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1799 星宇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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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星宇股份(601799):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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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601799):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1799_20240409_E7G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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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 00:00│星宇股份(601799):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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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4月9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邮件等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
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星宇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
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10日通过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星宇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
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鹏先生、独立董事马培林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10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4月9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邮件等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
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高鹏、张兮吾
电话:0519-85156063
电子邮箱:zhangxiwu@xyl.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互
动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01799_20240404_1H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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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星宇股份(60179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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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公司年审机构 2023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所于 2013年 9月 28日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3年末,天衡所拥有合伙人 85 名、注册会计师 419名、从业人员总数 81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222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支付 2022 年度审计费
用及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诚信记录
天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所受到刑事处罚 0次、
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监督管理措施涉及从业人员 15 人次。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工作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天衡所
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情况,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
审计工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
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799_20240328_FQ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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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星宇股份(601799):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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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
及工作情况如下:
李翔,男,1977 年 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1月至 2019年 8月,担任南
京大学讲师、副教授;2019年 9月至今,担任南京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目前担任佳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事会会议 (次) 式参加次 席 (次) 两次未亲
次数 数(次) (次) 自出席会
议
李翔 6 6 4 0 0 否
2、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参加股东 应参加的 应参加的 参会
姓名 大会次数 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议次数 次数
李翔 1 审计委员会会议*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1
*表示独立董事作为该委员会召集人履行职责。
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和管理层沟通及现场工作情况
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现场参加会议、现场访谈、视频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
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及时获知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通过上述方式同公司董事长、管理层沟通 2次,同董事会秘书沟通 4次,同公司审计部门、财务部门沟通 5次,
沟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战略、规范治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并提出部分改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在制定未来 3-5年经营计划和目标时,针对各种不确定因素,应当建立风险预案,以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
2、公司在制定市场战略时,应当综合考虑技术、产品的商业化和前瞻性;
3、公司在推进数字化变革中,应从流程、组织、机制、系统等方面综合考量,加快业财融合进度。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 8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参加相关培
训,学习最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
公司相关部门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能够保证本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干预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形,同时
管理层也能积极广泛地向本人征求相关建议和意见。
公司管理层在制定公司战略、经营计划、推进数字化变革等工作时,充分听取并采纳本人上述相关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大额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也未发现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安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
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
够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与本人保持充分的沟通,勤勉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2023年度审计结论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给予投资者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回报。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披露相关事项。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
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开展了自我评价,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目前公司不
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运作
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主动关注和学习《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制度的最新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及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专业能力,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和其他独立董事同事一起,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给予了有效的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述职人:李翔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799_20240328_2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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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星宇股份(601799):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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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601799):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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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星宇股份(601799):天衡审计关于星宇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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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601799):天衡审计关于星宇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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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星宇股份(601799):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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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601799):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799_20240328_MBH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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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星宇股份(60179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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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
(2)《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
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 2023 年
度实现净利润 1,197,184,840.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004,671,074.97 元,扣除 2023 年发放的 2022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 312,436,522.20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89,419,393.71 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85,679,419 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
1,911,175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合计派发 340,521,892.8 元,剩余 4,548,897,500.91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80,000 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
财产品和工具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1799_20240328_9B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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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星宇股份(60179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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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翔先生、独立董事马培林先生、董事俞
志明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李翔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 以上,全部成员均
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全体委员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现将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
定,2023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董事长兼总
经理周晓萍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董事俞志明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翔、马培林、俞志明,其中李翔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 2023年度共召开四次会议。
1、2023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未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了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安排。同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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