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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75(热威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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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075 热威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热威股份(60307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热威股份(60307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3075_20240430_WNR2.pdf ─────────┬──────────────────────────────────────────────── 2024-04-26 00:00│热威股份(603075):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热威股份(603075):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3075_20240426_PFQ8.pdf ─────────┬──────────────────────────────────────────────── 2024-04-16 00:00│热威股份(603075):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鉴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为进一步 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 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 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 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况 (一)交易金额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 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顺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亿元人民币(或相同价值 的外汇金额,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有效期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 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相关风险能够有 效控制。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 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 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 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 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 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财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 2、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 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 值效果。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六、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 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 益表相关项目。 七、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建 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综上,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公司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075_20240416_2YWW.pdf ─────────┬──────────────────────────────────────────────── 2024-04-16 00:00│热威股份(60307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热威股份(60307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075_20240416_57MU.pdf ─────────┬──────────────────────────────────────────────── 2024-04-16 00:00│热威股份(60307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进 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本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 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 ,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 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此项会计 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项目,影响公司利润表中“所得税费 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2022年 12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3,559.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6,321.79 未分配利润 -62,762.74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所得税费用 40,380.76 2021年 12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9,550.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531,932.80 未分配利润 -22,381.98 2021年度利润表项目 / 所得税费用 -13,618.02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075_20240416_N2PK.pdf ─────────┬──────────────────────────────────────────────── 2024-04-16 00:00│热威股份(603075):审计报告 ─────────┴──────────────────────────────────────────────── 热威股份(603075):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075_20240416_B3AE.pdf ─────────┬──────────────────────────────────────────────── 2024-04-16 00:00│热威股份(603075):海通证券关于热威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热威股份(603075):海通证券关于热威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075_20240416_OS0S.pdf ─────────┬──────────────────────────────────────────────── 2024-04-16 00:00│热威股份(60307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热威股份(60307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075_20240416_J1RV.pdf ─────────┬──────────────────────────────────────────────── 2024-04-16 00:00│热威股份(603075):海通证券关于热威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 号)批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3.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423.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2.70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保荐机构”)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海通证券作为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于 2024 年 4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9 日,对热威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周舟、田稼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9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周舟、田稼、张广浩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 2023 年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公司 2023 年以来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 6、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7、查阅公司 2023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2023 年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上市 公司要求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 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合理,对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范围、审批程序、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并能够有效实行;公司已经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 年以来历 次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3 年以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以及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3 年以来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 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3 年以来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3 年以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2023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 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重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3 年以来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 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于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2023 年以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以来,热威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投资者保护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至本报告出 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075_20240416_FL16.pdf ─────────┬──────────────────────────────────────────────── 2024-04-16 00:00│热威股份(60307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 热威股份(60307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075_20240416_C85W.pdf ─────────┬──────────────────────────────────────────────── 2024-04-16 00:00│热威股份(603075):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热威 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 审慎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有力推进公司决策科学性、合规性的不断提升,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于 2023 年 9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钱锋先 生不再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楼冠良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磊、独立董事胡春荣、董事长楼冠良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潘磊作 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履历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完成如下工作:2023年度,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8 项议案,分别是:《关于 2022 年度 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聘用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3年 3月 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项议案:《关于预计 2023年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三)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项议案:《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四)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项议案:《关于<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在审计工作中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严谨、客 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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