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013 亚普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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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亚普股份(603013):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
│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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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
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
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娟娟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 11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
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
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记录。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013_20240329_33K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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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亚普股份(603013):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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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芬女士、独立董事姜涟先生、独立董事朱永锐先生 3 名委员组成,其中周芬女士担
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同广先生、独立董事李元旭先生、董事长姜林先生 3 名委员组成,其中陈同广先生担任主任
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们具有专业的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知识以及丰富的商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含 2 次临时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2023 年 3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关键审计事项,
公司审计部汇报 2022 年审计工作情况及 2023 年审计工作计划。
2023 年 3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共计 11 项议案。
2023 年 4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共计 6 项议案
。
2023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共计 5 项议案。
2023 年 10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共计 3 项议案
。
2023 年 12 月 1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共计 6 项议案。
2023 年 12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职责情况
1.资质审查情况
对于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
永中和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们在审计工作前及审计工作过程中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
了信永中和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知识、服务经验及勤勉尽责的独立审计
精神,对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履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职责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汇报,持续推动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按计划规范开展,不断提升公司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为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督促公司按相关要
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
控制度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 年,在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我们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
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确保了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在给出同意的审阅结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审计委员会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
勤勉尽责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013_20240329_1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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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亚普股份(60301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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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和要求,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核对了公司编制的《亚普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出具了《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专项说明》并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34 条的规定要求。未发
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2.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严格按中国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经营,未发现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
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开展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3.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及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的相关金融业务情况与信永中和出具的《专项说明》情况一致,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经营涉及进口业务,以外币结算,为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实际国际业务为背景,2024 年度拟
新增不超过 4,500 万美元(含)额度范围内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部分外币结算时的汇率风
险,降低汇率变动对经营的影响。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普通远期产品。对于上述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编制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报告》
)。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可行性报告》并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
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定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就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
能够有效防范与控制公司实施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有效保障资金安全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013_20240329_FTW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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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亚普股份(60301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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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股份(60301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013_20240329_SO2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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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亚普股份(603013):2023年度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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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股份(603013):2023年度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013_20240329_0P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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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亚普股份(603013):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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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提名陶海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陶海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并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陶海龙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认为陶海龙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记录。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013_20240329_L1B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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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亚普股份(60301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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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489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
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不存在重大缺陷。
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010,805,645.09 元(母公司),其中 2023 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
330,715,265.82 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512,599,264.
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5,039,705.60 元(含税),占母公司 2023 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比例为 62.00%,占 2
023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3.99%;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
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3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6、以 2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
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以 2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
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
理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8、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9、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开展
金融衍生品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0、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1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以上第 1、3、4、5、8、10、11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013_20240329_1UN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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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亚普股份(603013):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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