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1618 中国中冶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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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中国中冶(60161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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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董事会接到副总裁刘福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福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报告载明,刘福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与本公司管理层无意见分歧。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1618_20240426_Z4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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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中国中冶(601618):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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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原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陈淑绵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工作,中信证券委派黄慈先生(简历附后
)接替陈淑绵女士担任本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代表人为黄慈先生和杨斌先生。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上述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履行与募集资金有关的持续督导义务,直至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1618_20240419_LIJ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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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中国中冶(601618):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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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董事會會議通告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董事會會議將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舉行,藉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第一季度業績及其發佈。
承董事會命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王震
聯席公司秘書北京,中國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陳建光先生;非執行董事:郎加先生及閆愛中先生(職工代表董事);以及獨立非執行董
事:周紀昌先生、劉力先生及吳嘉寧先生。
* 僅供識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1618_20240418_AR8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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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中国中冶(601618):2024年1-3月新签合同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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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24 年 1-3 月新签合同额人民币 3,169.5 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7%,其中新签海外合同额人民币 187.3 亿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151.3%。
3 月份,本公司部分新签单笔合同额在人民币 10 亿元以上的重大工程承包合同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合同签订主体 项目(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1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宿州市埇桥区城东片区开发项目一包 59.7
2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工程总承 33.5
包(EPC)合同
3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市青年社区及双创大街合同 25.3
4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沣东新城西周大道片区综合开发试点 23.1
项目(一期)
5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成渝双城经济圈资阳市新能源产业园建设项 15.6
目
6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中国-东盟一带一路项目 10.5
7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昭通市太平社区安置点地块三建设项目工程 10.4
总承包
8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宿州市灵璧轴承产业基地 AB区项目 10.0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1618_20240416_NV8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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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中国中冶(601618):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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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
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安永华明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3 年度安永华明在资质
条件、执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2
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
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
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二,注册会计师人数 1,818名,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
安永华明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
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宁宁女士,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0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房地
产业、汽车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宁女士,于 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
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其他运输
设备制造业、水上运输业、批发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岩女士,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
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制
造业等。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负责本公司审计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
(一)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
质量管理准则第 1 号》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要素,
即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
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安永华明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
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
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三)项目质量检查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
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
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
审计程序。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安永华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
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安永华明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安永华明在公司 2023年度审
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五)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安永华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审计方法、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实行
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严格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和加强监督与管理,总分所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综上,在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审计投入
安永华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及房地产行业审计经验,并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安永华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精算、估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
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与非安永组成部分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
有效执行。
(三)咨询服务与沟通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协助公司就重大事项、疑难问题与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安永
华明也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咨
询建议。
(四)意见分歧解决
安永华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
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五)增值服务
安永华明在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同时,运用其行业见解、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各业务板块提供对标及价值提升建议、
各类专题报告、课题研讨会及会计知识培训等增值服务,全力支持公司实现长期增长与战略发展。
五、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安永华明具有完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中名列前茅,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质
量复核与质量检查程序、投入的人员级别和数量与公司规模相匹配,具有相关行业的服务经验和审计实力,为公司提供有价值的咨询
建议及增值服务;已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执行敏感信息处理措施,具有良好的风险承担能力。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618_20240329_X5J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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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中国中冶(601618):关于A股募集资金2023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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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冶(601618):关于A股募集资金2023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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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中国中冶(601618):关于中国中冶2023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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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是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
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
年度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2026_A01号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618_20240329_I3X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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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中国中冶(601618):2023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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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冶(601618):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618_20240329_FDD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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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中国中冶(601618):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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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冶(601618):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618_20240329_NJV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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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中国中冶(601618):2023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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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23 年新签合同额人民币 14,247.8 亿元,同比增长 6.0%。其中,四季度新签合同额人民币 4,428.5 亿元,同比增长
8.5%。四季度新签工程合同额人民币 4,293.4 亿元。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新签工程承包项目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细分行业 2023 年 10-12 月 2023 年本年累计
新签项目数量 新签合同额 新签项目数量 新签合同额 同比增减
(个) (亿元) (个) (亿元)
房屋建筑 372 2,029.8 1,372 6,835.4 2.6%
市政基础设施 127 753.0 484 2,222.9 -3.4%
冶金工程 145 590.6 619 1,745.0 0.9%
其他 186 825.2 667 2,563.8 34.3%
总计 830 4,198.6 3,142 13,367.1 6.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618_20240329_WX3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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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中国中冶(601618):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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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计提 2023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基
础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36
号——资产减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金融工具》和《中国中冶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子公
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测算,2023 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89.49 亿元,具体情况
如下: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3 年,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同时考虑房地产客户信用风险上升等因素,在进行评估后,公司
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 59.94亿元;对建造合同项目工程承包服务合同的履约进度大于结算进度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人民币 11.27 亿元。
2、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3 年,公司持有的部分存货成本已超过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人民币12.16亿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3 年,根据公司对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其他非流动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6.12亿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减值事项将导致中国中冶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 89.49亿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3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财务与审计委员
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 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
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 2023 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年计提应收款
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89.49亿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 2023 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
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 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
果,计提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618_20240329_B1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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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中国中冶(60161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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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要求,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周纪
昌、刘力、吴嘉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周纪昌、刘力、吴嘉宁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618_20240329_EFC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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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中国中冶(601618):关于中国中冶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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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
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62026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的要求,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编
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涉及五矿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
我们审计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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