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1369 陕鼓动力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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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陕鼓动力(601369):关于2023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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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希格玛 2023 年度年报
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希格玛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 6 月 27 日经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会【2013】28 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8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
玛登记设立。
希格玛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47,663.2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834.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08.66 万元。
2023 年度为 35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业务收入 5,852.20 万元;年报审计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
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帅英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付英英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袁蓉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希格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工作方案
2023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希格玛依据审计准则规范,考虑公司的业务范围、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收入成本确认、资产减值、研发费用、境外审计等。
2023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希格玛的审计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的规范及时间要求。希格玛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
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合理,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希格玛制定了现场审计措施以及与公司境外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按计划执行。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希格玛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装备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
师等专业资质。
希格玛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希格玛人员配置数量、资质及专业能力能满足审计需求。
五、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3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希格玛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能够及时与专业技术部沟通,并给出审计意见。
(二)意见分歧解决
希格玛制定了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3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希格玛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
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希格玛实施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建立四级复核机制,审计报告由项目合伙人复核、质量管理部复
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复核、质量管理委员会复核,质量复核程序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
的适当性提供保障。
(四)项目质量检查
希格玛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2023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希格玛未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
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2023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希格玛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综上,2023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希格玛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有效执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希格玛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希格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2023 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
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八、工作组织能力
希格玛与公司建立了审计工作沟通机制,审计项目组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管理层交换意见;在项目组内部,建立了周汇
报工作机制。
希格玛与公司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在预审、年审过程中,定期复盘重点事项的后续进展,关注其对 2023 年年报
的影响。
九、增值服务
希格玛出具管理建议书,提出业务改善建议,帮助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通过评估,公司认为 2023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希格玛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勤勉尽责、可以公允表达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1369_20240418_R7E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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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陕鼓动力(601369):关于向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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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5879万欧元;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913
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为推进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香港”)的业
务发展,公司拟通过向陕鼓香港的合作银行提供融资性保函的方式,为陕鼓香港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用于陕鼓香港经营用资。陕鼓
香港向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
依据《公司章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陕鼓香港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879 万欧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 1年,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 4.18%。借款资金用于
日常经营。具体借款额度、期限等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拟在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为陕鼓香港的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
保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金额不超过 5879 万欧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15 年 1 月 6 日
3. 法定代表人:赵甲文
4.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 1 - www.shaangu.com5. 注册资本:50000 港币
6.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 1 号亿京中信 A 座 10 楼
7、主要财务数据
陕鼓香港最近一年(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7,991 52,547
总负债 66,886 70,247
其中:银行贷款 50,314 49,213
流动负债 56,589 68,700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3,337 10,061
净利润 -708.33 -179.60
注:2024 年 3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3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8、控股股东:
陕鼓香港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方: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不超过 5879 万欧元
3、担保方式:融资性保函
4、担保期限:不超过 1 年
5、反担保方:陕鼓香港向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
6、反担保期限:不超过 1 年
担保相关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陕鼓香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目前陕鼓香港的业务发展情况,其获得的独立授信额度不能完全满足业务发展要求,还需公司
为陕鼓香港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陕鼓香港获得银行借款额度后可满足其日常经营的需求。公司能够对陕鼓香港的生产经营实施控制
,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74,387,280.0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1
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2 - www.shaangu.com总额为人民币 652,687,280.04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46%,逾期担保累计数量
为 0 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1369_20240418_UTL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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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陕鼓动力(601369):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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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维护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以及陕西证监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
通知》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一)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1、充分原则: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充分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合规原则:信息披露工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投资者享有同等知情权及其他
合法权益;
4、高效原则:进行投资者来访接待时,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5、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6、保密性原则: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通过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公司形象,进而实现公司
价值最大化。
1、树立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
2、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
形象;
3、提升公司的诚信自律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
4、增强公司的透明度,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5、最终实现公司及相关利益者利益最大化。
二、管理机构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直接负责人;公司证券投资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承办投
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协助证券投资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投资者专线电话:029-81871035,传真:029-81871038,电子邮箱 :securities@shaangu.com,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
://sns.sseinfo.com。
三、2024 年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内容
(一)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1、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的最新要求,编制并按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通俗易懂、简明扼要,保证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战略规划等多方面重要信息。
2、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关联交易、权益分配以及其他重要信息、重大事件等临时公告,保证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公司的最新动态信息。
3、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
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确保各交流渠道畅通
1、组织筹备好股东大会,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4 年各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认真作好股东
大会的登记、安排组织工作,并通过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股东投票,提高股东参会积极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同时按照监管要求做好投票结果的分类统计和披露工作。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询问和建议做出解释和说明。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参会者披露任何未披露的信息
。
2、及时答复投资者的询问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答复投资者的询问。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投资者专线电话、传真在工作时间有人接听,并耐心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做好电话沟通的登记工作。
(2)及时回复投资者邮件以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的留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解
答投资者问题。
3、热情接待投资者的来访
投资者来访前,对来访人员信息、调研提纲等信息进行登记,以便公司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安排。投资者来访时,董事会秘书安
排相关负责人与投资者见面沟通,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应全程参加采访或调研,并做好交流内容的记录。在接受外界采访、调研过程中
,公司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不披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避免和防范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等违法违规问题。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等敏感期,尽量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4、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策略会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通过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各类证券投资机构组织的投资策略会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
,就公司战略转型、年度业绩、公司治理、重大投资、现金分红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应投资者关
注,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三)密切关注股票交易动态,做好舆情监控
1、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动态
持续监控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的异常波动情况,在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时,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并做好与相关方的沟通
协调,结合自查结果及时披露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如发生危机事件时,公司将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危机的负
面影响降至最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持续做好舆情监控
与媒体、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及财经公关公司等企业保持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做好公司舆情监管和市值管理工作
;持续关注新闻媒体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依据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的要求做好内部沟通和危机处理工作。
(四)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和质量
1、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监管部门举办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
训及其他活动,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动态,与监管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2、加强公司内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宣讲与培训工作,提高公司管理层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履职能力,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
2024 年,公司将通过认真开展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切实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价值的提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1369_20240418_HXS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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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陕鼓动力(601369):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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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鼓动力(601369):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1369_20240418_UOX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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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陕鼓动力(60136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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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向
股东大会提交《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授权内容如下:
1、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时间及方式:
2024年半年报披露后至 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以现金方式分配 2024 年半年度利润。
2、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1)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国资委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要求;符
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要求;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盈利;
(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比例、金额上限:以中期利润分配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低于母公司 2024年半年报净
利润的 30%,且不超过母公司 2024年半年报净利润的 90%。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1369_20240418_GYY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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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陕鼓动力(601369):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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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喆先生、冯根
福先生、李树华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作出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喆先生、冯根福先生、李树华先生的履历以及提交的相关自查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因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 《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1369_20240418_42T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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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陕鼓动力(601369):关于申请银行外币借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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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向
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外币借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000 万欧元的外币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 4.20%
,借款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支出。
1、借款主体: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金额:不超过 3000 万欧元
3、借款利率:不超过 4.20%
4、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5、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或季度付息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1369_20240418_W4C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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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陕鼓动力(601369):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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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规则规范运作,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忠实履行监事会的各项工作职能,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职能,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决议程序均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同时,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与计票,对股东大会的决策和
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为全面了解公司总体运行情况,监事会成员多次列席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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