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1628 中国人寿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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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中国人寿(601628):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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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黄益平先生因再次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规定,
于 2024 年 3月 28 日向董事会提出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黄益平先生的辞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黄益平先生将继续履行独
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相关职责,直至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核准。
黄益平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本公司对黄益平先
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628_20240329_U5T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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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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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
下预期时间表仅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股份类别 暂定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暂定除权 暂定现金红利
(息)日 发放日
A股 2024/7/10 - 2024/7/11 2024/7/1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3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211.10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75.38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建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 17.53 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规定,按照 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
备金人民币 17.53亿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人民币 17.53 亿元;
(四)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43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28,264
,705,00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总计约人民币 121.54 亿元(含税)。2023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8%;
(五)2023 年度税后利润进行上述分配后,未分配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58.1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18.54%,本次利润分配影响偿付
能力充足率约-2.71个百分点。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628_20240328_POK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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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2023年度独立董事翟海涛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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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翟海涛,自2021年10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规则,以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认真履职,通
过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中切实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翟海涛,1969年出生,自2021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为春华资本集团总裁、创始合伙人之一,中国光大环境(集团
)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年至2009年在高盛集团工作,曾任董事总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高盛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战略合作办公室主任、中国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评级顾问。1995年至1998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驻美
洲代表处(纽约)副代表;1990年至1995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工作。本人获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硕士学位、纽约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和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除获得独立董事薪酬以外,本人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经本人对独立性
情况的自我评估,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
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各次公司治理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与资产负 关联交易控制
债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
2/2 14/14 5/5 6/6 5/5
注:会议出席情况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本人勤勉尽责,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审计委员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作为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席,本人审议了有关公司三年业务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及授权、重大投资项目、资产负债管理
相关制度、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等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的议案,听取了资产负债管理年度相关情况的报告。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议了有关公司审计、财务报告、聘用外部审计师、内部控制及合规等方面的议案。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关联
交易项目、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等议案。
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听取
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2023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与公司董事长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和董事长召开了一次专门会议。会上,本人结合宏观形势、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在加强自主
投资能力建设、投后管理、考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高度重视上述意见和建议,及时将独立董事的关注事项及意见建
议传达至公司管理层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随后进行了研究和采纳。
(三)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情况
2023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审计委员会上审议了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议
案,及时、有效地沟通所关注事项,进一步了解公司审计部门工作职能,监督内部审计功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时,本人高度重视
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监督外部审计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参与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事先沟通会议,讨论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确定
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听取审计师关于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及审阅情况的汇报,并对外部审计师年度、季度商定程序及新增服务
范围的事先批准提出意见与建议。在选聘外部审计师过程中,本人合规履行审查职责并签署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四)参加调研及培训情况
2023年,为进一步了解公司科技发展和运营情况,本人参加了两次独立董事调研,分别赴中国人寿科技园和北京市分公司知春路
客服体验中心,对公司科技和运营两个板块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了解了公司以数据为中心、落
地大后台、小前端的技术架构,以及新型智能柜面的服务功能和运营服务管理模式;此外,本人专门听取了“寿险行业发展趋势和公
司战略”和“公司投资管理情况”两项专题汇报,增进了对保险业务及行业发展趋势的了解。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若干主题的专题培训,持续拓展并更新专业知识。2023
年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反洗钱合规培训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五)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3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满足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履职过程不存在任何障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审批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履行关联交易监督职责,依照有关规定审阅了公司关联方确认等事项,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有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进行了充分论证,敦促关联交
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为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二)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整体情况,并形成了书面意见。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
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本人高度重视内控评价工作,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
(三)续聘外部审计师情况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师。本人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本人认
为公司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续聘理由正当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就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中有关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参与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总精算师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审
计责任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首席投资官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等。本人和其他独董一起在
会前和上述董事、高管候选人进行预沟通,了解其工作经历和履职能力。在此基础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议案均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自评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了
投资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助力提升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和联络顺畅,董事会办公室在本人履职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希
望公司不断强化投资管理能力建设,以及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公司保险销售和服务能力,为公司股东和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密切关注境内外市场环境变化,就公
司中长期战略规划、资产配置策略、可持续发展等重大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维护好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翟海涛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628_20240328_PFO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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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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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60162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628_20240328_42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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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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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601628):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628_20240328_7N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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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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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601628):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628_20240328_QW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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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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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601628):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628_20240328_R3N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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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关于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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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3 月 27 日收到胡锦女士的辞任函。因工作调动,胡锦女
士向董事会提出辞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该辞任于当日起生效。胡锦女士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
其辞任之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本公司对胡锦女士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袁颖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
意聘任袁颖女士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袁颖女士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该核准通过前,本公司指定袁颖女士为
本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
袁颖女士的简历如下:
袁颖女士,1978 年 2 月出生。自 2023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8 年至 2023 年期间,先后
担任本公司会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袁女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拥有管理学硕士学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628_20240328_WQ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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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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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承办公司 2023 年年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或“外部审计师”)履行了监督职责:
一、聘任外部审计师的程序
在选聘外部审计师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合规履行了审查职责,对外部审计师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以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年审审计工作需求。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后,审计委员会将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继续聘用普华担任 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师。
二、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师的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外部审计师关于 2023年年度审计计划、2023年中期审阅计划以及定期报告审计、
审阅和商定程序的情况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师的服务范围和新增服务范围进行事先审阅和批准,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监
督。
在召开定期会议基础上,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加强沟通,跟进掌握审计工作进度。外部审计师开展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前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召开事先沟通会,听取有关审计工作安排的汇报;在外部审计师出具 2023年年报审计意见前,审计委员
会与外部审计师进行事先沟通,了解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督促其能够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此外,审计委员会督促外部审计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
司财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三、总体评价
基于上述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师履行的监督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按时合规完成了对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等相关服务
,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628_20240328_BK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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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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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60162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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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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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601628):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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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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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黄益平、陈洁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黄益平、陈洁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任职期
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628_20240328_YDP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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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2023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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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估计变更公告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精算假设变更增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
任准备金人民币3,140 百万元,减少本公司 2023 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 3,140 百万元。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
值标准变更增加本公司 2023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 6,821 百万元。
一、概述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精算假设变更增加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3,140 百万元,减少
本公司 2023 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 3,140 百万元;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变更增加本公司2023 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 6,821 百
万元。
二、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在内的
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3年,假设变更增加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3,140 百万元,减少本公司 2023 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 3,140 百万元。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以符合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情况。本公司变
更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的会计估计后,标准如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
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
其发生减值。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变更增加本公司 2023 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 6,821 百万元。
本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
容进行了审议,均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针对 2023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程序,未发现本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与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
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同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628_20240328_32L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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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中国人寿(60162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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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罗兵咸永
道”)(以下对前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合称“普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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