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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67(振华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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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067 振华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0 00:00│振华股份(603067):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必要的业务,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一、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案》。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上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交易不会对关联方构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3 年 2023 年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额 原因 一、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采购材料 重庆润良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1,825.27 2,357.52 包装桶价格及采购量下 降,采购减少。 采购材料 重庆和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454.77 15,929.20 行业产能增加,拓宽采 购渠道,采购价格及采 购量下降,采购减少。 采购材料 重庆市万利来化工股份有限 57.39 132.11 拓宽采购渠道,价格及 公司 采购量下降,采购减少。 采购材料 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105.69 司 采购材料 重庆东安钾肥有限公司 3.17 二、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销售材料 重庆润良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47.56 26.55 销售产品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18.09 79.65 产品原料价格下降,客 户扩展采购渠道,销售 量减少。 销售产品 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30.97 产品原料价格采购波动 司 大,影响硫酸产品销售。 销售产品 重庆天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 55.39 136.28 产品原料价格采购波动 公司营销分公司 大,影响硫酸产品销售。 销售产品 重庆东安钾肥有限公司 598.33 663.72 三、关联租赁情 况: 租赁房产 重庆润良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26.67 28.57 租赁房产 重庆化医宇丰实业集团有限 3.30 3.43 公司(曾用名:重庆化医宇 丰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合计 12,086.77 19,496.86 备注:以上金额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民丰化工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与各关联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定价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3067_20240410_8FMU.pdf ─────────┬──────────────────────────────────────────────── 2024-04-10 00:00│振华股份(603067):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 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 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 971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 15.78亿元,为超过 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亿 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79.90亿元,收费总额 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2023年业务收 入、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 2022 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 二、执业记录 (一)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红远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 7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 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承办过 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雪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 11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 务经验,承办过 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 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次。33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质量管理水平 大信所以风险导向为原则,运用内部控制理论,分别以“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和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八项要素为总体框架,建立了高水 平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得到有效运行。重要的业务执行质量管理包括: (一)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 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对于与公 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及 专业技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了解决分歧应遵循 “质量优先、自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 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 重大事项分歧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需要对《审计业务项目 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A、B、C 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必要时,可以对所有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由总审计师领导项目质量复 核工作。在项目组未将复核意见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签发报告。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质量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讨论了重大事项,对重点问题、报告及附注披露问题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组及时书面回复反馈意见,提供了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据。 (四)监控与整改 大信为促进项目组不断提高业务质量,形成持续改进质量的组织文化,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号、第 5102号的 规定建立了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业务项目质量进行日常评价和定期检查,确定监控检查发现的情况 并识别的缺陷,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广泛性,针对已识别出的缺陷,调查缺陷根本原因,设计、实施并评价针对性的整改 措施。根据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 陷,项目组成员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问责。 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大信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定期质量管理风险评估,对于已识别为质量管理缺陷的,设计和 采取整改措施,并确定这些程序是否已得到实施,评价针对以前识别出的缺陷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如果经评价后表明整改措施 并未得到恰当的设计和执行,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则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对这些整改措施作出必要调整,以使其能够达到预期 效果。2023 年度,大信所不存在质量管理重要缺陷。 四、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 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大信所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扎实做好审计工作计划、实施、报告与总结等每一个阶段的工作。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制定了 2023年度被审计单位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被审计单位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此外就年报审计方案 、总体时间安排等与被审计单位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被审计单位完成年度结账,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工作程序,获取全部审计证 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大信所投入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用于审计工作,从进度、质量、资源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在 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大信所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合伙人由经验丰 富的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项目经理担任。大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金融工具 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审计服务提供支持。大信投入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用于审计工作,从进度、质量、资源等 方面提供保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 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大信的信息系统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 密规定。2022 年,大信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合以上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作为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性 规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3067_20240410_6W6K.pdf ─────────┬──────────────────────────────────────────────── 2024-04-10 00:00│振华股份(603067):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振华股份(603067):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3067_20240410_YHXM.pdf ─────────┬──────────────────────────────────────────────── 2024-04-10 00:00│振华股份(60306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颖斐 ─────────┴──────────────────────────────────────────────── 报告期内,作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 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本人在 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颖斐:女,出生于 1978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 年至 2011 年,任武汉大学教师。2012 年,澳 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访问学者。2013 年至今,任武汉大学教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杜肯新材料(武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亲属均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本人具备《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公司 董事会召开之前,本人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 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刘颖斐 7 7 7 0 0 否 2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召集、参加了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就审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 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 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2023 年 3 月 22 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计划执行情况、计划阶段风险事项的审计情况、审计情况及结果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2023年 12 月 19 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 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动态,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 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运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市场经济环境、公司战略等方面的汇报。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 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为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完成 2023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 2023 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 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于 2023 年 4 月,线上参加了“振华股份 2022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系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的业绩完成情况,拟定了 2023 年度的 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公司未 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保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五)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股东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七)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测试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赋 予实践,防范经营风险。 (八)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除发生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况。同时,除与子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决策程序,认真 履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期完成解锁,并完成了预留部分的解锁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激发了公司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相关程序合规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 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 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颖斐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3067_20240410_2PR1.pdf ─────────┬──────────────────────────────────────────────── 2024-04-10 00:00│振华股份(603067):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2022 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产量(万吨) 销量(万吨) 营业收入(万元) 重铬酸盐 2.37 2.56 25,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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