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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03(龙宇燃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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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003 龙宇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7 00:00│龙宇股份(60300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复函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龙宇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和徐增增女士、刘振光先生和刘策先生作为龙 宇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贵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除了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我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亦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收购、债务重 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我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龙宇股份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徐增增、刘振光、刘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003_20240327_MZN7.pdf ─────────┬──────────────────────────────────────────────── 2024-03-27 00:00│龙宇股份(6030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22 日、2024 年 3 月 25 日、2024 年 3 月 26 日连 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发 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25 日、2024 年 3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 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25 日、2024 年 3 月 2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003_20240327_S7D8.pdf ─────────┬──────────────────────────────────────────────── 2024-01-31 00:00│龙宇股份(603003):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期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 50%以上 。 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800 万元到8,1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3,559 万元到 4,859 万元。 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70 万元到 1,3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230 万元到 66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00 万元到 8,1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3,559 万元到 4,859 万元,同比增加 110%到 150%。 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70万元到 1,3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230 万元到 660 万元,同比减少 15%到 43%。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4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30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835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入贯彻战略转型发展思路,强化数据中心项目管理,扩大业务规模。公司金汉王项目不断优化运维 管理,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继续保持了较高的上架率,业务营收和毛利稳定;江苏中物达和上海磐石的新投产项目由于交付时间 较短,仍处于爬坡期,产能暂未释放,使得数据中心业务毛利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2)公司大宗贸易板块积极面对市场需求及竞争形势的变化,夯实组织管理能力,主动缩减大宗贸易业务规模,提高竞争力, 控制业务风险,提升盈利能力,使得大宗贸易板块毛利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管理工作,收回部分历史欠款,执行回款金额同比增加,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增加。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内容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在进行业绩预告时,已与年审会计师进行预沟通。公司 2023 年度大宗商品 贸易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余额比重较高,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此外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也仅为 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最终将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3003_20240131_L3KI.pdf ─────────┬──────────────────────────────────────────────── 2024-01-12 00:00│龙宇股份(603003):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程序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金额:人民币约 19,478.60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根据执行回款情况,预计将增加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 5,500 .00 万元;根据执行和解协议,预计或将增加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5,444.30 万元,执行 和解协议的履行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经审计确认后 的财务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龙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龙熠”)就与山东省岚桥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桥石化”) 等主体之间关于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 7日、2021年9月11日和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46、2021-051和2021-0 57)。 二、案件执行和解情况 在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各方就后续执行情况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主体:申请执行人(甲方):舟山龙熠;被执行人(乙方):岚桥石化,被执行人(丙方):叶成。 鉴于申请执行人舟山龙熠与被执行人岚桥石化、叶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 11 民初 96 号民事判 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但并未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予以强制执行,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13 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鲁 11 执 1203 号。甲乙丙三方确认将自愿 全面遵守(2021)鲁 11 民初 96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丙方已向甲方还款 106,500,000.00 元,尚欠 本金 59,354,186.94 元及利息未偿还。 基于上述事实,在法院组织调解下,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 2023 年 12 月 25 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 5,500,000.00 元; (二) 2024 年 1 月 25 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 11,000,000.00 元; (三) 2024 年 2 月 25 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 11,000,000.00 元; (四) 2024 年 3 月 25 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 11,000,000.00 元; (五) 2024 年 4 月 25 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 11,000,000.00 元; (六) 2024 年 5 月 25 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 9,854,186.94 元和 2,000,000.00 元利息; 以上第一条至第六条的还款金额,无特别说明时,均视为先还本金。 (七) 本协议签订后乙丙履行完毕上述第一条至第六条付款义务前,甲方不放弃(2021)鲁 11 民初 96 号民事判决的任何权利 ;若乙丙方按照上述第一、二、 三、四、五、六条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完毕款项,则甲方同意免除乙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利息及其他款项的义务,甲方与 乙丙方之间再无任何纠纷。 (八) 若乙丙方任何一期未按时、未足额付款,则甲方可向法院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要求乙丙方完全按照(2021)鲁 11 民初 96 号判决所确定的内容全面履行付款义务。 (九)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存档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案件情况,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已在2020-2022年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将根据执行回款情 况,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冲回相应的坏账损失金额,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5,500.00万元;根据《执行和解协议》预计或将 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5,444.30万元。 2024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执行和解协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执行和解协议》第(一)项的550万元已履 行完毕;后续还款义务的履行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2/603003_20240112_LBD8.pdf ─────────┬──────────────────────────────────────────────── 2024-01-10 00:00│龙宇股份(603003):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3年 1月8 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晔侃召集主持,出席会议的持有人 共 45 人(不含预留份额),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为 25,711,656份,占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不含预留份额)的 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拟设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 应的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25,711,656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 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张晔侃、马振海、董伊辰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晔侃为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25,711,656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 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股东权利; 4、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 、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负责制定预留份额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认购份额等; 8、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制定、执行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1、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2、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4、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表决结果:同意 25,711,656 份,占出席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0/603003_20240110_71DV.pdf ─────────┬──────────────────────────────────────────────── 2023-12-30 00:00│龙宇股份(603003):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 8、2023-029和2023-03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验资结果,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45人,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共计25,711,656.00份,其每1份额对应1股标的股票,按每股4.26元计算缴纳,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为25,711,656.00元,对应股数 为6,035,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0%。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 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035,600股标的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过户价格为4.26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过户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0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不超过689万股,预留111万股。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权 益中未被认购份额计入预留份额,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由111万股调整为196.44万股。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30/603003_20231230_C8ER.pdf ─────────┬──────────────────────────────────────────────── 2023-12-26 00:00│龙宇股份(60300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 2023 年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10 号 2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李解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6/603003_20231226_CUZB.pdf ─────────┬──────────────────────────────────────────────── 2023-12-26 00:00│龙宇股份(603003):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 12月 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四楼金陵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7,145,3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35.3256 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徐增增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人,独立董事何晓云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张晔侃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程裕先生、马荧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7,136,271 99.9934 9,100 0.0066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解丰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7,136,271 99.9934 9,100 0.0066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变更会计师 782,563 98.8505 9,100 1.1495 0 0 事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审议的议案 1已对持股 5%以下的股东单独计 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雷丹丹、徐雪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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