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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68(北元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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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1568 北元集团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9 00:00│北元集团(601568):审计报告 ─────────┴──────────────────────────────────────────────── 北元集团(601568):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1568_20240419_5UD5.pdf ─────────┬──────────────────────────────────────────────── 2024-04-19 00:00│北元集团(60156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元集团(60156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1568_20240419_X6FQ.pdf ─────────┬──────────────────────────────────────────────── 2024-04-19 00:00│北元集团(601568):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北元集团(601568):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1568_20240419_F1BU.pdf ─────────┬──────────────────────────────────────────────── 2024-04-19 00:00│北元集团(60156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 2024 年4 月 8 日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11 名,实际出席监事 9 名,公司监事王胜 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已委托监事刘静浪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苏志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已 委托监事沈鹏飞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静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有效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2023 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 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 依据进行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3,972,222,224 股为基数,2023 年度向全体股东按照每股 0.1 元(含税)进行现金分红,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397,222,222.4 元(含税)。 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同意将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 2023 年度薪酬 关联监事刘静浪、夏良、赵忠琦、王胜勇、王少山、刘雄、张龙、沈鹏飞、苏志强回避了表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本议案 中的监事薪酬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且该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10. 审议通过了《 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1568_20240419_0UNC.pdf ─────────┬──────────────────────────────────────────────── 2024-04-19 00:00│北元集团(601568):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 北元集团(601568):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1568_20240419_4M51.pdf ─────────┬──────────────────────────────────────────────── 2024-04-19 00:00│北元集团(601568):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 北元集团(601568):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1568_20240419_L9KW.pdf ─────────┬──────────────────────────────────────────────── 2024-04-19 00:00│北元集团(601568):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 北元集团(601568):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1568_20240419_O77V.pdf ─────────┬──────────────────────────────────────────────── 2024-04-19 00:00│北元集团(601568):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付金科先生、相里六续先生、李美 霞女士、蔡杰先生,现任独立董事蔡杰先生、盛秀玲女士、刘艳霞女士、李琼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及现任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1568_20240419_NZVO.pdf ─────────┬──────────────────────────────────────────────── 2024-04-19 00:00│北元集团(601568):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8.74 亿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3,972,222,224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97,222,22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例为 106.6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及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1568_20240419_WOU3.pdf ─────────┬──────────────────────────────────────────────── 2024-04-19 00:00│北元集团(601568):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公司对希格玛事务所在 2023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希格玛事务所基本情况 希格玛事务所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 师事务所。2013年 6月 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 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月 28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事务所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希格玛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47,663.2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834.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08.66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5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 5,852.20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 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月 18 日、2023 年 6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希格玛事务所的各项资质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公允表达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 体情况如下: (一)人力及其他团队资源配备 在 2023年审计中,希格玛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化工行业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专业资质。项目质控合伙人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合伙人担任。 希格玛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 2 -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希格玛事务所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且能够根据计 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情况 希格玛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 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 计过程中,希格玛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希格玛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建立四级复核机制,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 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保障。 希格玛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 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 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希格玛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希格玛事务所在近一 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信息保密责任。希格玛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 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过程中,也考虑了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希格玛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2023年末,希格玛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 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月 18日- 4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1568_20240419_Z98V.pdf ─────────┬──────────────────────────────────────────────── 2024-04-19 00:00│北元集团(601568):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执行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已达 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 计需要,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的 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创建于 1927 年,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 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78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93名 。 3.业务规模 立信事务所 2023 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为 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 15.16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事务所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 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 2014年报 尚余 1,000多 连带责任,立信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 周旭辉 万元,在诉讼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立信事务所 过程中 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 2015年重组 80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事务所对保千里在 2016 东北证券 2015年报 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月 14日期 银信评估 2016年报 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 立信事务所 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等 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 5.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29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涉及从业人员 75名;未受到过刑事 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可方,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 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 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权计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 事务所执业,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 1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将 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吴可方 2022年12月7日 行政监管措施 河南监管局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 务报表审计存在问题 ,被出具监管函。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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