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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15(东风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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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1515 东峰集团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东峰集团(601515):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年 4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月 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 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刘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 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且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1515_20240423_XD64.pdf ─────────┬──────────────────────────────────────────────── 2024-04-23 00:00│东峰集团(60151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 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刘伟先生、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于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2023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任独 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可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1515_20240423_P5LR.pdf ─────────┬──────────────────────────────────────────────── 2024-04-23 00:00│东峰集团(601515):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赋予的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年 5月 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李哲先生、独立董事王海燕先生、董事李治军先生组成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李哲先生担任审计 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年 12月 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选举刘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李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林长鸿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治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刘伟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具备财务和会计相关专业背景)、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 3 名成员组成,且 3 名委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未出现委员缺席的情况: 1、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讨论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以及 《关于提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的函》对应审计事项情况,并听取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作部 门 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3年度工作计划汇报。 2、2023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3年 10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所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于苏亚金诚的聘用文件进行了审核,依据行业标准并结合公司下属企业变化的情况及公司实际 的审计工作量核定了审计费用,对其履职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进行了相应的评估,且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与苏亚金诚召开了专 项的沟通会议,对年度报告审计及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与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且对执 行审计事务的会计师严格执行年限轮换机制,报告期内勤勉尽职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相应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未发现苏亚金诚在履行审计职责的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 情形。 基于以上监督和评估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由苏亚金诚继续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对集团审计监察部以及各下属子公司审计监察部门的工作指导,审阅其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督促各层级审计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推进各个内部审计工作项目,且对于管理机制与流程、内部制度、工程项目、存货 管理、应收账款、环保等重要事项的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议与要求,确保集团审计监察部及各层级审计监察部门有效发挥职能,对公司 及下属各子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审计,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管理管控的效果,从而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管理目标。 同时,审计委员会也听取了公司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人所作部门报告期内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的专项汇报,并了解了专 项审计项目的实施情况,与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进行了相应的沟通,提出了工作要求与重点关注事项,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效 果。 报告期内,根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有序完成了年度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通过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各项工作的反馈,对于内部控制的制度 、体系、流程进行了相应的评估,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在此基础上,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监 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确认公司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审查,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了内部控制风险。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通过专项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兼具规范性与可执行性、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 系。经过多年的持续优化,并结合各个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持续推进与针对性的调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已渐趋成熟,与 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业务板块划分、管理流程设置及内部管理体系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在切实执行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要求的同时 ,及时做好分析与总结,确保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并对近年来通过并购、新设等方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时实施内部控 制覆盖,经营风险进一步降低,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 的基本情况。 四、总体评价 随着公司“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战略转型升级的加速推进,公司持续加大对新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业务板 块的投入力度,下属企业数量进一步增加,而新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板块的控股子公司,虽然与公司原印刷包装板块的子公 司同属于生产制造型企业,但其经营模式仍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审计工作的针对性、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以合规性作为工作重心,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和义务, 并持续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及实施效果,有效推动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整体优化。 在公司实现战略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职 、恪尽职守,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并加强对 集团审计监察部与各层级审计监察部门的日常工作指导与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不断健全和优化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立科 学、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实现公司的平稳有序发展。 特此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1515_20240423_8XT1.pdf ─────────┬──────────────────────────────────────────────── 2024-04-23 00:00│东峰集团(60151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峰集团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 作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新材料”“公司”或“发行人”)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使用 2019 年度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收购的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药包”),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的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键药包”)和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健药包”)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千叶药包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关于贵州千叶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7 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杨震、贵阳华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贵州千叶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现已 更名为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贵州千叶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7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贵州千叶 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25,923.00 万元的价格受让杨震、贵阳华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千叶药包 75%股 权。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千叶药包成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2、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贵州千叶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千叶药包 2019 年度至 2023 年度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1,375 万元、1,750 万元 、2,210 万元、2,880 万元、3,590万元,累计不低于 1.1805 亿元。