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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18(新集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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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1918 新集能源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1 00:00│新集能源(60191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9日召开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名。 立信事务所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2023 年 度,立信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共计 671家,收费总额 8.17亿元。公司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 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 险基金 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裁)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年报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事务所 旭辉、立信事 多万元,正在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 务所 诉讼过程中 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 2015年重组、 80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事务所 证券、银信评 2015年报、 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 估、立信事务 2016年报 月 30日至 2017年 12 所等 月 14日期间因证券虚 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 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 充赔偿责任,立信事务 所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亿元足以覆盖赔 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29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涉 及从业人员 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帆先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 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共 7家,自 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保瑞先生,2012 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共 2家,自 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禹正凡先生,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复核,2011 年开 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 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62.08 万元(含税,下同)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112.08 万元,内 控审计 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立信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且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 2、立信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和相应业务经验,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 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 3、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 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1918_20240321_8PMN.pdf ─────────┬──────────────────────────────────────────────── 2024-03-21 00:00│新集能源(601918):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18655490095 关于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385号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能源”)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38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新集能源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 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新集能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新集能源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新集能源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新集能源为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1918_20240321_ZPOA.pdf ─────────┬──────────────────────────────────────────────── 2024-03-21 00:00│新集能源(60191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修订) ─────────┴──────────────────────────────────────────────── 新集能源(60191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1918_20240321_ICSZ.pdf ─────────┬──────────────────────────────────────────────── 2024-03-21 00:00│新集能源(601918):关于2023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新集能源(601918):关于2023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1918_20240321_LU87.pdf ─────────┬──────────────────────────────────────────────── 2024-03-21 00:00│新集能源(601918):2023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 新集能源(601918):2023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1918_20240321_4LJM.pdf ─────────┬──────────────────────────────────────────────── 2024-03-21 00:00│新集能源(601918):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关于十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我们认 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十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作为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修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对《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遵循战略引领、业绩导向和价值分配原则,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与劳动力 市场基本适应,发挥薪酬资源在企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杠杆作用,建立与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相匹配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规范工资 分配行为,提高工资管理水平。同意公司对《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关于制定《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作为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关于制定《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科学、合理,符合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审批程序规 范,具有可操作性,不违反公司现行管理规章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制定的《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 三、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作为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对《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进行修订,有助于有序推进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完善公司 经理层成员管理机制,使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机制落地实施,有助于完善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 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崔利国 彭卫东 黄国良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1918_20240321_OXH6.pdf ─────────┬──────────────────────────────────────────────── 2024-03-21 00:00│新集能源(601918):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新集能源(601918):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1918_20240321_QQHY.pdf ─────────┬──────────────────────────────────────────────── 2024-03-21 00:00│新集能源(60191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作棠、崔利国、黄国良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作棠、崔利国、黄国良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承诺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1918_20240321_AVC4.pdf ─────────┬──────────────────────────────────────────────── 2024-03-21 00:00│新集能源(601918):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测算,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源工贸”) 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59,836.84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何为军、彭卫东、王富有回避表决,其他 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额度 未超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 关联方楚源工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公司 2023年与楚源工贸的关联交易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合理预测了 20 24年与楚源工贸的日常关联交易水平,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楚源工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6,993.25 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56,774.93 万元,比计划减少218 .3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后勤服务未实施。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 年,公司继续与楚源工贸发生后勤服务、班中餐、工矿产品购销、供料供电供气和资产租赁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59,836 .84万元;1-2月公司与楚源工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 12,512.56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楚源工贸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持股 53.56%的控股公司, 2023年 1月 18日,国投煤炭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投煤炭”,现已更名为“国源时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中煤签订关于楚源工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根 据协议国投煤炭将其持有的楚源工贸 53.56%股权通过国有无偿划转方式划转给中国中煤,划转完成后中国中煤持有楚源工贸 53.56% 股权。股权划转完成后,楚源工贸继续由公司受托管理。 楚源工贸成立于 2007年 3月 15日,法定住所为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新集镇,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生产经营范围为:矿用支护 (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土建工程、矿建工程、路桥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不含特 种设备),煤矸石、粉煤灰深加工及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物业管理、百货销售、日用化妆品、文体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皮 具、钟表、眼镜、照相器材、家用电器、五金电料、烟(限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土 产日杂、家具、工艺美术品、珠宝玉器、金银饰品、水产肉禽、瓜果蔬菜、粮油、通讯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零售、洗 浴及生活后勤服务,劳务输出,房屋及设备租赁,氧、氮气生产、销售(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工矿配件、纯净水、印刷品、劳保用品、 被服、化工产品(不含危化产品)、橡塑制品生产、销售,酒店经营(餐饮、客房)、广告业务(设计制作、全国广告发布、礼仪服 务、宣传、会展、影视策划、媒体代理、会议服务、公关策划、宣传用品、印刷装裱、庆典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筑物清洁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影放映、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工业物业后勤;快餐经营、洗涤 (干洗、水洗、皮具保养)服务,花卉苗木的繁育种植、销售;绿化维护管理;家禽、家畜、水生动植物的养殖、销售;果树蔬菜的种植 、销售;受托加工服务;国内旅游及相关旅游服务。船舶制造与修理、钢结构件制造;货物运输及仓储(不含危险品)、车辆维修;润滑 油分装销售;粉煤灰综合利用;预制品生产、销售服务;机电设备制造、销售服务;室内环境监测、消毒服务;空调清洗服务、保洁服务; 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污水处理;钻头钻杆加工维修;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关联关系 楚源工贸系中国中煤控股,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楚源工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 (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此外,公司董事何为军担任楚源工贸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楚源工贸主要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刘庄矿业、阜阳矿业、利辛电厂提供后勤、资产租赁、班中餐、园林工程等服务,并与本公 司发生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等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双方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否则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而构成的推定价格定 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楚源工贸签署《综合服务和产品购销协议》及一系列子协议,对关联交易范围、定价原则 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限定。协议有效期自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协议可以续期延长。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楚源工贸提供后勤和园林服务、委托加工、劳务、氮气和氧气、租赁厂房 及设备、井下员工班中餐等服务,公司向楚源工贸供电、供汽、供料等服务。 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与楚源工贸在后勤和园林服务、委托加工、劳务输出、工矿产品采购、资产租赁、井下员工班中 餐等方面产生的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楚源工贸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1918_20240321_RJ22.pdf ─────────┬──────────────────────────────────────────────── 2024-03-21 00:00│新集能源(6019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公 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现将 2023年度对立信事务所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立信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指派审计项目组于 2023 年 1 1月 14 日进点开展预审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月 15日;于 2023年 12月 28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开展 存货监盘、固定资产监盘工作;2024年 1月 1日进点正式开展 2023 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并按照整体时间计划出具最 终审计报告及各项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事务所就会计师 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 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 22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国际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不存在已委托天职国际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聘任的审 计服务机构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因此,公司变更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立信事务所 。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和立信事务所对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并确 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公司前任及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 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选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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