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073 彩蝶实业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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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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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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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关于彩蝶实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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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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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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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朝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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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国信证券关于彩蝶实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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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国信证券关于彩蝶实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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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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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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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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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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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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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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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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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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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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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应朝阳、张华鹏、张军出具的《独立性情况自查表》,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浙江彩蝶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应朝阳、张华鹏、张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应朝阳、张华鹏、张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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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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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委员职务,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
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当委员辞职导致出现不符相关规定的情况时,该委员的辞职应当在下任委员填补因其辞职
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书面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遴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程序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公司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处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收集初选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三)征求初选人员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人选;
(四)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五)在董事会选举新的董事候选人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十日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
料;
(六)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每次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
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
提名委员会成员中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应当予以回避。因提名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
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应当事先审阅会
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
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
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委员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提名委员会会议资料由公司证券投资部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今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并及时进
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后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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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国信证券关于彩蝶实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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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国信证券关于彩蝶实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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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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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月 24日在公司 1楼会议室(一)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施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3 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董事薪酬标准。2024年度董事薪酬标准为:1、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津贴标准为 7.24 万元/年(含税),按年发放。2、其他董事:2024 年度,公司将根据其他董事在公司担任
的具体管理职务以及履职情况发放薪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7票。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为:根
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以及履职情况发放薪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表决通过。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施屹(兼任总经理)、张红星(兼
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范春跃(兼任财务负责人)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 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 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 年 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 年 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埃及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埃及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向
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南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南浔支行、招商银行湖州分行、交通银行湖州分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湖州分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3073_20240426_8KY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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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彩蝶实业(60307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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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到期后
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
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核准,公
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9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75,650
,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9,09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26,560,000.00 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
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0,210,007.5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6,349,992.4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62,000 吨高档功能性绿色 58,346.00 49,635.00
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
合计 58,346.00 49,635.00
三、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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