上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按照当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 于标的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孰低值确定。 3、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 2019-2023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千 叶药包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3,618.11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49.54 万元。按照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孰低值确定,千叶药包 2023 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为人民币 3,618.11 万元,达到 2023 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 千叶药包 2019 年度至 2023 年度净利润累计承诺金额为人民币 11,805.00 万元,实际完成净利润(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孰低值确定)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2,915.26 万元,达到 2019-2023 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已完成 业绩承诺。 二、首键药包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75%股权之股 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唐光文、重庆市康慧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首键药包共同签署《关于收购重庆首键药用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7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首键药包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以人民币 13,500.00 万元的价 格受让唐光文持有的首键药包 75%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首键药包成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2、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首键药包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首键药包五年业绩承诺期内即2020 年度至 2024 年度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950 万 元、1,290 万元、1,630 万元、1,930 万元、2,200 万元,累计不低于 8,000 万元。上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按照当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孰低值确定。 3、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首键药包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2,596.18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71.21 万元。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孰低值确定,首键药包 2023 年 度实际完成净利润为人民币 2,571.21 万元,达到 2023 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 首键药包 2020 年度至 2023 年度净利润累计承诺金额为人民币 5,80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按照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孰低值确定)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6,542.43 万元。 三、华健药包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70%股权之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温州弘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隆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溢 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弘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锁娟、陈祥华、顾锁忠、华健药包共同签署《关 于收购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7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华健药包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以人民币 11,025.00 万元的价格受让温州弘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隆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溢宸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华健药包 70%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华健药包成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2、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华健药包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华健药包五年业绩承诺期内即2020 年度至 2024 年度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600 万 元、900 万元、1,350 万元、1,900 万元、2,250 万元,承诺期五年累计不低于 7,000 万元。上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按照当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孰低值确定。 三、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华健药包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2,047.18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37.07 万元。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孰低值确定,华健药包 2023 年 度实际完成净利润为人民币 2,037.07 万元,达到 2023 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 截至 2023 年末,华健药包 2020 年度至 2023 年度净利润累计承诺金额为人民币 4,750.00 万元,实际完成净利润(按照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孰低值确定)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4,376.18 万元。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贵州千叶股权转让协议》《首键药包股权转让协议》《华健药包股权转让协议》,会计师出具的《关于贵州 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苏亚审〔2024〕580 号)《关于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苏亚审〔2024〕651 号)《关于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苏亚审〔2024〕592 号)等文件,对公司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收购的子公司千叶药包、首键药包和华健药包 2 023 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千叶药包、首键药包和华健药包 2023 年度均完成当期业绩承诺,未触及业绩补偿事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1515_20240423_PIP7.pdf ─────────┬──────────────────────────────────────────────── 2024-04-23 00:00│东峰集团(601515):关于东峰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4]20号) ─────────┴──────────────────────────────────────────────── 东峰集团(601515):关于东峰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4]20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1515_20240423_PEJ0.pdf ─────────┬──────────────────────────────────────────────── 2024-04-23 00:00│东峰集团(601515):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0日(星期一)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 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年 5月 13日(星期一)至 5月 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fp.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23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并拟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度及 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5月 20 日上午 11:00-12:0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 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月 20 日(星期一)上午 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谢名优先生,公司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公司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 先生,公司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秋天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刘伟先生及林长鸿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年 5月 20日(星期一)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 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年 5月 13日(星期一)至 5月 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zqb@dfp.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联系人:秋天、黄隆宇; 电话:0754-88118555; 电子邮箱:zqb@dfp.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 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1515_20240423_OPU9.pdf ─────────┬──────────────────────────────────────────────── 2024-04-23 00:00│东峰集团(60151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 2024 年 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 1996 年 5 月;1999年 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 12月 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号正太中心 A座 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合伙人数量(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49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34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187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3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4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3 亿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 家;其中 3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 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33 制造业 金属制品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F52 批发和零售业 零售业 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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