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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65(宿迁联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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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065 宿迁联盛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7 00:00│宿迁联盛(603065):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 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名、注册会计师 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8.32 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0.88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 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事件 金额 结果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年报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辉、立信 多万,在诉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讼过程中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组、 80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 券、银信评估、立 2015 年报、 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信等 2016年报 2017年 12月 14日期间 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 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 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 15日、2023年 4月 18日及 2023年 5月 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065_20240427_TEMV.pdf ─────────┬──────────────────────────────────────────────── 2024-04-27 00:00│宿迁联盛(60306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宿迁联盛(60306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065_20240427_5XBT.pdf ─────────┬──────────────────────────────────────────────── 2024-04-27 00:00│宿迁联盛(60306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 宿迁联盛(60306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065_20240427_OOH9.pdf ─────────┬──────────────────────────────────────────────── 2024-04-27 00:00│宿迁联盛(60306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 号)核准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9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8,415,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 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71,787,893.93 元 (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6,627,106.07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6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2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63,919,120.14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 13,9 19,120.14 元,现金管理余额为 50,000,000.00 元。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1) 466,627,106.07 减: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支出金额(2) 343,731,133.09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3) 60,000,000.00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4) 1,023,147.1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3+4) 63,919,120.14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期末余额 13,919,120.14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期末余额 5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1年 4月 8日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账户 存储余额(元 类别 1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 江苏银行股份 15200188000882545 活期 11.83 限公司 有限公司宿迁 存款 分行 2 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 554746569880 活期 13,147,684.84 公司 有限公司宿迁 存款 宿豫支行 3 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 398899991013000251379 活期 771,423.47 公司 有限公司宿迁 存款 分行 合计 - - 13,919,120.14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065_20240427_A6HN.pdf ─────────┬──────────────────────────────────────────────── 2024-04-27 00:00│宿迁联盛(60306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一政) ─────────┴──────────────────────────────────────────────── 宿迁联盛(60306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一政)。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065_20240427_QCZ8.pdf ─────────┬──────────────────────────────────────────────── 2024-04-27 00:00│宿迁联盛(603065):国泰君安关于宿迁联盛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 宿迁联盛(603065):国泰君安关于宿迁联盛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065_20240427_2U10.pdf ─────────┬──────────────────────────────────────────────── 2024-04-27 00:00│宿迁联盛(603065):2023年度审计报告 ─────────┴──────────────────────────────────────────────── 宿迁联盛(603065):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065_20240427_99FL.pdf ─────────┬──────────────────────────────────────────────── 2024-04-27 00:00│宿迁联盛(60306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宿迁联盛(60306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065_20240427_3EVJ.pdf ─────────┬──────────────────────────────────────────────── 2024-04-27 00:00│宿迁联盛(603065):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 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作为公司上市元年,本着对全体股东、职工、监管部门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履行义务,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 大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重大决策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2023 年 3 月 第二届监事会第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27 日 四次会议 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第二届监事会第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8 日 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宿迁联盛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8.《关于宿迁联盛 2023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第二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9 日 六次会议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第二届监事会第 1.《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7 日 七次会议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 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监督,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实地走访了四川在建生 产基地,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对子公司运营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项决议的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各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内控等方面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 良好,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入了解了同比业绩下降的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3 年公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价格公平合理,交易额度占公司全年整体往来额度比例合理,没有 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 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 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2024 年,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入理解新监管理念,提高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继续 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 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 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合理的职责,借助内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065_20240427_9REH.pdf ─────────┬──────────────────────────────────────────────── 2024-04-27 00:00│宿迁联盛(603065):关于未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 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章 制度,并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及时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 ,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 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属于 2023 年度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 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项瞻波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065_20240427_JYUF.pdf ─────────┬──────────────────────────────────────────────── 2024-04-27 00:00│宿迁联盛(60306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8.3 2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0.88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事件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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