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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66(中远海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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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1866 中远海发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中远海发(601866):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08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月 26 日(星期五) 至 05 月 07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coscoshipping.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03 月 29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并将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 公司计划于2024年 05 月 08 日下午 13:00-14:30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年度及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 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月 08 日 下午 13:00-14: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执行董事、总经理:张铭文先生 独立董事:陆建忠先生 总会计师:林锋先生 董事会秘书:蔡磊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资金部总经理:张明明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5 月 08日下午 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6日(星期五) 至 05 月 07 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 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coscos hipp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电话:021-65967333 邮箱:ir@coscoshipp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1866_20240426_KUW8.pdf ─────────┬──────────────────────────────────────────────── 2024-03-29 00:00│中远海发(60186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洪平 ─────────┴──────────────────────────────────────────────── 本人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正式退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前独立董事,在202 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制 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 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洪平,1954年出生,曾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任汉德资本主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SH600115/HK0670)、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及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SH600029/HK0105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份代号:SH600000)、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594.SZ)独立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SH600036/HK3968)。1987 年至1991年,在上海市政府工业及运输管理委 员会及上海石化(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38;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68 8;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SHI)工作,并参与了第一批 H 股上海石化到香港和美国上市的全过程。1992年至 1996年, 担任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成员之一及中国 H 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1996年至 1997年,担任百富 勤亚洲投行总经理,1997-2006年担任巴黎百富勤亚洲投行联席主管。2006年至 2010年,担任瑞银投行亚洲区主席。2010年至 2015 年,曾担任德意志银行亚太区执行主席。本人大学本科,中国香港籍,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学专业。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依法合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情形。在本人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次董 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 1次,审核委员会1 次 ,薪酬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方面,本人作为主席,认真审阅并同意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方面 ,本人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年 A、H股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方案的报告;审阅并同意了公司 2022年度工资总 额额度的相关议案。 本人认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审议事项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专委会的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于 1 月 13 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审核委员会会议,听取并同意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2年 A、H股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方案的报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等程序,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二)董事任免情况 在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 董事意见。 (三)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前独立董事,在本人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扎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义务,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洪平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866_20240329_O297.pdf ─────────┬──────────────────────────────────────────────── 2024-03-29 00:00│中远海发(601866):2023年年度报告 ─────────┴──────────────────────────────────────────────── 中远海发(601866):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866_20240329_ZL3N.pdf ─────────┬──────────────────────────────────────────────── 2024-03-29 00:00│中远海发(601866):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 3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 会议的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2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业绩公告,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及 公 司 网 站(http://development .coscoshipping.com)刊登;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公 司2023年度业绩公告同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 及 公 司 网 站(http://development.coscoshipping. com)刊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报备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866_20240329_36EI.pdf ─────────┬──────────────────────────────────────────────── 2024-03-29 00:00│中远海发(60186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经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 一、聘任A股及H股审计师情况 (一)拟聘任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 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 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辉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谭小青先生,199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迎宾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528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92万元(含税),合计 620 万元(含税),系按照信永中和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人数以及人员级别、工作天数和相应收费标准收取的服务费用。 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较 2023年度无变化。 (二)拟聘任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情况简介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 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审计费用为496万元(含税)人民币。 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审核委员会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在独立客观性、专业技术水平 、财务信息披露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与公司的沟通效果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建议同意续聘信 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 视频连线方式召开。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A+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 和为公司2024年度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审核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866_20240329_8UPY.pdf ─────────┬──────────────────────────────────────────────── 2024-03-29 00:00│中远海发(601866):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购入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 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议案,本公司向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远海运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启东”)100%股权、寰宇 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青岛”)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宁 波”)100%股权、上海寰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发行价格为每股 2.51 元。根据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公司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6 元(含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经除息、除权调整后确定为 2.46 元/ 股,按调整后价格计算本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 中远海运投资发行的新增股份数量为 1,447,917,519 股。 2021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3 号)。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止,本公司已取得寰宇启东 100%股权、寰宇青岛100%股权、寰宇宁波 100%股权、寰宇科技 100%股 权。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出具 XYZH/2021BJAA131537号验资报告。 二、 业绩承诺内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中,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投资”)。 (一)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 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如本次交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于 2 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 202.12 万元、141.80 万元和 115.92 万元。如本次交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未能实施完毕,则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于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收入分 成额分别不低于141.80 万元、115.92 万元和 104.04 万元。 在业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上市公司决定并聘请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寰宇启东进行审核并出 具专项审核意见。如寰宇启东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经审计的业绩补偿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低于寰宇启东承诺收入分成额,则中远海 运投资应当首先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二)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 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如本次交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于 2 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合计分别不低于 747.32 万元、510.46 万元和 419.58 万元。如本次交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未能实施完毕,则中远海运投资承诺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于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收 入分成额合计分别不低于 510.46 万元、419.58 万元和 364.49 万元。 在业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上市公司决定并聘请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寰宇科技进行审核并出 具专项审核意见。如寰宇科技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经审计的业绩补偿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低于寰宇科技承诺收入分成额,则中远海 运投资应当首先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三、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寰宇启东和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业绩承诺数 2023年度实现数 实现率 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 115.92 227.38 196.15% 产 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 419.58 650.21 154.97% 产 合 计 535.50 877.59 163.88% 寰宇启东业绩补偿资产 2023 年度实现收入分成额 227.38 万元,实现率196.15%;寰宇科技业绩补偿资产 2023 年度实现收入 分成额 650.21 万元,实现率 154.97%。因此,中远海运投资对标的资产中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业绩补偿资产 2023 年度业绩承诺 已经完成。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1866_20240329_1WAV.pdf ─────────┬──────────────────────────────────────────────── 2024-03-29 00:00│中远海发(601866):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 根据2023年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要 求,本公司对信永中和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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