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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01(奥康国际)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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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001 ST奥康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ST奥康(6030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年 4月 27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8号),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 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 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7-357 号)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年 4月 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年 4月 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5)。截至公司 2022 年 年报报出日,公司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审计和控制,密切关注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严格实行股东大会、 董事会、总裁办公会的分层决策制度,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加强对《资金管理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明确资金支付严格依据系统规范指 令执行,提高对资金支付合规的审查力度;通过信息系统规范资金电子审批及支付权限,确保全员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强化 资金内部控制的执行与监督,持续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技能培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资金管控和内部审计监督, 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 针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年报、2022 年半年报、2022 年一季报及 2022 年三季报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并已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 023-025)。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印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37号)。浙江证监局就公司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宜出具警示函,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4)。公司按监 管要求,已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3 年 7 月,为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确保内控制度能全面覆盖公司业务运营和日常管理,公司全面梳理了审批程序及决策 权限,对各部门《决策权限》进行了修订,囊括业务、人力、行政、财务等各个方面。此次修订的《决策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和权限,明确各项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此外,公司联合金杜律师事务所开展了《证券合规法律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到现场参加了学习。此次培训的组织与开展必要有效,强调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和违法责任,旨在强化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意识,后续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运作规则的学习培训,提升规范运作管理水平。 2023 年 8 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0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 司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宜对公司、关联方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有关责任人 作出通报批评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按监管要求,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2024年 3月 15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 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8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振滔先生立案。目前该事项还在调查阶段,公司尚未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同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印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33号)。浙江证监局就公司在 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和 2023年半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相关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及公司资金支付、经销商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事宜出具警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 月 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3月20日,就上述警示函所述事 项,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函〔2024〕00 77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按监管要求,已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浙江证监局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2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 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3001_20240425_9R1P.pdf ─────────┬──────────────────────────────────────────────── 2024-03-28 00:00│ST奥康(6030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年 4月 27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8号),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 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 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7-357 号)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年 4月 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年 4月 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5)。截至公司 2022 年 年报报出日,公司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审计和控制,密切关注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严格实行股东大会、 董事会、总裁办公会的分层决策制度,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加强对《资金管理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明确资金支付严格依据系统规范指 令执行,提高对资金支付合规的审查力度;通过信息系统规范资金电子审批及支付权限,确保全员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强化 资金内部控制的执行与监督,持续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技能培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资金管控和内部审计监督, 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 针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年报、2022 年半年报、2022 年一季报及 2022 年三季报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并已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 023-025)。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印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37号)。浙江证监局就公司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宜出具警示函,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4)。公司按监 管要求,已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3 年 7 月,为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确保内控制度能全面覆盖公司业务运营和日常管理,公司全面梳理了审批程序及决策 权限,对各部门《决策权限》进行了修订,囊括业务、人力、行政、财务等各个方面。此次修订的《决策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和权限,明确各项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此外,公司联合金杜律师事务所开展了《证券合规法律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到现场参加了学习。此次培训的组织与开展必要有效,强调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和违法责任,旨在强化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意识,后续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运作规则的学习培训,提升规范运作管理水平。 2023 年 8 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0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 司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宜对公司、关联方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有关责任人 作出通报批评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按监管要求,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2024年 3月 15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 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8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振滔先生立案。目前该事项还在调查阶段,公司尚未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同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印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33号)。浙江证监局就公司在 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和 2023年半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相关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及公司资金支付、经销商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事宜出具警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 月 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3月20日,就上述警示函所述事 项,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函〔2024〕00 77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2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 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001_20240328_CL54.pdf ─────────┬──────────────────────────────────────────────── 2024-03-20 17:10│ST奥康(603001):关于对奥康国际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ST奥康(603001):关于对奥康国际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credibility/supervision/measures/focus/c/16342b58-cec3-4fea-bad4-ebc96ec32b6f.pdf ─────────┬──────────────────────────────────────────────── 2024-03-16 00:00│ST奥康(603001):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先生于 3月 1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8 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9号),因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王振滔先生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王振滔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3001_20240316_N8XL.pdf ─────────┬──────────────────────────────────────────────── 2024-03-16 00:00│ST奥康(603001):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 “浙江证监局”)印发的《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3号)(以下简称 “《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王振滔、王进权、翁衡: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在 2021 年年报、2022 年年报和 2023 年半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目前,相关资金占用 款项已归还。二是公司资金支付、经销商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财务人员存在混同。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条、第五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条 、六十八条、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振滔、总经理王进权、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翁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王振滔、总经理王进权,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翁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确保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我局将根据下步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 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将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 识,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3001_20240316_ZLC3.pdf ─────────┬──────────────────────────────────────────────── 2024-03-12 00:00│ST奥康(603001):关于奥康国际股票交易异动询证函的回函(实际控制人) ─────────┴──────────────────────────────────────────────── ST奥康(603001):关于奥康国际股票交易异动询证函的回函(实际控制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03001_20240312_E4BY.pdf ─────────┬──────────────────────────────────────────────── 2024-03-12 00:00│ST奥康(603001):关于奥康国际股票交易异动询证函的回函(控股股东) ─────────┴──────────────────────────────────────────────── ST奥康(603001):关于奥康国际股票交易异动询证函的回函(控股股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03001_20240312_9V9E.pdf ─────────┬──────────────────────────────────────────────── 2024-03-12 00:00│ST奥康(60300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提示: ●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7日、3 月 8 日、3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3 月 7 日、3 月 8 日、3 月 1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 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也未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 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临 2024-002),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9,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尚未扭亏。 (二)因公司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 2022 年年报披露日,资金占用款项已全部归还。公司《2022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奥康国际”变更为“ST 奥康”。公司 2023 年年报尚在审计过程中,触及其他风险 警示的原因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03001_20240312_Y6ON.pdf ─────────┬──────────────────────────────────────────────── 2024-02-28 00:00│ST奥康(6030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年 4月 27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 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因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7-357 号)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年 4月 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年 4月 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5)。截至公司 2022 年 年报报出日,公司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为进一步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审计和控制,密切关注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严格实行股东大会、 董事会、总裁办公会的分层决策制度,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加强对《资金管理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明确资金支付严格依据系统规范指 令执行,提高对资金支付合规的审查力度;通过信息系统规范资金电子审批及支付权限,确保全员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强化 资金内部控制的执行与监督,持续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技能培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资金管控和内部审计监督, 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 针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年报、2022 年半年报、2022 年一季报及 2022 年三季报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并已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 023-025)。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印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37号)。浙江证监局就公司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宜出具警示函,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4)。公司按监 管要求,已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3 年 7 月,为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确保内控制度能全面覆盖公司业务运营和日常管理,公司全面梳理了审批程序及决策 权限,对各部门《决策权限》进行了修订,囊括业务、人力、行政、财务等各个方面。此次修订的《决策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和权限,明确各项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此外,公司联合金杜律师事务所开展了《证券合规法律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到现场参加了学习。此次培训的组织与开展必要有效,强调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和违法责任,旨在强化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意识,后续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运作规则的学习培训,提升规范运作管理水平。 2023 年 8 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0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 司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宜对公司、关联方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有关责任人 作出通报批评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按监管要求,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2月修订)第 9.8.1条 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2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 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8/603001_20240228_O7KB.pdf ─────────┬──────────────────────────────────────────────── 2024-01-31 00:00│ST奥康(603001):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情形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00万元,与上年同期 相比,将增加27,478.20万元,同比增长 74.3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月 1 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7,478.20 万元,同比增长 74.31%。 2.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2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978.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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