 广州辰崧投 115,000,000 8.74 / / / /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260,800,048 19.82 43,800,048 102,000,000 11.08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穗甬控股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 标记及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1188_20240403_C9GN.pdf ─────────┬──────────────────────────────────────────────── 2024-03-30 00:00│龙江交通(601188):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 龙江交通(601188):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1188_20240330_89SM.PDF ─────────┬──────────────────────────────────────────────── 2024-03-30 00:00│龙江交通(60118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伟) ─────────┴──────────────────────────────────────────────── 各位董事: 作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交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伟,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 。历任上海海运学院(现上海海事大学)国际企业管理教研室主任、系统工程教研室主任;运输管理系主任助理;校研究生部副主任 、校 MBA 项目负责人。现任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专家;科技委委员;国际物流 系统研究学术团队带头人;《上海海事大学学报》副主编、领域主编。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议召开前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 真审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的立场审慎地进行判断,投出赞成票;根据相关规定,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3年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实际出席1次,应出席董事会6次,实际出席6次。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刘 伟 6 6 0 0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年2月13日,本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内,应参加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实际参会4次,参与10项议案审议,均投出赞同票并对相关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本人具有管理学博士学位,有丰富的管理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本人充分运用自身理论知识对公 司战略实施和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提高决策效率,提升管理效能。 本人参加了9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沪市13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充分了解投 资者对公司发展关注的问题,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6天,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生产 经营状况和合规运作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介绍。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报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层进行充分有效地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 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关注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心公司战略落地情况。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经营层给予密切配合,提供详尽、 完整的会议资料以及相关重要事项的说明文件,为我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关注以下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等有关情况,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做出独立判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交易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所涉及的价格公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 本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对本事项投出赞同票。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偿使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权属企业所辖部分收费站、服务区及其他功能场景等可利用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将所发电量优先销售给上述用电单 位,余电上网。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落实“一体两翼”发展战略重要举措。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价 格公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对本事项投出赞同票。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瑞通新材料(黑龙江)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竞拍,并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在挂牌价(17,351.66 万 元)基础上参与竞拍。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能源合作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交投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开展新能源业务。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人就上述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对上述事项投出赞同票。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分立上市时做出的在龙江交通存续期间履行的承诺 均严格履行。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向投资者揭示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 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兴财光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22 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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