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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98(中国外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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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1598 中国外运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1 00:00│中国外运(601598):关于参加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14:30-17: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交流、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至 4 月 15 日(星期一)16:00 前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sinotrans.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将举 办“‘百年招商,创享未来’招商局集团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招商局集 团旗下五家沪市上市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共同参加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集体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集体业绩说明会以现场交流、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 与投资者进行坦诚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14:3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交流、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 三、本公司参加人员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宋嵘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倩女士、财务总监王久云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世础先生及相关人员将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上证路演中心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投资者可提前完成网络平台用户注册,通过搜索“‘百年招商,创享未 来’招商局集团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在线观看本次业绩说明会视频直播,并可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16:00-17: 00 期间与公司同步进行网络文字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解答。 五、提问预征集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至 4 月 15 日(星期一)16:00 前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sinotrans.com 进 行提问。 六、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86 10 52295721 邮箱:ir@sinotrans.com 七、其他事项 本 次 集 体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 本次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1598_20240411_ATLH.pdf ─────────┬──────────────────────────────────────────────── 2024-04-09 00:00│中国外运(601598):H股公告-月报表 ─────────┴──────────────────────────────────────────────── 中国外运(601598):H股公告-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1598_20240409_5FMX.pdf ─────────┬──────────────────────────────────────────────── 2024-03-29 00:00│中国外运(601598):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结果暨股份过户登记的公 │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1,017,064 股 行权登记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 年 11 月 29 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 022 年 1 月 16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于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运股份 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3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宜。 5、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依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92 .58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7,392.58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 7、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15 日派发 2021 年度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根据《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29 元/股调整为 4.11元/股。 8、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11月 18 日派发 2022 年中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 0.10 元(含税),根据《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11 元/股调整为 4.01元/股。 9、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3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于 2023年 6 月 28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9 日派发 2022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0.10 元/ 股)、2023 年中期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4.01 元/股调整为 3.765 元/股。 10、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7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 公司拟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4,698,959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已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完成。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1,017,064 股,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名称 本次行权数量 本次行权占已授 (股) 予期权总量的百 分比(注 1) 宋 嵘 执行董事、总经理 100,000 0.14% 王久云 财务总监 60,000 0.08% 李世础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0,000 0.08% 高 翔 副总经理、首席数字官 60,000 0.08% 王笃鹏 副总经理 60,000 0.08% 汪 剑 副总经理 60,000 0.08% 田 雷 总法律顾问 80,000 0.11% 小计 480,000 0.65%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166人) 20,537,064 27.78% 总计(173人) 21,017,064 28.43% 注 1:于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共授予 73,925,800 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为 173 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登记日期:2024 年 3 月 27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流通数量:21,017,064股 (三)本次行权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294,216,875 0 7,294,216,875 总计 7,294,216,875 0 7,294,216,875 因本次用于行权的股票均来源于公司已回购的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行权前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不发生变化;公司回购 专户中的股票数相应减少 21,017,064 股。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 验 资 报 告 》(XYZH/2024BJAA5B0139), 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 173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资金 79,129,307 元。由于本期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 的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不变,仍为 7,294,216,875 元。 本次行权向激励对象转让 21,017,064 股股票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不涉及发行新股,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598_20240329_IIGK.pdf ─────────┬──────────────────────────────────────────────── 2024-03-23 00:00│中国外运(601598):2023年年度报告 ─────────┴──────────────────────────────────────────────── 中国外运(601598):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1598_20240323_P9CN.pdf ─────────┬──────────────────────────────────────────────── 2024-03-23 00:00│中国外运(60159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根据本 制度的规定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 缓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 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 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所述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审批与登记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 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九条 公司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时,相关业务部门应在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由证券事务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部审批流程表(详见附件)。经公司董事会秘书 审核后,报请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条 公司决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应由董事会秘书对下列事项进行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由证券事务 管理部门妥善归档保管: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 第四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终止 第十一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或者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及 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第十二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 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其他相关事宜,适用《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规定。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1598_20240323_847L.pdf ─────────┬──────────────────────────────────────────────── 2024-03-23 00:00│中国外运(601598):总经理工作细则 ─────────┴──────────────────────────────────────────────── 中国外运(601598):总经理工作细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1598_20240323_HNHO.pdf ─────────┬──────────────────────────────────────────────── 2024-03-23 00:00│中国外运(601598):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中国外运(601598):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1598_20240323_EOUB.pdf ─────────┬──────────────────────────────────────────────── 2024-03-23 00:00│中国外运(601598):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外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运 香港)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招商局中白商贸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中白)提供 1,455.30 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借款,期 限 5 年,借款年利率 2.7%(以下简称: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招商中白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缓解招商中白的经营和资金压力,外运香港拟与招商中白签署《借款合同》,外运香港拟向招商中白提供 1,455.30 万美元等 值人民币借款(按照协议签署当日中国银行美元现汇卖出价折算汇率),期限 5 年,借款年利率 2.7%,用于偿还招商中白对银行的 贷款本金;招商中白的其他股东方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因招商中白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目的是缓解招商中白的经营和资金压力、支持其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招商中白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招商局中白商贸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691700107 成立时间 2015 年 5 月 6 日 注册地 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 主要办公地点 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张书良 注册资本 19,440 万白俄罗斯卢布 主营业务 商品贸易、联运物流、保税物流、仓储物流、商品展示、酒店 服务等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招商中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54,447.12万元,负债总额 46,115.52 万元,净资产 8,33 1.60 万元,资产负债率 84.70%;2023年度招商中白实现营业收入 51,930.20 万元,净利润-9,061.38 万元。 股权结构和关系说明:本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招商中白 42%的股份,招商局投资有限公司(简 称:招商投资)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招商局盈凯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招商盈凯)持有招商中白58%的股份。因委托管理 协议的安排,招商中白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招商中白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招商中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招商盈凯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7,06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海容,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经营范围包括:(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 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 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 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 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 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 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招商盈凯 100%的股权。公司与 招商盈凯同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招商盈凯属于公司关联方。 招商盈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中,本公司通过外运香港与招商中白的其他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向招商中 白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的的主要内容如下: 1、资助方式:外运香港拟与招商投资按照持股比例向招商中白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2、贷款协议生效时间和资助期限:相关交易自履行股东大会审批且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贷款期限为 5 年。 3、资助金额:外运香港向招商中白提供 1,455.30 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借款(按照协议签署当日中国银行美元现汇卖出价折算汇 率)。 4、资助利息:贷款利率为 2.7%,按季度结息、一次还本。 5、资金用途:偿还招商中白对银行的贷款本金。 6、被资助对象的主要义务:招商中白应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按照借款合同要求还本付息。如果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则需按最低 应付利息的万分之一/日的标准向外运香港缴付罚金。 7、招商中白在贷款还款计划到期前 10 个工作日,如果确认不能完成还款计划,必须向外运香港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公司同 意并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后方可进行展期并签署补充协议,并根据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主要目的是缓解招商中白的经营和资金压力、支持其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且本 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同时,公司 将进一步加强对招商中白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招商中白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 金安全。综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次提供 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解决招商中白的资金缺口,保障其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招商中白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整体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41.64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35.30%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 0.50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0.1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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