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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11(中国核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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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1611 中国核建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7 00:00│中国核建(601611):关于经营情况简报的公告 ─────────┴──────────────────────────────────────────────── 现将公司 2024 年 3 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截至 2024 年 3 月,公司累计实现新签合同 414.55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89.59亿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由于客户情况变化等各种因素,未来签约额与营业收入并不完全一致,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1611_20240417_ZVQE.pdf ─────────┬──────────────────────────────────────────────── 2024-04-04 00:00│中国核建(601611):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转股情况: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874,000元核建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 89,77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4%。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共有人民币1000元核建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108股,占可转 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995,37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708%。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357号)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核建”)于2019年4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9,962,500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9,625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3号文同意,公司299,62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核建转债”,债券代码“11302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核建转债”自2019年10月14日起可转换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93元/股。历次转股 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自2019年7月25日起,转股价格变为9.87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 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4)。 2.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2020年6月30日起,转股价格变为9.82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核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3.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自2020年7月14日起,转股价格变为9.76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 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4.公司于2021年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 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76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1-004)。 5.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自2021年7月13日起,转股价格变为9.70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权益分派引起的“核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6.公司于2021年7月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 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70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1-066)。 7.公司于2021年12月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 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70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8.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7月19日起,转股价格变为9.63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 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1)。 9.公司于2022年11月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 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63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10.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发行,自2023年1月1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28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07)。 11.公司于2023年4月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 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28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12.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7月2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20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可 转债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13.公司于2023年8月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 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20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14.2023年10月18日,公司触发“核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若2023年10月1 9日至2024年1月18日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亦不下修转股价格。此期间后如果再次触发,届时由董事会再行决策。详见《中国核建 关于不向下修正“核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15.2024年2月8日,公司触发“核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若2024年2月9日 至2024年5月8日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亦不下修转股价格。此期间后如果再次触发,届时由董事会再行决策。详见《中国核建关于 不向下修正“核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16.公司于2024年3月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 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20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截止目前,“核建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20元/股。 二、核建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共有人民币1000元核建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为10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0%。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874,000元核建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8 9,77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4%。 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995,37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708%。 三、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可转债 限制性股票 变动后 (2023年12月31日) 转股 回购注销 (2024年3月31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 96,225,339 0 -551,685 95,673,654 股 --股权激励股份 7,336,451 0 -551,685 6,784,766 --非公开发行股份 88,888,888 0 0 88,888,888 无限售条件流通 2,922,645,905 +108 0 2,922,646,013 股 总股本 3,018,871,244 +108 -551,685 3,018,319,667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858860 传真:021-31858900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 邮政编码:201702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01611_20240404_SZGT.pdf ─────────┬──────────────────────────────────────────────── 2024-03-29 00:00│中国核建(601611):关于核建转债付息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4月8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4月8日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核建”)于2019年4月8日公开发行的299,62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将于2024年4月8日支付自2023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期间的利息。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三)债券代码:113024。 (四)证券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五)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299,625万元。 (六)发行数量:2,996.25万张(299.625万手)。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八)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9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4%、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 3.债券到期偿还: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5%(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4.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9年4月8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发行首日(2019年4月8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 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5.初始转股价格:9.93元/股。 6.最新转股价格:9.20元/股。 7.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4月1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2019年10月1 4日至2025年4月7日。 8.信用评级:AAA。 9.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原“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10.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九)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8%(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80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一)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 (二)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4月8日 (三)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4月8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核建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公司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 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 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 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 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80元人民币(税前),实际 派发利息为1.44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持有人的债券利息所得 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80元(含税)。 (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80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 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 联系电话:021-31858860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电话:010-83939777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611_20240329_S4XO.pdf ─────────┬──────────────────────────────────────────────── 2024-03-19 00:00│中国核建(601611):关于经营情况简报的公告 ─────────┴──────────────────────────────────────────────── 现将公司 2024 年 2 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截至 2024 年 2 月,公司累计实现新签合同 189.02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67.17亿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由于客户情况变化等各种因素,未来签约额与营业收入并不完全一致,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1611_20240319_V8N8.pdf ─────────┬──────────────────────────────────────────────── 2024-03-07 00:00│中国核建(60161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9.20 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9.20 元/股,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核建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 变化。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建”或“公司”)于 2019年 4 月 8 日发行了 299,625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转债代码:113024),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核建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 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 为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工作等原因不符合激 励条件,公司需按规定回购该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 551,685 股限制性股票。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核建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计算过程 如下: P0=9.20 元/股,A=4.38 元/股,k=-551,685/3,018,871,352=-0.02% P1=(P0+A×k)÷(1+k)=9.20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7/601611_20240307_DTZX.pdf ─────────┬──────────────────────────────────────────────── 2024-03-07 00:00│中国核建(601611):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551,685 551,685 3月 11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按照《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回购并注销因激励对象工作等原因不满足解锁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51,685股。同日,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按照规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核建 2019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七次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同意注销不满足解锁条件的 551,685股限制性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中国核建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92) 。截至目前,没有债权人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到期债务或提供担保。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2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等原因不满足激励条件,其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中尚未解锁的由公司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及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21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51,685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 6,784,766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718986 ),并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年 3月 11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6,225,339 -551,685 95,673,654 -股权激励股份 7,336,451 -551,685 6,784,766 -非公开发行股份 88,888,888 0 88,888,88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22,646,013 0 2,922,646,013 股份合计 3,018,871,352 -551,685 3,018,319,667 四、说明及承诺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 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 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项下回购注销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 次回购注销事宜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7/601611_20240307_766N.pdf ─────────┬──────────────────────────────────────────────── 2024-02-29 00:00│中国核建(60161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正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票数 3票,占表决票数的 100%;反对票数 0票,占表决票数的 0%;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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