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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456(国联证券)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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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1456 国联证券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6 00:00│国联证券(601456):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至 4 月 23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者通过公司邮箱(glsc-ir@gls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予以回 答。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 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与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16:00—17:00 召开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 (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业绩与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 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葛小波先生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尹磊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捷先生 独立董事:朱贺华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发生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除可在业绩说明会期间提问外,还可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至 4 月 23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 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者通过公司邮箱(glsc-ir@gls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 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予以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箱:glsc-ir@glsc.com.cn 3、电话:0510-82833209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 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1456_20240416_XMWX.pdf ─────────┬──────────────────────────────────────────────── 2024-04-16 00:00│国联证券(601456):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通知) ─────────┴────────────────────────────────────────────────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456) 董事會會議通知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董事會會議將於2024年4月29日(星期 一)舉行,藉以(其中包括)審議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個月之第一季度業績及其發佈。 承董事會命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葛小波中國江蘇省無錫市 2024年4月15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葛小波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華偉榮先生、周衛平先生、吳衛華先生、李梭女士及劉海 林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吳星宇先生、朱賀華先生及高偉先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1456_20240416_KPI1.pdf ─────────┬──────────────────────────────────────────────── 2024-04-11 00:00│国联证券(60145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3月 3日、2023年 4月 1日、2023年 6月 17日和 2023年 9月 12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 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的要求,公司需在公告 20 23 年度报告后,报送更新后的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材料。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 其他变动事项更新至 2023 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补充 2023年报更新)》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 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1456_20240411_TTCF.pdf ─────────┬──────────────────────────────────────────────── 2024-04-11 00:00│国联证券(601456):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国联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 国联证券(601456):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国联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1456_20240411_DQ5I.pdf ─────────┬──────────────────────────────────────────────── 2024-04-11 00:00│国联证券(601456):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补充2023年报更新) ─────────┴──────────────────────────────────────────────── 国联证券(601456):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补充2023年报更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1456_20240411_5TU8.pdf ─────────┬──────────────────────────────────────────────── 2024-04-11 00:00│国联证券(601456):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联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 国联证券(601456):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联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1456_20240411_0SA0.pdf ─────────┬──────────────────────────────────────────────── 2024-04-11 00:00│国联证券(601456):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国联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国联证券(601456):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国联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1456_20240411_UQ5D.pdf ─────────┬──────────────────────────────────────────────── 2024-04-11 00:00│国联证券(601456):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国联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国联证券(601456):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国联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1456_20240411_7STK.pdf ─────────┬──────────────────────────────────────────────── 2024-04-04 00:00│国联证券(601456):2024年3月证券变动月报表 ─────────┴──────────────────────────────────────────────── 国联证券(601456):2024年3月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01456_20240404_UMIX.pdf ─────────┬──────────────────────────────────────────────── 2024-03-27 00:00│国联证券(601456):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国联证券(601456):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456_20240327_CX7J.pdf ─────────┬──────────────────────────────────────────────── 2024-03-27 00:00│国联证券(601456):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 国联证券(601456):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456_20240327_P1CV.pdf ─────────┬──────────────────────────────────────────────── 2024-03-27 00:00│国联证券(60145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熟悉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具备 3 年以上相关的工作经历; (四)具有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五)曾担任证券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 2 年,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 4 年,或者具有相当 职位管理工作经历;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章程》第 16.01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 3 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 应材料。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六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 出。 第七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充足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并通知境外上市地有关监管机构。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离任的,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移 交手续。 董事会秘书辞职后未完成上述报告和公告义务的,或者未完成离任审查、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的,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 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 3 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 6 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三章 履职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股权管理 、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 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公司等相关主体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有关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 职责;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 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 (九)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 (十)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有权机构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十一)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 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对外披露为止,但涉及公 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不属于前述应当履行保密的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相关交易所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所 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或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应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 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国联证发〔2020〕180 号)同时废止。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456_20240327_G1G7.pdf ─────────┬──────────────────────────────────────────────── 2024-03-27 00:00│国联证券(60145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国联证券(60145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456_20240327_SWE3.pdf ─────────┬──────────────────────────────────────────────── 2024-03-27 00:00│国联证券(601456):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国联证券(601456):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456_20240327_ZSJP.pdf ─────────┬──────────────────────────────────────────────── 2024-03-27 00:00│国联证券(601456):2023年年度报告 ─────────┴──────────────────────────────────────────────── 国联证券(601456):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456_20240327_05QJ.pdf ─────────┬──────────────────────────────────────────────── 2024-03-27 00:00│国联证券(601456):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国联证券(601456):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456_20240327_I8N8.pdf ─────────┬──────────────────────────────────────────────── 2024-03-27 00:00│国联证券(601456):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 号) 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最长 不超过 8 年。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前任会计师已连续八年为公司提供相关审计和审阅服务,将达到前述规定要求的上 限,期满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2024 年 3 月 26 日,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改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审计 及审阅服务,并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 1 年(以下简称“本次聘任”)。本次聘任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 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 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 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晁小燕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伟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 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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