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028 赛福天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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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赛福天(60302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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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2024 年 1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变更完
成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公司总经理林柱英先生担任。
近日,公司完成了章程备案和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
更后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一)名称: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72038068L
(三)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四)法定代表人:林柱英
(五)注册资本:28704万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05年 06月 23日
(七)住所:无锡市锡山区锡山经济开发区芙蓉中三路 151号
(八)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
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检测;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
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03028_20240312_V99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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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00:00│赛福天(603028):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及光伏事业部周锦峰等核心人员增持计划等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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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长范青女士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光伏事业部周锦峰等核心人员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员工
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
风险提示:1、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本
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采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
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以“守护城市初心,筑造绿色未来”为使命,坚持“城市建设+绿色能源”的发展战略,大力投身国家最需要的产业,致力
于成为零碳践行、负责任、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助力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范青女士《关于提议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提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范青女士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一步增强
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通过本次回购,将全部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来如有需要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范青女士在本次提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3/603028_20240223_LN6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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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赛福天(603028):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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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400万元到 3,600万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月 1 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00万元到 3,6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
扭亏为盈。
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0万元到 1,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48.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832.73 万元。
(二)每股收益:-0.28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以“城市建设+绿色能源”为发展方向。围绕既定战略方针和年度经营计划,在保持原有钢索业务的基础上,重
点开拓光伏新能源市场。报告期内,公司钢索业务产销始终保持行业优势地位,并通过内部不断降本增效,盈利能力有所提升。公司
电池片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电池片出货量大幅增加,营业收入、利润规模同比均有较大增长,盈利能力显著增强。控股公司安徽美
达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5GW TOPCon 电池片产能正式投产,未来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商誉减值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人设计”)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建筑设计行业下行等客观因素
的影响,经公司综合考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同人设计因并购形成的
商誉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预计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约 800万元,影响当期净利润约 800万元。最终商誉减值计提的金额将由公
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的影响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
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报告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约 848万元,已计入本报告期损益,影响当期净利润约 848万元
。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初步核算数据,准确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3028_20240131_XF4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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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00:00│赛福天(60302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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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股东签名册、会议议案等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全部
文件,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了现场见证。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对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会议表决情况等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投票方式、召开的日期、时间及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
象及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在苏州市
吴中区太湖新城友翔路 99 号苏州湾中心广场 B 座 12 楼会议室召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投票方式、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等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身份证明资料,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86,083,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29.99%。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
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
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所代表的股份数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场
表决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依照《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通过了: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公司以自有财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6/603028_20240126_GM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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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00:00│赛福天(60302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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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月 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友翔路 99号苏州湾中心广场 B 座 1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6,083,5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9.990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范青女士担任大会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其中董事洪艳、杨倩、焦泽通、吴婷、李朝晖、苏晓东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监事钱远忠、蒋慧、史华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林柱英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5,133,538 98.8964 950,000 1.103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5,133,538 98.8964 950,000 1.103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公司以自有财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5,133,538 98.8964 950,000 1.103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补选公司 2,152 69.3824 950,0 30.6176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800 00
2 关于修订《公司 2,152 69.3824 950,0 30.6176 0 0.0000
章程》及变更法 ,800 00
定代表人、经营
范围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控 2,152 69.3824 950,0 30.6176 0 0.0000
股公司提供担 ,800 00
保和控股公司
以自有财产抵
押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议案 2、议案 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雪琦、吴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杨雪琦律师、吴冕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6/603028_20240126_DMK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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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00:00│赛福天(60302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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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福天(60302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9/603028_20240119_IJ0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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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00:00│赛福天(60302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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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
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年 1月 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范青女士主持,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
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 100% ;
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
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 100% ;
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 100% ;
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公司以自有财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公司以自有财产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 100% ;
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 100% ;
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0/603028_20240110_JNJ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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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00:00│赛福天(603028):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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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推进公司集团中心化进程,优化公司管理流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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