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021 山东华鹏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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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山东华鹏(6030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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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2日、4 月 15 日、4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 亿
元左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4 月 15 日、4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
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上述股票异常交易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4 月 15 日、4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 亿
元左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3021_20240417_27K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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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山东华鹏(603021):关于山东华鹏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函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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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603021):关于山东华鹏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函证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3021_20240417_L2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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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山东华鹏(603021):关于职工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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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监事项子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项子真申
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项子真在任职职工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项子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了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殿胜(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陈殿胜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陈殿胜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
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规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3021_20240330_M08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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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 00:00│山东华鹏(60302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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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60302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9/603021_20240309_JD9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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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00:00│山东华鹏(603021):关于收到上交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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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
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申请撤回本次重组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2024 年 3 月 3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7 号):因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审核。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
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5/603021_20240305_NH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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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山东华鹏(60302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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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到独立董事 3人,本次会议推选了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
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
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发生了一定的波动和变化,综合考虑当前外部市场环境和标的
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独立董事审慎研究,同意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撤回本次重组相关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就本次交易终止及终止的后续事项进行约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华鹏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7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就《责令改正决定》中提出的问
题和要求,公司形成《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终止本次重组、整改报告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了
本次重组的方案、相关协议、整改报告及相关议案等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发生了一定的波动和变化。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外部市场环境和
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我们对此表示同意。
2、 公司与交易对方拟签订的终止协议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3、 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本次公司《整改报告》如实反映了整改工作内容,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将持续跟进各项整改措施的实施,及时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水平和信息披露水平,推动合规建设常态化。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总体安排、
同意《整改报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及整改报告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本次交
易有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2/603021_20240302_RX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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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山东华鹏(603021):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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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渤主持,应参加
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
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发生了一定的波动和变化,综合考虑当前外部市场环境和标的
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
回本次重组相关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张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4-01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就本次交易终止及终止的后续事项进行约定。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张彬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华鹏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7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就《责令改正决定》中提出的问
题和要求,公司形成《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的《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3)。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2/603021_20240302_BZN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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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山东华鹏(603021):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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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形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7 日 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电子邮件 hp577@hu
apengglass.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024 年 3 月 1 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
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以及与交易对方
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下午 15:00-16:00
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上市公司将针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崔志强先生、总经理黄帅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永建先生、交易对方代表、重组标的相关人员、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 2024 年 3 月 7 日下午 16:00 之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电子
邮件 hp577@huapengglas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3 月 8 日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
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1-7379496
传真:0631-7382522
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披露说明会的主要内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2/603021_20240302_W8Y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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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山东华鹏(60302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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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1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志强主持,应参加的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
会议有效。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
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发生了一定的波动和变化,综合考虑当前外部市场环境和标的
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
回本次重组相关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崔志强、杨晓宏、张在忠、巩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4-011)。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就本次交易终止及终止的后续事项进行约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崔志强、杨晓宏、张在忠、巩超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华鹏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7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就《责令改正决定》中提出的问
题和要求,公司形成《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的《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3)。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2/603021_20240302_914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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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山东华鹏(60302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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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
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以及与交易
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在实施上述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将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
”或“本次交易”)。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等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进场开
展了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工作,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山东华鹏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0 月 1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
以及<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媒体
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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