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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48(浙江黎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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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048 浙江黎明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9 00:00│浙江黎明(60304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 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文华先生、独立董事吴锋先生及董事陈常青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由具备会 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刘文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 其他 建议 履行 职责 情况 2023/4/25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2022 年度内审报告》;2、 一致同意 无 《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4/28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 一致同意 无 告的议案》;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23/8/25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一致同意 无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10/30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致同意 无 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 事项。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认可其专业能力与经验,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审 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同时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审计 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 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相关 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 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六)关联交易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并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决策支持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3048_20240429_JUM7.pdf ─────────┬──────────────────────────────────────────────── 2024-04-29 00:00│浙江黎明(60304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文华、吴锋、华林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文华、吴锋、华林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3048_20240429_73KP.pdf ─────────┬──────────────────────────────────────────────── 2024-04-29 00:00│浙江黎明(60304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浙江黎明智造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 客户家数 675家 A、B股)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 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 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 满足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 12月 1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成员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讨论了审计计划 (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并就计划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时间安排以及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及重大错报风险进行沟 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年报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2024 年 3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审计项目组成员进行沟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审计概况、审计重点 关注领域评估情况、建议被审计单位调整的主要事项、针对财务报表的总体审计结论。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3048_20240429_0J4D.pdf ─────────┬──────────────────────────────────────────────── 2024-04-29 00:00│浙江黎明(603048):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 客户家数 675家 A、B股)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陆俊洁 徐渊 许念来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年 2013年 2012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2009年 2011年 2010年 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07年 2013年 2013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2023年 2023年 2021年 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近三年签署恒锋工 近三年签署朗迪集 近三年签署应流股份、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具、中润光学、申昊 团、申昊科技等上 广大特材、鸿路钢构等 科技等上市公司年 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度审计报告 告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等执业规范,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 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范 围、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评估程序、年报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及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有效的事前、事中、事 后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 的要求。其在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公正、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 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3048_20240429_H4RY.pdf ─────────┬──────────────────────────────────────────────── 2024-04-27 00:00│浙江黎明(60304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俞黎明 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锋先生、华林先生和刘文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 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本次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 后的146,309,000.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51,208,150.00元(含税),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111.6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 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继续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 情况真实、准确,已充分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较为合理。上述薪酬的考核和发放,亦符 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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