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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20(爱普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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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020 爱普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爱普股份(603020):关于2023年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 2023年 1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政府补助共计 11,046,903.52 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1,046,903.52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4 %。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获得时间 补助类型 补助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利润的比例(%) 1 2023/6/8 与收益相关 1,200,000.00 1.09 2 2023/9/27 与收益相关 563,000.00 0.51 3 2023/4/6 与收益相关 1,476,000.00 1.34 4 2023/3/31 与收益相关 3,350,000.00 3.04 5 2023/12/27 与收益相关 1,084,304.00 0.99 单笔 50万元以下 与收益相关 3,373,599.52 3.07 的补贴(共 47笔) 合 计 11,046,903.52 10.04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进行了财务处理,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上述政府补助的获得将对公司当期损益和现金流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 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3020_20240424_ZV4G.pdf ─────────┬──────────────────────────────────────────────── 2024-04-24 00:00│爱普股份(603020):光大证券关于爱普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股份”或“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光大证券对爱普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号)核准,本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3,237,77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86 元,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9.64元,扣除承销保荐 费用16,999,999.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已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转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32,999 ,999.65元,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944,375.2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31,055,624.42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78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资金累计投入情况 投入进度 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75,000.00 73,105.56 24,681.63 33.7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2023年11月 2024年12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国内食品配料行业进入深刻调整期,同质化竞争突出,比照“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前相关募投项目的论证时, 所处客观环境已经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投入成本增加,同时,受行业整体景气度不佳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也由2021年的33.4 5亿元逐年滑落至2023年的27.83亿元。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虽然公司在项目前期已经过了大量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 多重因素影响,尤其在项目专用先进生产设备采购方面,从设备询价、签订意向、下单采购、安装指导等方面受阻严重,致使自动化 设备交货周期拉长,造成后续的工程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安排及试样调机等工作的周期与时长均较原计划延缓。结合募投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公司无法按时完成既定的相关工作,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因此,基于谨慎性考虑,并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募投项 目“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 此,公司对“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项目,具体论证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爱普股份以“为国内食品市场消费升级、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为战略发展目标。自公司上市以来,在原“香料、香精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以及食品配料经销”之外,爱普股份利用其行业地位和技术优势,积极布局食品配料生产制造,初步形成了与香精香料 共同发展的双主业格局。公司通过继续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将大大加快香精香料和食品配料双主业经营的格局,推动公司战略发展 目标的实现。 上海申舜食品有限公司作为爱普香料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系本次“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主要实施单位,是爱普香料集 团深耕食品配料的重要基地,是爱普股份作为中国行业领先品牌的战略高地。为了不断提升香料香精及食品配料的行业地位,本次募 投项目通过建设国际先进的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引领中国食品配料行业的发展,改善当前我国食品配料产品生产技术落后、产品 结构单一、产品质量不高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的提升公司在食品配料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并对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起到 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具有良好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工艺水平 公司已在食品配料研发制造领域积累了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较高的技术工艺水平。建有综合研发实验室、冷冻饮品应用实验室。公 司积累了丰富的生产配方和工艺,且具有一定的不可复制性。同时,不断引进国外研发设备及主要生产设备,凭借多年积累掌握的制 造工艺经验在国内定制辅助设备,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并外聘技术专家,通过培训和实践结合,培养了一批技术水平过硬的研发人员 ,大大增强了技术团队的综合实力。 2、公司具备长期的质量控制、食品安全管控经验 爱普股份主要从事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母公司和相关子公司均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 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HACCP(或FSS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并持有相应的《食品添加剂生 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操作程序和监控制度,对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出入库进 行标签管理,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过程和产品的测量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质量保障程序,以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 全,具备较为丰富的管控经验。自成立以来,公司没有发生重大的产品质量事故。 3、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能够消化募投项目产能 食品配料是生产食品饮料的主要原辅料,而食用香精属于画龙点睛的材料,公司通过发挥调香师、应用工程师、应用技术服务人 员和销售人员的协同优势,为客户提供从食用香精到食品配料一体化的产品供应和食品制造解决方案,以服务“渗透”推动产品销售 ,大大增强了市场开拓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公司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并通过一体化销售 ,逐步实现从单一品类销售到多品种同步销售的局面,为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积累了经验和客户资源。 (三)预计收益 本项目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投资利润率19.0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98年。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 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合理安排。 五、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3020_20240424_0XV4.pdf ─────────┬──────────────────────────────────────────────── 2024-04-23 00:00│爱普股份(60302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 事陶宁萍女士、卢鹏先生、章孝棠先生、吕勇先生(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陶宁萍女士、卢鹏先生、章孝棠先生、吕勇先生(报告期内离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020_20240423_36KS.pdf ─────────┬──────────────────────────────────────────────── 2024-04-23 00:00│爱普股份(603020):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爱普香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2023年 2022年 同比变动(%) 香精 542,220,748.97 515,678,298.03 5.15 香料 192,360,025.15 216,781,361.89 -11.27 食品配料 2,022,636,243.10 2,449,442,525.60 -17.42 小计 2,757,217,017.22 3,181,902,185.52 -13.35 2、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2023年 2022年 同比变动(%) 经销 574,049,900.51 715,707,881.00 -19.79 直销 2,183,167,116.71 2,466,194,304.52 -11.48 小计 2,757,217,017.22 3,181,902,185.52 -13.35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地区分布 报告期末经销商数量 报告期内增加数量 报告期内减少数量 中国大陆 1,114 2 7 其他国家或地区 19 0 1 小计 1,133 2 8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020_20240423_V09G.pdf ─────────┬──────────────────────────────────────────────── 2024-04-23 00:00│爱普股份(603020):光大证券关于爱普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股份”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爱普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号)核准,公 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237,7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6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9.6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944,375.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055,624 .42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28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10781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 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万元) 金额(万元) 1 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76,489.99 75,000 上述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舜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目前,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在执行时,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 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爱普股份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爱普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020_20240423_TV7A.pdf ─────────┬──────────────────────────────────────────────── 2024-04-23 00:00│爱普股份(60302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 023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的议案》等 1项议案。 (二)2023年 4月 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等共 18项议案。 (三)2023年 8月 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等共 2项议案。 (四)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等 1项议案。 (五)2023年 12月 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1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 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 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 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就出售所持比欧(浙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比欧”)83.6065%的股权事项与杭州比个耶科技有 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出售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浙江比欧股权,浙江比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 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 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有效运转和执行;报 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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