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1838 成都银行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7 00:00│成都银行(601838):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关于购
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
,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
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
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838_20240327_ERZ2.pdf
─────────┬────────────────────────────────────────────────
2024-03-27 00:00│成都银行(601838):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15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月 25 日在本公司总部5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名,孙波、韩子荣、龙文彬、张蓬 4 名监事现场出席,刘守民监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孙波监事长主持,副行长、
董事会秘书陈海波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分析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全面风
险管理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合规管
理工作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案防工作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洗钱风险管理的
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评估情况的报告》,书面报告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经营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决议事项执行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838_20240327_N6UJ.pdf
─────────┬────────────────────────────────────────────────
2024-03-27 00:00│成都银行(601838):关于购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成都银行”)拟购置由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子投资公司”)新建的位于成都交子公园金融总部产业园(四期)项目处的商品房,该房产将用于
本公司总部办公自用,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18.2 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定义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已依法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本
公司与交子投资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无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
业投资监督管理的有关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无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 2 月 1 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意向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
006),拟与交子投资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购置由其新建的位于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地块商品房,该商品房将用于本公司总
部办公自用。
自框架合作协议签署后,本公司与交子投资公司按计划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本公司拟在完成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
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有关审批程序后,与交子投资公司签订有关购房协议,购置前述商品房用于本公司总部办公自用。交子
投资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子投资公司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定义的本公司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8.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6%。同时,除已依
法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与交子投资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无其他
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本次交易应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已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投资
监督管理的有关审批程序。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方交子投资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子投资公司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
定义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89007236E。
4、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3 号楼 11层。
5、经营范围和内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风险投资和其他项目投资、项目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及咨询;土地整理、房地产
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6、注册资本:100亿元。
7、法定代表人:祖庆军。
8、股东情况: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兴锦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成都兴锦生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集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智媒体城文化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交子公园金融总部产业园(四期)项目。
(二)标的类别:办公及配套设施项目。
(三)建筑面积:12.75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7.579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171万平方米(最终以产权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四)权属状况说明: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本次购置商品房所在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不动
产权证书编号为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77184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年限为2021年11月4日
至2061年11月3日。交子投资公司已取得预售许可证,证书编号为510109202369779。本次购置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
,抵押人为交子投资公司,抵押权人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本次交易商品房未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五)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本公司与交子投资公司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项目由交子投资公司按精装修标准交付本公司。经本公司与交子投资公司磋商,本项目交易定价拟采取成本加成的形式,按照
市场化原则确定。预计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8.2 亿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系成都市重点项目,位于成都金融城核心地段,项目区域配套成熟、城市界面优越,交通便利,设计建造按绿色建筑三星
级标准,且建筑结构体系采用框架-核心筒+钢桁架组合的连体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本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土地价值、项
目建设特性及对周边类似项目售价分析等因素,经与交子投资公司磋商,本项目交易定价拟采取成本加成的形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
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同时,本公司聘请专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及两家资产评估公司对本项目售价合理性进
行充分评估分析,为本项目定价提供进一步的参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项目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8.2 亿元,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交子投资公司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具备签订购房合同条件。因交易
有关事项尚需履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有关审批程序,后续具体交易安排将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根
据届时签署的购房协议执行并予以披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现总部办公大楼于 1999年建成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约3.6 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879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20
8 平方米)。目前总行大楼已满负荷运转,办公人员已超 1300 人,容纳能力已达极限。此外,本公司的个贷中心、信用卡中心、信
息技术开发中心、培训中心等功能中心均在外租赁房屋办公。随着本公司经营发展规模的扩大,以及前述功能中心向总部集中的安排
,现有办公场所已远不能满足实际运营需要。为了有效缓解办公场所紧张的情况,整合办公资源、提高办公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
进本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本公司拟购置由交子投资公司新建的位于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地块商品房,用于本公司总部办公自
用。
此举有利于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
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
构成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
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9 票同意,0 反对,0弃权,董事王晖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成都市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有关审批程序。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已依法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与交子投资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无其他关联交易。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838_20240327_35FI.pdf
─────────┬────────────────────────────────────────────────
2024-03-27 00:00│成都银行(601838):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和材料,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本公司总部 5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2 名,王晖、何维忠、王永强、郭令海、乔丽媛、马晓峰、邵赤平、樊斌、陈存泰 9 名董事现场出席,董晖
、宋朝学 2 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独立董事甘犁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宋朝学先生代为出
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5 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
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
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
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
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
纳入本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
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
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
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何维忠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董晖先生、马晓峰先生、甘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同意《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2023 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关于成都银行抵债资产管理相关情况
的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838_20240327_E82L.pdf
─────────┬────────────────────────────────────────────────
2024-03-27 00:00│成都银行(60183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成都银行(60183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1838_20240327_UDIS.pdf
─────────┬────────────────────────────────────────────────
2024-03-23 00:00│成都银行(601838):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
近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陈海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批复》(川金监复〔2024〕75 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已核准陈海波先生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任职资格。在取得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后,陈海波先生担任公司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陈海波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1838_20240323_MLYF.pdf
─────────┬────────────────────────────────────────────────
2024-03-08 00:00│成都银行(601838):关于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3 月 7 日收到职工监事赵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赵颖女士因
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赵颖女士确认,其与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
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公司监事会对赵颖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8/601838_20240308_5ZCR.pdf
─────────┬────────────────────────────────────────────────
2024-02-26 00:00│成都银行(601838):关于“成银转债”2024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 日(周五)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3 月 4 日(周一)
●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3 月 4 日(周一)
(因 2024 年 3 月 3 日为休息日,可转债兑息日顺延至 2024 年 3月 4 日)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开发行的 8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3 月 3 日至 2024 年 3 月 2 日期间的
利息。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债券简称:成银转债。
2.债券代码:113055。
3.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4.可转债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5.可转债上市时间:2022 年 4 月 6 日。
6.发行规模:80 亿元。
7.发行数量:8,000 万张(800 万手)。
8.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9.债券期限:发行之日起 6 年(2022 年 3 月 3 日至 2028 年 3 月2 日)。
10.转股起止日期:自 2022 年 9 月 9 日至 2028 年 3 月 2 日。11.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70%、第四年为 1.20%、第五年为 1.70%、第六年为 2.00%。
12.付息方式:
(1)可转债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2)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
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公司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
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3)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3.最新转股价格:13.13 元/股。
14.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15.可转债信用评级:AAA。
16.担保情况:未提供担保。
17.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付息为“成银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3 日至 2024 年 3 月 2 日。本计
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40%(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40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 日(周五)。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3 月 4 日(周一)。
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3 月 4 日(周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3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成银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
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
务,后续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
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
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的可转债付息金额为 0.40 元(税前),实际派
发利息为0.32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
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0.40 元人民币(含税)。
3.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告 2021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