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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58(庞大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1258 *ST庞大 更新日期:2023-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3-06-22 00:00│*ST庞大(601258):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 公司终止上市不适用退市整理期的情形。 终止上市暨摘牌日为 2023 年 6 月 30日。 是否进入退市板块挂牌:是。 主办券商: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同意聘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同意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 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 宜。2023年 6 月 16日,公 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 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36 号),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摘牌后续有关事项安排公 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 庞大 3、证券代码:601258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3 年 6月 21 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3年 4月 21 日至 5月 24日,公司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年 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9.1.10条、第 9.2.1条和第 9.2.7条的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4条、第 9.2.9条和第 9.6.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在公告本决定 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条的规定,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 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9条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 四、 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上交所将在 2023 年 6月 30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五、 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 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3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同意聘请太平洋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同意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 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2023年 6月 16日,公司与太平洋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公司股份 ,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股东可到主办券商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认、 登记和托管手续。 3、公司将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沪市退出登记手续。自完成沪市退出登记至在退市板块办理完成股份初 始登记业务期间,主办券商负责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及投资者证券持有和变动记录维护等业务。 4、公司或主办券商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提供证券账户的初步转换服务。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投资者的沪市证券账户信息,初步转换得到投资者可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转换原则请详见主办 券商在退市板块发布的公司股份确权公告。自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主办券商办理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业务期间,请投资者 不要注销初步转换得到的证券账户,避免影响股份的登记和转让。 5、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的股份确权公告 ,尽快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六、公司股票摘牌后至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将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七、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黄厂路甲 3号 3、联系电话:010-53010230 4、电子信箱:dshmsc@pdqmjt.com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6-22/601258_20230622_2ZS7.pdf ─────────┬──────────────────────────────────────────────── 2023-06-10 00:00│*ST庞大(601258):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月 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 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95 号),公司股票自 5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将在此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并 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同意聘请太平洋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同意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 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6-10/601258_20230610_HNXT.pdf ─────────┬──────────────────────────────────────────────── 2023-06-08 00:00│*ST庞大(601258):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吉林省汉普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 2,887.111 万股划转回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向北星(天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星汽车”)借 款人民币 10 亿元,分别于 2020年和 2022 年通过资产转让抵偿该笔借款,共抵偿借款本息共计 91,300.14 万元。2021 年 5 月 1 7 日,吉林省博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思”)偿还了剩余的本息款项共计 26,720.36 万元,同时,博瑞思有权向 公司进行追偿该笔款项。 根据《重整计划》,26,720.36 万元债权对应股份 4,459.93 万股。公司为偿还北星汽车的借款预留股份 7,347.04 万股,比实 际需要划转股份多预留了 2,887.111万股。 2023 年 5 月 5 日,博瑞思承诺受让 2,887.111 万股股票,并于承诺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人指定账户支付价款172,649,237.80 元,逾期不支付上述款项则将 2,887.111 万股转回至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 处置专用账户。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3-042),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庞大集团管理人申请,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了相关《协助执 行通知书》,请求中登公司协助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用于清偿债务的 298,874.67 万股中的 7 ,680.25万股公司股票扣划至部分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中,其中向吉林省汉普松科技有限公司(博瑞思指定划转账户)划转股票 7, 347.04 股。 由于,博瑞思未在承诺期内将 172,649,237.80 元划转至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指定账户。近日,庞大集团管理人向 中登公司提交了划转申请,请求中登公司协助将划转至吉林省汉普松科技有限公司的 2,887.111 万股划转回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目前,已完成股权登记事项。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庞大集团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例(%)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 658,253,511 6.44 687,124,621 6.72 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吉林省汉普松科技有限公司 79,950,187 0.78 51,079,077 0.50 其他 A 股股东 9,489,021,372 92.78 9,489,021,372 92.78 总股本 10,227,225,070 100.00 10,227,225,070 100.00 注:上述表格中数值差异为计算四舍五入。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6-08/601258_20230608_DUHG.pdf ─────────┬──────────────────────────────────────────────── 2023-06-06 00:00│*ST庞大(601258):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郑挺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 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规定: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情况下,董事辞 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郑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郑挺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向郑挺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其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6-06/601258_20230606_X53P.pdf ─────────┬──────────────────────────────────────────────── 2023-06-02 17:10│*ST庞大(601258):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ST庞大(601258):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credibility/supervision/measures/criticism/c/aba79185-fb2f-45f9-a626-9e4841a160b2.p df ─────────┬──────────────────────────────────────────────── 2023-05-27 00:00│*ST庞大(601258):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5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300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5-27/601258_20230527_AJK1.pdf ─────────┬──────────────────────────────────────────────── 2023-05-25 00:00│*ST庞大(601258):关于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 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40 元/股,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 (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24 日)低于面值(1 元/股),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的交易类退市指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将在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之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交所自公司触及交易类 退市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听证的,自上 交所收到公司听证申请至听证程序结束期间不计入前述期限。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其予 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提示各主体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 等业务; (二)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 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24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1 元/股),已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9.2.1 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25日(星期四 )开市起停牌,现就有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 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本 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十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该情形 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交所自公司触及该情形之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四、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7 条的规定,上交所自上市公司触及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 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听证的,自上交所收到公司听证申请至听证程序结束 期间不计入前述期限。 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9 条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 六、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5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后,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在 上交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 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公司未聘请证券公司或者无证券公司接受其聘请的,上交所可以为其临时指定。 七、提示各主体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 等业务; (二)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 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5-25/601258_20230525_N50R.pdf ─────────┬──────────────────────────────────────────────── 2023-05-25 00:00│*ST庞大(601258):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 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拟终止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3]0594 号),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你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第 9.2.7 条等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后 5 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电子送达地址、听证事项等内容。 特此通知。 以上为上交所《关于拟终止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全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5-25/601258_20230525_CQ8G.pdf ─────────┬──────────────────────────────────────────────── 2023-05-25 00:00│*ST庞大(601258):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5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 司管理二部《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95 号)的监管工作函, 全文内容如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你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你公司 股票将自 5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本所将在此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 审议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所已经发出交易类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 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上交所《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全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5-25/601258_20230525_N7ND.pdf ─────────┬──────────────────────────────────────────────── 2023-05-24 18:30│*ST庞大(601258):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ST庞大(601258):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credibility/supervision/measures/other/c/6012582023052489709089.doc ─────────┬──────────────────────────────────────────────── 2023-05-24 00:00│*ST庞大(60125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ST庞大(60125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5-24/601258_20230524_V70Q.pdf ─────────┬──────────────────────────────────────────────── 2023-05-24 00:00│*ST庞大(601258):庞大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ST庞大(601258):庞大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5-24/601258_20230524_U281.pdf ─────────┬──────────────────────────────────────────────── 2023-05-24 00:00│*ST庞大(601258):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 *ST庞大(601258):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5-24/601258_20230524_LKSO.pdf ─────────┬──────────────────────────────────────────────── 2023-05-23 00:00│*ST庞大(601258):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 2023 年 05 月 22 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44 元/股,已连续 18 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人民币 1 元。即使后续2 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第 9.2.7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是否终止上市 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一)在本所仅发 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 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或者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每日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 2023 年 05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44 元/股。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21 日起,已连续 18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 民币 1 元。即使后续 2 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 二、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 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7 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 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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